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平日里拘谨惯了,或许自己内心深处还隐藏着某种壮志豪情?对聚集在梁山水泊的匪徒们没什么好感,觉得他们唯一可爱处是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乔峰能赏识段誉这个无名的文弱书生,也只是因他酒桌上体现出的豪情吧?
酒壮人胆也好,酒乱人性也罢,酒后你发现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至情至性、敢爱敢恨。平日里不便说的不敢做的,都可借着酒性任意而为。这或许正是古今“一生放纵不羁爱自由”者都陶醉于酒的缘由了——酒,让人活得更洒脱。——虽然,在清醒者(或正统礼教者)看来,醉酒的人疯得那般可笑。
《世说新语》描写了很多怪诞的言行。然而设想一番,倘若这些人当时手里拿着酒壶,那么“礼岂为我辈而设哉”的豪迈,“未能免俗”的风趣,“死即埋我”的豁达,都容易理解了。
一觉醒来,睡前发生的种种,忘得只余下模糊的轮廓了。这时感觉生活犹如一幅国画,轻描淡写几笔,勾勒出大概意思;留下的空白,待人去猜测想象。酒,将人生带入另一种境界。
喝酒。遇到些开席前就摆一副豁出去了的架势,这时就得观察同桌者为谁了,有面对大客户的,有面对领导的,有面对异性的,有面对朋友的。人的身体是可贵的,但面对某种自以为值得更珍惜的东西,似乎可舍命一陪。
喝酒。有些人任何情况都喝,有些人任何情况都不喝,大多数人有时候喝有时候不喝,跟一些人喝跟另一些人不喝。貌似涉及到价值观层面,搞高深了。
有时候觉得,酒是人与仙(神)之间的桥梁,或有限的人类追寻永恒的一种手段。人世间少欢乐,于是创造酒来助长,酒后人方能通向狂欢;人世间多悲苦,于是创造酒来消减,酒后人方能忘忧放情。酒后的人,飘飘然,已成半仙了。于是懂酒之人,席间不待他人来劝,先把自个儿灌醉,再发扬泽惠于民与人同乐的精神,敬他人酒,愿他人也能达到至乐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