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有施洗的约翰出来,在犹太的旷野传道,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这人就是先知以赛亚所说的,他说:“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这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密。那时,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并约旦河一带地方的人,都去到约翰那里。(太3:1-5)
约翰的身世饶富兴趣。他是祭司的后裔,原当秉承祭司之职。童年步入青年时,按理他本应遵律法和礼仪的规定,宣誓承受祭司之职。但他却遵从神的旨意,去到旷野。也许有人会问,施洗约翰在旷野和圣殿供职都可以为人施洗并教导人。为什么一定要到旷野?从中我们可以发展另有神的美意。1、当时神并不喜悦圣殿的献祭(假冒为善阳奉阴违的教导和献祭,试想那些没有能力提供祭物以及那些被正常人隔离的人该如何是好)。2、为应验神曾籍先知的预言。约翰在母腹中就被圣灵充满,被神拣选;预备到旷野为主发声。而这旷野正是神为他预备的禾场。正因是神预备,约翰毅然决然顺服。其结果令人咋舌。空荡荡的旷野,慢慢变得比街市上的人还要多。四面八方的人齐聚旷野!这等情景应令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