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还在为寸土寸金奋斗
文/梁魅寐
我第一次去酒吧是和当时住青旅的时候遇到的沙发客山西汉子去的。胖爷是个仗义的帅小伙,请我吃过一次他从山西带来的荞面,俩根冰棍,一个2元钱的冰激凌,从此我视他为流落在外的好哥们,掏心掏肺。
后来他一直颇为担心我,说收买我太容易,忒好欺负了。我就顶他 咱聪明着呢。
去酒吧那天成都下大雨,而且我三天没洗头。本来只是和胖爷去外面溜达两圈就回来,溜到一半,我说,要不咱两去酒吧吧。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我昂着头两眼放光。后来胖爷和我说,你那会的眼神多纯啊,纯的我都不忍心揭穿你污的真面目。这个杀千刀的,一直以挑衅我为生活乐趣所在。
最后我们到底还是去了,胖爷说感觉就像带着一个未成年少女混夜店,我给了他一记白眼,其实打心眼里我是紧张的,虽然旁边站着个大块头,但到底是第一次。
那种感觉就像第一次和初恋接吻,星星很亮,月亮很圆,心跳怦怦的。
去酒吧之前我一直以为,它是闹的,不安的,是悸动的荷尔蒙,是无处安放的欲望,但当我跨进这里,发现原来酒吧它也可以是文艺的,浪漫的,青春张扬的。
吧台旁边是留着胡茬的男人坐在高跷的板凳上抱着木吉他。我们走过的是时候他刚好在唱《天使的翅膀》
“落叶随风将要去远方…
曾飞舞的身影像天使的翅膀…
相信你还在这里从不曾离去…”
第一次觉得弹吉他的男人那么有魅力。胖爷说你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我哂笑,跟在他后面喋喋不休,满满的都是惊讶和兴奋。
一开始对酒吧的氛围还有所忌惮,几杯酒下肚,什么羞涩,矜持都散了。酒吧的神奇之处大概酒在于比自己更真实,忘记了伪装,直抵内心。
胖爷一开始还顾忌我是女孩子想劝我悠着点。但不知不觉他也完全融入了红灯绿酒的氛围,摆开架势我俩都胡吹乱侃起来。
胖爷有些醉了,絮絮叨叨;我也有些醉了,神神叨叨;
90年独自在外打拼的胖哥说;我想给我女朋友在一环买套房子,我想创业,我想赚钱,可我没能力,我压力大啊!
我说,我也没本事,就爱写字,爱漂亮,爱男人,可这三样我都做不好,努力写文章还常常被拒绝,也不漂亮,也没男人追,我压力也好大啊!
胖爷大笑,拍我脑门,你个丫头片子还特妈的挺坦诚的啊
我呵呵两声,你们北方汉子讲话都不带转的么
我不知道这第一次的酒吧行到最后是不是变成了我和大老爷们胖爷聊人生,聊理想的畅谈会。
只是我在学校许多年从未遇上如此酣畅淋漓的对手。如同酒吧并不是我想象中的声色陆离,而人生终究是充满惊喜。
出门在外大多总是缘分。胖爷说。
喝完了我们骂骂咧咧,摇摇晃晃的往回走。洗过澡躺倒床上脑袋突然就清醒了。
凌晨三点,胖爷飞深圳的飞机。我发消息给他
我听到你开门走了,但我不想送你。一路走好,生活越来越好,你比一般男人有魅力,你比一般男人有故事。
很快,他回我:别爱上爷,爷只是传说。
我就知道,他没有正经的时候。
【胖爷是我在青旅做义工的时候遇到的沙发客,毕业三四年,一直放荡不羁,最后还是为了现实在寸土寸金的深圳打拼,原本想写很长的关于他的故事,到最后却只想起我第一次去酒吧,他要离开的那晚。我到底是自私,年年月月该难以忘记带我去酒吧的那个仗义爷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