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
和詹姆士庞大的商业帝国相比,他的家是极不合格的。在詹姆士大厦的最顶层,正真的可以说俯视整个纽约,但一进去里面,实在只能说是空旷。
詹姆士一打开门,就被剧烈的音浪袭击,而房子的女主人正带着耳机躺在夕阳下的沙发上看着某本小说,封面似乎是若埃尔.迪克 的《真相》 。此时她不着一物,绯色的肌肤和夕阳融为一体,仿佛身上发着淡淡的光芒。
詹姆士默默关掉了猛烈震动的音响,捡起地上的睡裙放在了她的一侧,然后转身来到厨房。
准备好了沙拉,将牛排煎完,然后又开了瓶红酒。将毯子慢慢披在她的身上,夕阳的光芒已经消失了,只余下夜空中淡淡的星光,衬着她的脸发白,她静静地躺着,而他静静地看着。时间在这一瞬间停在了永恒,他就是那晚爱上这样的她的。
“爱丽,吃饭了。”不知过了多久,詹姆士轻轻推了推爱丽的手臂,爱丽微微侧身,假装没听见。
詹姆士摇了摇头,将耳机的线插上,“每天这样,不无聊呢?”
“很无聊,可我喜欢。”
爱丽自顾自走向餐桌,然后独自吃了起来。食而不语,爱丽只有在饭桌上才不会看对方不爽,相敬如宾,对于此时的两人正合适。
爱丽快速吃了几口,就在一旁看着詹姆士仍然悠然吃着甜点。时间仿佛回到了新婚之夜,同样的不语,但那时詹姆士的眼睛是有光芒的,以至于爱丽也曾认为詹姆士曾今爱过自己。
每个男人都是天生的演员,他们更看中既定的结果,过程对于他们不过是繁琐的程序。可詹姆士并非这样,他的身份一直是这样一个演员,他没有刻意去装什么,对于他来说这就是他自己,他喜欢做自己,让别人和自己一起猜测自己的身份,这样很好,自己也不知道藏身地点的捉迷藏才够刺激。
詹姆士吃完了晚餐,将爱丽眼前的餐具一并收走。这时爱丽却将詹姆士的手用力一甩,所有餐具在詹姆士的手中轻轻滑落,然后快速落下,溅起一阵巨大的声响,竟让詹姆士平静的心猛的一颤。“我受够了!我们离婚吧,我和你在一起就是为了搞垮你!你这个傻瓜,没有人会爱上你这种蠢货!”
爱丽没有再忍受,一种久违的舒畅让她很舒服,詹姆士的手段她很清楚,自己生或死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以为你会再隐瞒下去,这么快就忍不住倒是让我很失望呢!”詹姆士点起一支雪茄,一如平时的上位者,他从不会输,当然也包括了气场。“你都知道,”爱丽的心有些不由自主的颤抖,“你根本就不知道女人的心!”
“我会不懂?你不就是想分我的财产,你成功了,你被我关在这三年,陪我玩了这么好玩的游戏,你值得这些钱。”
“你,无耻。”爱丽哭了,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哭,的确她没输,可她也许是唯一让詹姆士吃如此大亏的人了,可她就是停不下来。
“你自由了,但我想知道你想嫁给我,就只是单纯为了搞垮我?我很想知道你真正的目的。”詹姆士戏谑地捏着爱丽布满泪水的脸蛋,淡淡问到。
“没错,我只是想搞垮你,你不会天真地以为我会爱上你。”爱丽终于停止了哭泣,咬着牙将这话说完。
“你想多了,我只是想赞赏你,真是个好演员,比你那狗屎弟弟强多了。”
詹姆士是个绅士,这谁都不会否认,就比如他亲自把自己一半产业和太太送回家就很令人敬佩。
爱丽三年来第一次回到家,竟发现自己的父亲早已过世,一头白发的母亲抱着爱丽,两人整整哭了一晚。自己完全输了,自己真是个傻瓜,真是最烂的演员,果然就算是完全枯空的树也不是自己能撼动的。
第二天早晨,爱丽走入陌生的厨房,看到正壮年的母亲竟如真正的老人一般缓慢游走在厨房,忍不住泪水涌了出来,生生跪倒在地,“对不起,母亲,我没能为弟弟报仇。我真没用!”对不起,母亲,我爱上了他,我把弟弟的死抛在了脑后。
母亲伸手抚摸爱丽的脸庞,“你知道吗,从我知道你和詹姆士要结婚,我是真心祝福你们的,本以为他会是个好男人,而你弟弟是他自己无能,怨不得别人。可他还是抛弃了你。不过他应该已经死了吧,昨晚他的大楼顶部发生大爆炸,听说他把公司全部财产全部捐给了国会,而他应该是被他的股东泄愤解决了,真不敢相信他会这么傻。”
“是啊,真是个傻瓜,一个晚上就被人搞垮了。”爱丽喃喃自语。自己从未想过这样强大的男人也会死,自己也从未想过让他死,他的死和自己没有一点关系,心中的失落不知从和而起,对于詹姆士来说,自己只是游戏中的一元。陪詹姆士演了很长一段戏,而最后这些情节却被生生删去了。
拿着几辈子挥霍不尽的财产,爱丽却感觉自己活的像一条狗,甚至不如一条狗。狗受到社会的理解,而自己却如此格格不入,再不能遇到像詹姆士这样出色的演员,其他人都这样,演着自己心中的自己,让人一猜就猜到。詹姆士不仅将自己的家庭搅乱,似乎还扰乱了自己的心。于是爱丽总是感慨,这世界剧本那么多,就没有几个合格的演员呢?
半个世纪之后,一本讲述了作者一招搞垮史上颇受争议的经济天才詹姆士的经历,作者在小说中说詹姆士是世界上最烂的演员,哪有男人会每天按时回家,他一定有个很爱的女人,于是那天半夜我用他老婆电话威胁他,他还真的主动放弃了财产,我那是骗他的,鬼知道他老婆是谁。据说詹姆士的最后一句话是,“原来是这样,我演砸了。”
在后来,疯人院一个神秘的老人死了,她生前很迷半个世纪前的詹姆士,她捐了庞大的资金,却过着乞讨的生活,还每天抱着詹姆士的画像入睡。她是看完“詹姆士之死”这本书后上吊的。当时的人们还对她和詹姆士的关系做了争论,可是不久就作罢,的确也只有极度无聊的人才会追问死人的过去。
詹姆士每天傍晚都会带着墨镜去那家小店里吃寿司,每天等在门外,看着她忙碌的在一桌一桌之间来回,然后看准她空的一刻进入店铺点上一杯清酒和一份寿司,继续看她在人群中翩翩起舞,每这时詹姆士脑海中都是天使的幻想。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爱,但这很难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