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前几天“辱母杀人案”正热的时候,我在简书上写自己的看法。当时提到过一个问题,我说,在不同的情况下我们会选择用道德或法律等不同的方式去评判这个事件,我说这关乎到自己是否牵扯其中,关系到自己或熟悉的人的利益。我想,是这样的。
“撞了个人”
w告诉我的时候我是紧张的,时间一瞬间安静。
(还能发消息告诉我,那w他们应该是没事的吧)
我不安的询问,缘由,事件,如何处理的……
“我们回来的路上,车开的很慢,一个喝醉了的男的在马路上乱跑,怕是骨折了”
我庆幸,还好只是骨折。
“那个人家里没有钱,还离婚了,也没有工作”
“这下估计得花十多万吧,医院的医药费得4万多,还得给那个人点钱,车前面的挡风玻璃都碎了,去警队提车提驾驶证还得花好几万”
“医药费让他们自己出啊,谁也不容易”
“没办法,他们家没钱,车撞人,警察判我们全责”
“警察判我们全责” ?
对,我开始厌恶我们国家的法律为何如此不近人情。明明,错好像不在我们。
我开始用道德去评判这整个事件。那个人是醉态的,我们车开的很慢,甚至是他自己乱跑撞上来的。
但是,警察不会听,法律更不会听。
车撞人,我们是车,便是我们的责任。即使我们也非常不容易。
我嘱咐身边亲近的人,不要喝酒,开车注意安全。即使这样说像是很没教养,因为中国人都喜欢听好话。
但是,是实话呀,我害怕大声的吵架,也最怕这个。
意外好像总是会突然的到来,让每个人都措手不及,来不及准备。如果来得及预料,就不是意外了吧。
医院的墙壁比教堂听了更多的祷告,在生命面前一切都算个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