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那就去追呀。就像是我们喜欢一本书,就会想要去读它。也就是说这个同样的道理就是,如果我们有喜欢的一个人,我的建议就是去跟他告白,千万不要选择默默无语的跟在他的身后做他的好哥们。
如果你是真心实意的喜欢一个人的话,你是不会甘心和他做朋友的不是吗?因为你的愿望是想要和他余生一起走,而不只是在一旁看着他和那个她恩恩爱爱的在一起秀恩爱,无顾你的感受,将你忽略。所以我们在遇见喜欢的人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告白。告白,给自己的一个幸福的机会,让自己有想要幸福的冲动,
有人会说,如果万一告白失败了,那岂不是双方连朋友都做不成了吗,多尴尬。还是当一辈子的朋友的好,至少能够心安理得的待在他的身边,以一个朋友的身份陪伴着他,爱着他。
放屁,这些理论纯属是放屁。不管怎样,对于这些我是不敢苟同的,打死我都不会赞同这类做法的,当然我的爱也不会允许我这样做的。
因为喜欢的比较无厘头到极限,所以我会选择告白。因为爱他,所以我会选择告诉他。一方面我可以把我长久以来喜欢他的心意告诉他,另一方面我也会给他一个选择爱与被爱的机会。
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终于能够让他知道了我喜欢他的真相。毕竟如果你不告白,那么你的心意他将永远都不会知道,或许他已经是知道了,只是在装聋作哑,他和你一样在贪欲的驱使下自私罢了,你们两个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典型案例,也许只是到头来只会令人觉得可怜兮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