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有点奇怪,案由是不当得利,原告是被告的嫂子,诉求是要求返还小叔子拖欠哥哥的劳动报酬。”助理小张向调解员老陈汇报案情,”嫂子说,哥哥去世前给弟弟打工十五年,可是,哥哥从来没有把打工挣来的钱交给她,算下来应当有近50万。哥哥去世后三年了,嫂子打官司告了小叔子。”
”这个案子确实有点怪,”听罢,老陈接口道,”如果哥哥给弟弟打工,拖欠十几年的劳动报酬,难道哥哥、嫂子从来就没有向小叔子要过吗?”
”嫂子说是念及哥两个之间的亲情,不好意思向小叔子开口。”小张解释说。
”哥哥去世之前留下什么话,是否提及弟弟拖欠报酬的事情?”老陈接着问。
”没有,嫂子没有提供这方面的证据。”小张如实答到。
”嫂子有没有哥哥给弟弟打工,形成劳务关系的证据?”老陈又问。
”没有。”小张干脆的回答。
”真的没有?”老陈有点不相信。”比如说,哥哥打工的出勤记录、工作证、工装、工作记录,等等?”
”没有。”小张继续干脆的答到。
”既然这样,嫂子怎么证明哥哥给弟弟打工了?”老陈有点好奇的问。
”谁说不是呐!所以说这个案子有点怪。”小张赞同的说,接着又说 :”不过,我的问题并不在这些,我想问的是这类案子的案由为什么是不当得利,原告明明是在索要劳动报酬啊?”
”这个……这个……”老陈思索了一下,接着说:”先不管这个案子的原告是否有理,单从案由上来说,如果哥哥起诉索要劳动报酬,案由应当是劳务报酬纠纷。现在,哥哥已经去世了,嫂子主张小叔子应当支付扣发的报酬,这样,案由是不当得利。”
”不过,我倒是有个问题。”老陈说完了接着提出了自己的疑惑,”这个案子是不是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按说这类案子的时效应当是三年吧。”
”对,这类案子的诉讼时效就是三年。”小张肯定地说,”小叔子应诉时提出了诉讼时效异议,被法官采纳了。”
”这个案子的最后结果对嫂子不利吧?”老陈问道。
”是。嫂子既没有提供哥哥给弟弟打工的证据,也没有合理地解释拖欠十几年才来索要报酬的理由。”小张概括案情结论,”弟弟应诉中提供了充分地证据,证明没有雇佣哥哥给他打工。而且,经常给哥哥钱接济他们家。”
”嫂子输了官司?”老陈刨根问底。
”是,法官驳回了嫂子全部的诉讼请求。”小张答到。
”看来,没有证据就不要随意打官司,这不就是浪费国家的司法资源吗。”老陈若有所思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