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快乐不能被复制?
看,小孩接过妈妈给她买的新玩具,心满意足地朝着拿着同样玩具的伙伴们跑去;小李衣锦还乡,激动握住同村早已衣锦还乡的小赵的手说:“跟着你一起下海,这条路走对了啊”;官员将国家的钱财一点一点塞进自己的口袋时,心想在其政谋其财,别人贪多我贪少,我也好歹算个清官,查也查不到我,不禁窃喜。
你可以说,慢着,最后一个怎么就算是得到快乐了呢?
那我就为你道来,衣锦还乡、事业有成属不属于大家眼中的“人生几大快事”?应该属于吧,我听见了大家勉强的答复。
那再看,按大家的想法是小李事业有成后衣锦还乡可称为快乐,而官员贪污受贿后衣锦还乡就不可称为快乐呢?是这样的,大家回答地略坚定。
那官员若不贪污受贿只是在其位谋其政而后衣锦还乡就可被称为快乐;若官员贪污受贿而后衣锦还乡,但你却不知他是否贪污受贿时,他就可被称为快乐;若官员贪污受贿后锒铛入狱则被称为是现世报是吗?大家沉默了。
在官员是否贪污受贿及是否被曝光模凌两可时,大家逐渐形成了一个共识【官场是一趟浑水】——浑水的结果是,你既可浑水摸鱼却也很难出淤泥而不染。
那么作者就像问大家,是何物最初引导了这种现象呢。回到第二段——小孩拿住与伙伴同样的玩具、小李握住同村先下海的人的手、官员心想别人贪多我贪少……是不是逐渐清晰,这是一个模仿别人获得你以为别人获得了的快乐的途径。看见别人拥有自己缺失的,羡慕、期待,自然而然地想到别人因此获得的笑脸,由于看到的只是由于物质引发的快乐,因而直接快乐刺激物也是【物质】。
但或许我们并不想得到那样一个尖锐性的答案,我们将这种复制快乐的过程称为模仿,但这也是尖锐的。模仿是一种本能,是教育可进行的基础,但就因如此,自孩童便开始的模仿行为基于这种环境、这种差序格局下的交互影响,怎能在青年时期不得个“下海”之命、壮年时期时期“贪污”之醉,这并非一条命运线,却实实在在地是一次被人为塑造的环境线——这条环境线内为你布置了许多条死路,号称那几条正道才是我们作为社会人该为之,诱导你的底层心理,引向一条复制人生路。
快乐,真的可以被复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