“我认为决定凡人命运的根本差别在于三项内容,它们是:(1)人的自身,即在最广泛意义上属于人的个性的东西,因此,人的自身包括健康、力量、外貌、气质、道德品格、精神智力及其潜在发展。(2)人所拥有的身外之物,亦即财产和所有意义上的占有物。(3)人向其他人所显示的样子,众所周知的就是人在其他人眼中所呈现的样子,亦即人们对他的看法,他人的看法又可分为名誉、地位和名声。”
——述:幸福的基因。
——问:有人天生幸福吗?
——答:没有,但有人天生能使自己幸福。
——吹:因为我有(2),我幸福!
——回:你幸福,但你没有(1)。
——续:因为我有(3),我幸福!
——回:你幸福,但你没有(1)。
——问:我努力光鲜、拼命锻炼、拿捏气质,我有(1)了,该我幸福了吧!
——答:那是(3)。
——问:我博闻强记、出口成章、多思善辩,我有(1)了,该满足(1)了吧?
——答:那是(3)。
——问:我有潜力!
——答:那还是(3)。
——辩:(3)(1)不论,也不由谁论,更由不得如此论。
——回:这是你的(1)。
“每个人都囿于自己的意识,正如每个人都囿于自己的皮囊,并且只是直接生活在自己的意识之中。”
“出自完全健康和良好体魄的宁静与愉快的脾性,清晰、活跃、深刻和正确的理解力,温和节制有度的意欲以及由此产生的清白良心——所有这些好处,是任何地位、财富都不能代替的。这是因为一个人的自身,亦即伴随这个人孤身独处的、别人对此不能予夺的东西,其重要性明显高于他所占有的财物,或者他在他人眼中呈现的样子。一个精神丰富的人在完全孤身一人的时候,沉浸于自己的精神世界,自得其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