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你那么爱他,为什么要放弃他......
一
安七七第一次见顾明城的时候,顾明城已经25岁了,整整大了她10岁,她永远都记得她在妈妈的指引下叫她顾叔叔的时候他瞬间铁青的脸。
顾明城皮笑肉不笑的捏了捏她的脸道:“丫头,要叫哥哥。”又对她妈妈承诺:“放心吧,这段时间我一定好好照顾七七。”
安七七的父母要出差,对于这个初来乍到的城市,唯一值得托付的人便是生意上的伙伴顾明城。虽然安七七觉得15岁的自己已经有了生存能力,但架不住父母的忧心关怀,只得拎包入住。
顾明城是一个优秀的人,念书的时候能跳级连读,做生意的时候亦能叱咤风云。
但就这么一个人,在生活中却异常的幼稚。
顾明城总是让她叫哥哥,她却一口一个顾叔叔,叫得欢快,常常气得他脸色铁青却又无可奈何。
顾明城是一个懂生活的人,他在花园里种满了白玫瑰,清晨的露珠在花瓣上缱绻着,花朵含羞又娇艳诱人。
每每早起,推开窗,安七七都能看到顾明城拖着一根皮管在花园里忙活,拇指摁着管口,清水便欢快的飞散着奔向了属于自己的那朵花。
听到楼上的声音,他抬头对她说:“早上好啊,早餐已经做好了,快点洗漱好下来吃。”顿了顿又补充道:“今天我有空,可以送你去学校。”
听到这句,安七七瞬间沉了脸,“哗”的一声关上窗,独留一句冰冷的:“不用了。”
安七七不喜欢顾明城送她上学,因为这个男人......太招摇了。
“我说顾叔叔。”安七七顶着周边往来缠绵的眼风颇为无语的问顾明城:“你长了这么一张脸,怎么不去混娱乐圈?混什么商界啊。”
“哥是靠才华吃饭的。”他狠狠的捏了捏她的脸。
看着顾明城离去的背影,安七七揉着生疼的脸无语凝噎。
不过,顾明城好像很讨厌别人夸他长得好看。
安七七想着,刚进教室便被玩的好的一个女生拉到了一旁,那女生很是兴奋:“七七,今天又是你家顾叔叔送你来上学的?”
“什么叫我家的?”推开她花痴的脸不屑道:“你喜欢让他送你去,我可不稀罕。”
“我倒是想啊。”女生颇为无奈,“可是人家又不送我。”
打开课本,女生还在耳边喋喋不休:“我说你整天和他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真没有一点点的心动?。”
心动?对顾明城?安七七一阵恶寒:“没有,能让姐心动的只有知识。”
可是心中只有知识的安七七却在上课的时候失了神。
因为啊在安七七的书本上盛开了一片白玫瑰花海,花瓣、露珠在微风中缱绻着,那好看的儿郎站在花中,穿了一件她爱的衬衫,在阳光下对她笑的温柔。
二
安七七很苦恼,回家已经两个月了,每每早起却还是习惯推窗看向楼下的花园,可是她家的花园里没有白玫瑰,也没有那笑得温柔的顾明城。
习惯,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啊。
安七七想在自家的花园里也种上白玫瑰,去了花卉市场,却没想会碰到顾明城。
顾明城也是来买花的,见了她,很是热情的带她去了相熟的店铺里帮她选花苗。
“早知道你要的是白玫瑰我就直接在我家花园里移植给你了。”他叹了口气,“何必花这个钱呢?”
“又不是花的你的钱。”翻了个白眼,安七七道:“再说了,我又不是种一株两株的,你移植给我,把你花园一起搬给我?”
“那不能。”他很果断的拒绝,又问:“怎么突然想起来种白玫瑰?”顿了顿补充:“这花可难伺候了。”
闻言,不知为何,安七七有一瞬间很是心虚,不过很快就理直气壮的回道:“我喜欢,要你管。”
顾明城听了当真不再管她,任由她把花带回去,每日里累死累活的伺候也不施以援手。
当第五株花苗死去的时候,安七七不得不打电话求救专家。
她对着电话那头笑得温柔,她说:“顾叔叔,你就救救这些可怜的小花吧。”
很久以后,顾明城和她提起这件事,直言当时她的声音差点恶心的他把隔夜饭吐出来。
可是被她恶心了的顾明城接了电话却来得很快,安七七坐在台阶上,看着一身西装革履的顾明城培土,不由笑着赞叹:“顾叔叔,你这样,真帅。”
闻言,顾明城无奈的翻了一个大白眼道:“嘲讽我?”
那是安七七第一次见顾明城不顾形象的翻白眼,多年以后回想起来,却发现,那时他的身上,还有对她无限的宠溺与包容。
忙完后,二人坐在台阶上,一人一支冰激凌,看着一园重新亭亭玉立的花苗,所食的味道那是前所未有的甜。
顾明城吃完了冰激凌,不由长吁了一口气,满足的靠坐在台阶上,高高挽起的袖口,露出了手臂上狰狞的疤痕。
安七七见了,问:“疤,怎么回事?”
顾明城不以为意的笑了笑道:“以前不小心伤到的。”
“以后小心点。”安七七说,想了想又补充:“老人家要珍爱生命。”
闻言顾明城便笑弯了眼,伸手揉乱了她一头长发。
三
安七七与顾明城来往渐密。顾明城时常来替她打理白玫瑰,却每每被安七七缠着帮她写作业。顾明城亦时常在工作之余带她去游乐园玩,在蹦极台上将吓得瑟瑟发抖的安七七送入地狱。
“顾明城,我诅咒你不得好死。”在休息区坐了半天仍旧腿软的安七七看着笑盈盈的顾明城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了。
“年轻人,总该勇敢的克服自己的恐惧。”他翻了翻菜单,轻描淡写的问:“你想吃些什么?”
想吃了你!
虽然顾明城时常这样捉弄她,但正所谓一报还一报,安七七亦知道他不少的糗事,时时拿出来嘲笑一番。
比如从顾明城姐姐那里知道了顾明城讨厌别人说他长得好看的原因。
顾明城幼时生的可爱,男女不辨,一张脸,迷倒了不少人,在小学的时候被一个特别喜欢他的男生当着众人的面给亲了。这事至今仍是顾明城的逆鳞。
想到这事,安七七不由的笑出了声。
“想什么?笑得这么开心。”顾明城问。
安七七调侃道:“想知道亲顾叔叔是什么样的感觉。”
闻言顾明城的脸色便红一阵又青一阵。他不言,安七七却瞧着他紧抿的薄唇出了神。她在想,亲上去,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安家的家教向来开明,安七七喜欢上了顾明城,父母也是知道的,他们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要影响学习。
所以当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她就毫不犹豫的实践了,霎时间,朵朵芬芳的白玫瑰自心田开放,花瓣缱绻着,在微风中舒展成了红玫瑰。
“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顾明城红着脸问。
安七七想着一不做二不休,很干脆的表白道:“顾叔叔,我喜欢你。”
“可是我不喜欢未成年。”顾明城斩钉截铁道,就在她心头的花即将枯萎的时候又笑着补充:“不过我愿意等你长大。”
他揉了揉她的头发,笑得温柔。
每个人都是一朵花,苍白无色,追逐着阳光、微风和露水,追逐着属于自己的色彩。何其有幸,她这朵白玫瑰在生命中最美好的年华便寻到了心头朱砂痣,刹那间点染了最美的色彩。
安七七种的白玫瑰变异了,开花那日满园的红玫瑰,花香迷人。
她摘了一朵,对心上人笑道:“像不像是上天对我们爱情的祝福?”
四
安七七与顾明城确定关系是在安七七读大学的时候,因为比她大许多的原因,顾明城对她总是无尽的宠爱。连她爸爸都常打趣她说,亲爹不爱小爹疼。
顾明城酷爱极限运动,曾经去追寻龙卷风,在沙漠里丢了半条命,在手臂上留下了一道疤。
“可是自从遇见了你,他就再也没去过了。”他姐姐对安七七如是说。
爱情是一个奇妙的东西,它让人有了盔甲和软肋同时也让一个人变得敏感而脆弱。
顾明城变得怕死,她又何尝不是?她怕先他而去,更怕他丢下她一个人在这孤单的世间。她叮嘱他戒烟戒酒,怕这些东西蚕食他的身体。陪着他健身,希望他能健健康康与她长久。
而面对喋喋不休的安七七顾明城总是柔柔一笑道:“不怕,我舍不得的。”拥她入怀,他叹道:“我还要养你啊,我的小媳妇。”
不,不,我不要你养!不要!
安七七所向往的爱情是势均力敌的旗鼓相当,“养”这个字在那时是两个人独有的情话,可是当一方处于弱势的时候,也许便会演变成一种侮辱。
“我们分手吧。”安七七说。
安父的公司出现了财务问题,公司欠下的巨额债务就像一个无底洞一样蚕食着原本幸福的家庭。顾明城一直在拿钱帮助安家,刚开始安七七还能在顾明城的安抚下接受得心安理得。
可是日子一久了,听别人说安家是在卖女儿,看着父母在爱人面前日渐小心谨慎的身影,安七七那点自尊就不由拧巴的心头窒息。
她安七七配不上顾明城啊。
顾明城半跪着看了她半晌,安七七却始终没有抬眼看他。
他叹了口气,声音微微哽咽,他说:“七七啊......”
听到关门声的一瞬间安七七终于失声痛哭,屋外大雨倾盆,一枚戒指静静的躺在脚边,于这黑暗的夜,仿佛盛满了破碎的星光。今天是她的生日,他想求婚,而她想分手。
“顾叔叔……”
桌上摆着一本书,是他还未读完的,上面沾了刚才争执时打翻的蛋糕,安七七连忙拿起来,正准备清理,一封信悠悠荡荡的自书中飘落……
顾明城在雨中漫无目的的走了许久,突然听到了安七七的声音。
回身,那个心心念念的人便已经扑入了怀中,不远处汽车呼啸而过和着雨声,嘈杂刺耳,但顾明城的耳中却只有那人的声音。
她说:“对不起,我不该分手。”
她说:“我那么爱你啊......”
泪水滑落,良久顾明城才哽咽道:“七七,没事的。”
五
洛城的三月,海棠花微微招摇着,细雨夹杂着微风,带着丝丝诱人的香甜。
顾明城和安七七为了避雨躲进了一家名叫归墟的小店,店里很安静,只有一个穿着棉布长裙的女人逗着猫。
对于这两个突如其来的外客,她只是微微一笑问:“寄信吗?”
“寄信?”安七七这才打量这家店,只见一个紫檀木的书柜占据了整面的墙,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信封,她调皮的问:“可以写给十年后的我吗?”
女子笑了笑道:“可以。”顿了顿补充:“归墟的信只寄过去与未来。”
“寄未来还可以理解,信怎么能寄回过去?”一旁的的顾明城有些好奇,看了看已经开始写信的妻子无奈道:“这已经第十封了,你到底要写几封啊?”
“你不懂。”安七七又开始喋喋不休,“要不是当初那封信,我们现在已经分手了,你哪里还有老婆?”
据安七七所言,当初她在书里发现了一封信,字迹是她的,字字珠玑,皆在责骂说分手的自己,那一瞬间, 悲伤、绝望、后悔透过信纸扑面而来,她似乎看到自己在无尽的黑暗中独自垂泪,心头一窒,听着屋外大雨倾盆,终于忍不住追了出去。
正如信中所言:你那么爱他,为什么要放弃他……
“这是我新的开始。”她叹道,如果不是那封信,便不会有现在的幸福美满。“我要给未来的自己写信,提醒她余生一定要好好爱顾叔叔。”
当初顾明城卖掉自己的公司,彻底还清了安家的债务,剩余的钱带着安七七搬了家,定居在以前想来但一直没来的洛城,开了一家花店,任性的只卖白玫瑰。
“老板,我相信你的信能寄回过去。”将信给女子的时候,安七七如是说,笑意盈盈的眼里盛满了幸福。因为啊,她始终相信,那时的信就是未来的自己寄来的,她后悔了,所以希望她不留遗憾。
女子笑了笑,不曾言语,只目送了他们离去。
多年以前也有这么一个瘦削的女子来到了归墟,她哭着说,如果当时不是她说分手,他就不会出车祸,她也不会失去他了。
听闻归墟的信只寄过去和未来,她笑着道:“如果真的可以寄回去,我一定要骂醒她。”
骂醒那个自卑又拧巴的安七七,他那么爱你,而你那那么爱他,为什么要放开他的手……
“你上次写的信还没给邮费呢。”女子抱着猫,看着巷子尽头顾明城小心翼翼扶着的安七七,她大着个肚子,已然是怀孕了。
“是时候收邮费了。”女子笑了笑,转身回店,门前的花坛里,一株白玫瑰,悄然破土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