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痛苦在于,既无法降低标准,有没有能力达到标准"
故事的地点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有着“上帝之城”之称的巴西贫民窟,讽刺的是,这个地方的真实样貌与它的名字截然相反,这个被称为“上帝之城”的地方,有着“地狱之城”一般的生活。
故事就在这个背景下展开,以出身在“上帝之城”的男孩——布斯卡的视觉展开,然而这个故事并不是关于布斯卡的,是关于小豆子和班尼的,他们从一开始跟着哥哥们犯罪到在上帝之城建立自己的帮派成为老大,最后被别人干掉,仿佛是一种逃离不开的宿命。
“上帝之城”挣脱了法律的束缚,建立了自己的法则秩序,在这里,人命是轻贱的,善良美德是懦弱的,有枪的欺负没枪的,警察是捞油水的,小孩不上学混帮派,勇气是干掉比自己强大的人,梦想是干掉最强大的成为老大,工作是卖毒品,有钱了就买抢,买了抢杀其他帮派......
这部电影所有人的结局都很惨,除了布斯卡,因为他是唯一一个没有被卷进这波宿命里的人,最后布斯卡成为了一名摄影记者,记录了发生在“上帝之城”的故事。
《沙漠之花》和《贫民窟的百万富翁》其实讲的都是同一个故事,一个是出身在索马里沙漠,从小就要受到割礼(把外阴缝起来),虽然没有逃离割礼的宿命,却逃离了嫁给一个六十多岁糟老头的宿命,最后成为一名国际超模的女孩。一个是出身在充斥着暴力犯罪和宗教冲突的印度贫民窟,后来逃离被挖眼成为残疾人乞讨的宿命,上节目答题成为百万富翁的男孩。
这样的故事之所以能被拍成电影,是因为,他们发生的概率和奇迹发生的概率差不多,因为大多数人不会像他们那样幸运,而是被卷入宿命的泥淖中直至死亡的那一刻,也没人意识到其实自己的结局从一开始就被注定。
那些从悲剧命运中逃离出来的主人公一开始就意识到要挣脱宿命吗?并不是,因为他们和其他人一样,以为这就是正常的。
人对自身情况的认知,并不是根据自己的外貌长相,经济条件,工作能力,生活环境等判断的,而是根据别人的外貌长相、经济条件、工作能力、生活环境判断的,也就是说,人的认知来源于对比,你以什么作为比较标准,你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观念和看法。
如果你的比较标准是周围的人,那你也会觉得自己的生活再正常不过了。他们习以为常,并不觉得自己生活在地狱,以为生活就是这样,很少有人思考自己的生活是否正常,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所谓正常的生活是什么样。
而人的生命力是很强的,只要让他以为生活就是这样,所有人都是这样过来的,不管多么艰难的环境都会心甘情愿承受,不,甚至他们不会觉得需要用到“承受”这个词。
而主人公与其他人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离开了原来生活的地方,但他们并非刻意地想要逃离,而是某些因缘际会下脱离了原来生活的地方,来到了其他地方,才知道这个世界原来还有不一样的生活方式。就像《沙漠之花》的女主华莉丝·迪里一样,她来到英国伦敦后才第一次知道,原来女生是可以不受割礼的,在此之前,她一直以为所有女生都会受割礼,而在那一刻,她才觉得这是不人道的,对自己小时候所受的遭遇而感到愤怒、痛苦。
而只有脱离了原来的生活,跟别人有了对比,才会发现以前的生活有多不正常,进而产生愤怒、侥幸、感慨等复杂的情绪。
所以我才会觉得《变形记》是一档残忍的节目,节目总是会美化其意义,城里的小孩到了穷乡僻壤才知道生活不易,感到自己以前的生活宛如天堂,从而学会珍惜现在的生活。而从山村里来到城市的孩子,见识了五彩缤纷城市生活的同时开拓了眼界。听起来这是一件双赢的事,却不曾想过,山村里的孩子在见识到了外面世界的美好后,又要残忍地把他送回本该属于他的地方,无异于把一个刚刚获得自由的人重新送回监狱。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在大城市上过学的人不再愿意回到家乡的原因。因为见过更美好更丰富充满更多可能性的生活,不愿意再回去过着一眼就能看到死的生活,而那些和你一起长大却从来没有出来过的朋友,在小城镇里心安理得地过着舒适稳定的生活,其实都是幸福的,因为彼此关于幸福的标准不一样。而哪种人最痛苦?便是向往大城市的生活,认为周末去听演唱会看舞台剧拿着拥有一份高薪忙碌却有成就感的工作的生活才是幸福的,却窝在小城镇里周末打牌喝酒做着一份月薪两千的朝九晚五的工作不甘的人。
换句话来说,人们的一生都离不开标准,这个标准不是外界所定义的标准,而是人们自己内心的标准。人们奋斗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达到幸福的标准,人们不甘是因为自己的能力无法使现有的生活水平达到幸福的标准,而人们的痛苦在于既无法降低标准又深知没有能力达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