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死亡最早的记忆应该是,某个夏天,路过我们家的一条公路上,树荫下,横七竖八地躺着用白布盖着的身体。当时的我还不理解那些白布的含义,只是大人们那种森森的恐惧让我记忆深刻。
随时年岁渐长,开始明白,死亡就意味着永远的离开。那些白布下的身影竟然越来越清晰,我的恐惧也与日俱增。偶尔会把死亡与自己和身边的人联系起来,每一次联想都会心痛不已,
小小的脑袋当然无法承受生命之重,只好选择遗忘,考学的压力也让我无暇它顾。
高考后,我劝服家人,信心满满地报一间医学院准备学医。其实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并不清楚当时的自己,为什么那么坚定的要学医。现在细细想来,应该还是潜意识地,想更了解死亡吧。
虽然最后事与愿违,我没能学医,幸运地进入了互联网行业,但闲暇时的阅读又将最深的记忆唤醒。我开始在书中寻找与死亡相关的文字,如饥似渴的阅读,试图寻找那些能把死亡和生命意义解释得清清楚的字字句句。
托尔斯泰的《伊凡伊里奇之死》死得无奈,读来令人震撼;弗洛伊德说,生与死的本能我们都与生俱来,也终此一生不会变,这是人心底最根本的最重要的两种本能力量;《最好的告别》甚至从生活中的各种琐碎开始,告诉我们怎样让自己或者亲人有尊严的死去......
然而,这些都不及保罗来得震撼。
这位天才的神经外科医生,同时也是文学、哲学硕士,在35岁即将抵达人生巅峰的时候,忽然被诊断出肺癌。突然从医生转变为病人,从生命的主动者转为被动者,真是世事无常。他的一生都在追求生命的意义,通过文学、哲学无果后,开始转向医学,在与死神的搏斗中获得感悟。然当他真正处于病人的角度与死神相遇时,才发现当初的感悟多么浅薄。“死亡是个必定的过程,我会把死神看作一个威心凛凛、不时造访的贵客,即使我是个将死之人,我仍然活着,走到真正死去”。病情稍好,重新捨起手术刀,坚持自己喜欢的事业,一遍一遍告诉自己“我无法前进,我仍将前行”。生命的最后依然怀着极大的热忱,把自己对生命的感悟,一点一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妻子露西说,“在与死神相遇的路上,他没有故作勇敢,也没有怀着虚妄的信念,认为可以战胜癌症。他坦然真诚,对于本来自己规划好的未来变得悲痛绝望,但同时又创造了一个新的未来。”
这就是保罗对待死亡的态度,也是他传递给家人的态度。这位勇敢高尚的男人,虽然已经化尘土,但却永远活在了家人与读者心中。
下面这首诗是保罗书中的节选,大概也是他最想分享给我们的:
你在死亡中探究生命的意义,
你见证生前的呼吸化作死后的空气。
新人尚不可知,
故旧早已逝去。
躯体有尽时,
灵魂无绝期。
读者啊,趁生之欢愉,
快与时间同行,
共赴永恒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