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母亲把股票、房产等财产都给了儿子,在母亲患癌后,女儿拒绝尽赡养义务,母女最终对簿公堂。这则新闻最近占据了网络、报纸的头条,一时间大家众说纷纭。
从这则新闻可以看出,母亲本身就是个重男轻女思想特别严重的人。房产和股票儿子和女儿本应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可是她却把这些财产毫无保留全给了儿子,没有做到一碗水端平。母亲还是个极不靠谱的老人家,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就把遗产全给了儿子,对自己生、老、病、死等状况,没有考虑周全。人老了没有养老钱,就等于失去了根基。母亲对儿子确实有情,但对女儿却很绝情。女儿每个月微薄的两千元钱工资,还有孩子要养,她不但不分给女儿一丁点遗产,还起诉让女儿每个月给她1500元。区区的五百元钱,让女儿和孩子怎么生活?从一开始的不留任何遗产给女儿,到后来去法院起诉女儿,是母亲的一系列行为亲自撕裂了母女亲情。
儿子自小就享受着父母的疼爱,母亲偏心把所有的遗产全给了儿子,估计是受了儿子的蛊惑。在母亲重病期间,儿子不拿出钱来给母亲治病,母亲对动辄几万元的治疗费用束手无策。儿子像是一个铠甲勇士,面对着母亲的痛苦视而不见。他一味地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尽义务。在母亲生大病的情况下,如果儿子能把股票或者房子变现,我想母亲的病情会得到缓解或者控制。妹妹本身家庭困难,作为哥哥,不但不帮助,还怂恿母亲起诉妹妹,试问一下,儿子的心中还有没有“亲情”两个字?
都说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知冷知热的。可女儿在母亲生病的情况下,对母亲不闻不问,更别说拿钱治病了。女儿委屈在自己没有继承到遗产,却要赡养母亲,自己没捞着享受权利,只是一味地被要求尽义务。撇开财产的问题暂且不论,母亲辛辛苦苦把她养大,各中辛酸只有母亲能明了。收入微薄的女儿每个月拿不出1500元给母亲,可拿出二百、三百暖暖母亲的心也好。哪怕是在母亲的病榻前,拿个药,倒个水,做点热饭,买个瓜果,好好地照顾母亲,也不至于让母亲和她法庭上相见。
法院判决儿子承担更多的赡养义务,女儿承担适当的赡养费,这无疑是最公正的。母亲身患重病,时日不多,希望通过这一沸沸扬扬的事件,让她的儿女能早日觉醒,不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那一天,才知道追悔莫及。
2..
朋友阿苏自小生活在乡下,阿苏有一个小两岁的弟弟。父母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阿苏吃得不比弟弟差,穿得也不比弟弟差。
阿苏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大城市。阿苏男友家生活困难,父母本不同意,可拗不过阿苏,不得不同意了这门婚事。婚后,由阿苏的父母出资给阿苏买了一套房子。弟弟大学毕业后,也留在了阿苏一个城市,父母同样也给弟弟也买了一套房子,就在阿苏家附近。
父母年纪越来越大了,手中有点积蓄,也想买套房子,和儿女生活在一个小区好互相有个照应。父母年龄大,办不了贷款,房子的名字用的是弟弟阿永的名字。实际上这套房子的首付是父母出的,贷款也是父母在还。
几年过去了,房子的贷款已经还清,银行把产权证给了父亲。有一天,阿永向父亲借房子的产权证,说是单位要给补贴钱,必须拿产权证去才会给。父亲说你家房子写的是你的名字,拿你家房子的产权证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拿我这套呢?阿永说不想让单位知道他住的那套房子,那套房子面积大,怕单位给的补贴少。父亲想想是这么个理,然后把自己住的这套房子的产权证借给阿永用。
两年过去了,阿永借的产权证依然没有归还。阿苏经常见父母在家里长吁短叹的,一问才知道产权证被弟弟借去了,没有归还。这时的阿苏已经离异,一个人带着孩子过。父母的本意是等他们百年之后,把他们住的这套房子卖掉,钱平分给阿苏和阿永。现在产权证已经落在阿永手中,房子名字也写着阿永,虽然阿永没出一分钱。阿永的意思是自己也有儿子,将来自己没有能力给孩子买上一套房子,想把这套房子全部据为己有。
阿苏听罢父亲的叙述,平静地说,自小你和母亲对我们姐弟一视同仁,从来没有因为我是女孩,得到的东西就少。阿永凭自己的本事,将来很难给孩子买上房子,我是姐姐,看着弟弟生活的好,心里也高兴。你们不要再有什么心里负担,我的房子足够大。将来孩子有能耐的话,自己买房子。没有能耐的话,就和我一起挤挤。你们现在住的这套房子,我放弃继承权,全部给阿永。
父母听罢,忧愁解除。阿永知道阿苏放弃房子的继承权后,十分感动,对父母很是孝顺。一家人和和美美,令人称道。
不少家庭为了点遗产,闹得鸡飞狗跳的,有的大打出手,甚至还有闹出人命的!家和万事兴,父母留下的遗产终有花光的那一天,互相谦让一下,定会海阔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