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下班要经过一处广场,前些年,那里多的是晨练的老人或悠闲的散步者,由着日子天天过,自发到广场献艺的普通百姓竟多了起来,为广场添上一抹亮丽的色彩。
有一对父女是来表演书法的,他们在广场一角支张桌子,笔墨备好,纸张铺开,然后就是轮流握笔挥毫。让我感到惊异的是那个小女孩,约摸五六岁的年纪,穿着红红绿绿的衣裳,头上扎两条小辫,一脸的稚气,没想到她楷书、隶书、草书却是无一不能。对习艺的小孩来说,场地的空旷、来往人群的杂声本是大敌,小女孩却丝毫不为所动,专心致志地写,字越来越大气。有一次,有一幅‘红军不怕远征难’的字让我颇为欣赏,仅仅花了十块我就如愿以偿地买下,我将那字装裱后挂在书房里,谁看得出,那浑雄的字体居然是出自一个小女孩之手?
广场上还有一位老顽童,七十岁左右的他身形略显臃肿,抽打起陀螺来却是精神奕奕。据说他的铁陀螺有二十几斤重,没一般能耐是玩不转的。按说转陀螺算不上什么艺术,但老头有一绝活,他在地上用粉笔随意画一条曲线,当陀螺旋转后,竟能沿着曲线分毫不差地行进,玩的人沉醉其中,看的人为之叫绝,这难道还不是顶上的艺术。
还有一位老头也常来广场,他的左足是残缺的,可别为他感到哀怜,老头坐着,把纸铺在地面上,用右脚蘸了水彩作画,有时画的是山水,有时画的是鱼虫,如果兴起,他还会给观众即兴速写,画到精微入神处,旁人会大声叫好,老头微微一笑,那种闲暇就不用说了。我觉得,老头本身就可以入画——他的白发、闲适的神情和乐观的态度调和在一起,就是一副美妙的图画。
有一位现实版的芙蓉姐姐也不能不提,这位体态丰满的女子常在广场上随歌而舞,她的衣着鲜艳,动作夸张且神情忸怩,不管旁人如何地掩声低笑或是指指点点,她依然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我站在远处静静地看她,没有不屑没有嘲弄,惟有欣赏,能在现实中勇敢地展现自我,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生活态度,这也可以归于民间艺术的范围吧。
我读到过一本叫做《艺术的真谛》这本书,作者驳斥了‘美即艺术’的观念,他说,工业机器织出来的图案很美很精致,但那不是艺术,非洲部落人制作的偶像木刻看上去可能丑陋,但那就是一种艺术,因为,艺术更是一种思维的表达,一种态度的体现。
如此看来,不管是用脚作画的老头,还是纵情歌舞的广场芙蓉,他们都在广场一隅展现着自我的艺术——人生态度的淡定或奔放,也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广场才被赋予了艺术的魂灵,愈发招人喜爱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