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爱怀念青春,那个笑容可以像栀子花一样单纯的年纪。
每当有人提起最后一任同桌,我都会想到我那十年前的同桌。
刚才看到我高中老师在朋友圈里讲述自己在微博中找到了失散23年的朋友,她说“我们相识于最美的豆蔻年华,一起走过花季雨季,我们从彼此的世界经过。”她们失散了,又找回来了。
所以,忍不住也去微博上搜了一下我同桌的名字。从2005年进入一个班,到2008年初中毕业,如果可以说认识的话,我们也认识了有12年了。只是2008年毕业之后,我们再也没有相见过。我们往往说,一个人如果相见,无论跨越千山万水,我们终会相见,可是世界那么大,即使身处同一个城市,甚至同一个校园,能够相遇的几率又有多大,更何况南北十年,即使擦肩而过也不见得能够认出来吧。毕业前就听说,我的同桌ZH将不会在我们的城市继续学习生活,他的爸爸好像是在广州什么地方做生意,以前就是那样,每到寒暑假他就会坐上火车南下,在那个我当时只知道在中国最南部的省份生活两个月,说真的,那时候是羡慕的也是佩服的,小小年纪就自己一个人去坐火车,前往遥远的地方。
其实现在我已经想不起来他的样子了,只是过去的东西总会留下那么一丝印记,比如那个时候毕业必然要写的那个纪念册,应该叫同学录吧。偶尔收拾自己的书柜的时候,翻开同学录,一股清新之风铺面而来,伴随着丝丝的眷恋和回忆。那是我唯一的一本同学录,在高中之后,手机、电脑的发展,仿佛已经不需要同学录这种东西了,在网络的虚拟空间内我们随时找得到对方,当更多的应该也是虚拟空间内真实的失散吧。而当年的一本同学录,无论关系好坏,在最后的几天,互相拥抱表达祝福,所有的人都不会有嫌隙。在我的那本同学录中,有两份是比较特别的,一份是我堂哥的,是我逼他写的,结果他写的留言和地址是:从你家出门左拐直行一百五十米你就可以看到我了。另一份就是我同桌的了,我同桌当时个子小小的,走路爱溜着墙根走,我一度自以为是的认为他是缺乏安全感,现在想来应该是恐高的成分居多。之所以说比较特别,可能是因为他的大头贴是被我逼的,我为了满足我强迫症,每个人要有一张大头贴,硬逼他的。那还是一个照片比较贵,大头贴比较盛行的年代,以大头贴当作照片是比较流行的一种做法,当然这应该也是我见过我同桌的最后面目了,现在就算他站在我面前我也一定认不出来了。
另外的印记,大概就是那个俄罗斯或者日本的套娃了吧,不记得因为什么,反正最后那个套娃归我所有了,或者说是被我霸占了。当时应该是我觉得新奇,就撒娇耍赖要吧,死乞白赖很久之后那个套娃就归了我,或者就只是在我那里放着了,反正毕业的时候它跟我回了我家。据别人说,我同桌应该是一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但是讲实在的,我同桌对我真的不赖,什么新奇玩意儿都会分享给我玩儿。有一段时间对世界未解之谜无比的感兴趣,还买了书,就是因为我同桌每次买奥秘的杂志我都有权限翻看,想想那时候有钱吃饭就不错了,哪有什么闲钱买杂志,因此一度觉得我同桌很奢侈,家里一定也很有钱。也因为他的杂志,我对星象、物理以及一切神奇又神秘的东西无比感兴趣,我前一段时间统计自己在无意识情况下看的电视剧和电影的类型,结果发现不是魔幻就是超自然,我想这也跟我很小的时候看《奥秘》有着分不开的联系。
因为当时都还没有开始发育,个子很矮,所以在哪个按个头滚动座位的年代,我们几乎年年都是同桌,可能在08年的时候我开始长高才开始换同桌,交集也越来越少,但这估计是我这辈子同桌时间最长的人了。后来上了高中,我们不是小组式学习,随便换座位,就是我自己一个人坐特殊座位,当然不是因为我调皮捣蛋,而是我嫌弃其他人太糟糟了。所以这么多年来,这可能是唯一可以算作真正同桌的人了。
我刚才在微博上搜ZH的名字,点开了一些人的微博,突然在想,就算找到了还有意义吗?我们的生活和交际圈差别太大了,就算找到了,加个微信,然后石沉大海,几句寒暄之后就只剩下点赞的情谊了吧。我不愿这样,小说中总说在最美的时光中不再联系,总还有些美好的想象和幻想。
罢了,所有的鸡汤都是毒的,可能真正想要的就是问一声:你还好吗?这些年过得怎么样?仅此而已,也算了却心中的执念吧。我们都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