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过的书里,最让我牵挂的是一个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女子,她叫扶桑,没错,她就是严歌苓早期的小说<扶桑>里的女主人公,每当想起这部小说,就感觉像一部黑白电影咔咔咔的闪现,脑海里有鲜活的画面,这大概就是一个好故事的魅力所在。
看书需要输出,这话肯定错不了,借着晨读文章的方法,我就来简单复述一下这本小说吧,希望用最言简意赅的话让你能了解整个故事,如果没看过小说的人在看了我的复述后迫切的想看原著,那自然是我的一大乐事。
小说<扶桑>发生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主要地点是美国旧金山,淘金热造就了第一代华人"移民",他们在美国只能做廉价苦力,融入不了美国社会,也回不了自己家乡,反应了那个动荡时代年轻人的无力和挣扎。
女主扶桑是出生在内陆采茶农家的少女,十几岁嫁到了广东未曾谋面的未婚夫家后,才知丈夫在美国谋生,尽管如此,依然勤勤恳恳伺候婆婆,是一个传统的,甚至有点逆来顺受的少女。
三年后,被人贩子以带她去旧金山见丈夫为由,拐走卖到了旧金山的妓馆,自知反抗无用,于是她既不抵抗也不迎合,反倒吸引了比她小八岁的白人男孩克里斯对她疯狂的迷恋,此后又遇上了华人街的传说----飞刀神手中国男人大勇,在与克里斯和大勇多年的命运纠缠中,她与克里斯确认了彼此的真心,但戏剧性的是最后她与大勇的相互言语试探中,确认了彼此就是对方未曾谋面的另一半。最后大勇为了维护扶桑的尊严杀死了一个美国白人被逮捕,判处死刑,扶桑穿上红绸缎裙头戴红盖头,在刑场与大勇完成了拜堂仪式,扶桑迈着小脚昂首挺胸,走起路来凤冠霞披随风飘动,眼神清澈坚定整个人摇曳生姿,这个奔赴刑场的画面就如一个动态的gif一直在我脑海里,美艳不可方物!
在最后确认了她的丈夫真有其人后,尽管爱扶桑也离开了克里斯,离开了旧金山,坚定的带着大勇的骨灰回到了家乡,她守住了一个民国女人的妇道和孝道,身体就禁锢,她的灵魂却永远的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