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一个广义的词,不只存在于人和人之间,生物和生物之间,也存在于生物与非生物之间的。
没错,我说的其实是爱好。
也许你曾喜欢过打篮球,初中开始流川枫一样的耍帅,高中灌篮时不忘偷瞄球场边等着送水的女友,大学时更是三五兄弟一起泡球场。
也许你曾喜欢过踢足球,那些年跟兄弟们一起驰骋球场,冒雨踢球,甚至高考前夕也从不曾阻拦你的热情 。
也许你曾喜欢过弹吉他,第一次抚上琴弦时的自我陶醉到现在还记忆犹新吧?
也许你曾喜欢过写小说,喜欢将脑子里稀奇古怪的想法描写出来,与他人分享,习惯一次次幻想构思自己王国里的所有人物。
没错,我说的是喜欢过。
如今的你,多久打一次篮球?多久踢一次足球?多久练一次吉他?多久写一篇文章?
我属于最后一个,曾经,喜欢过写小说。
我是从2005年开始写作的,那时候,最火的是可爱淘,郭敬明。
记不清为什么喜欢上了写作,只记得那时开始,就开始了我断断续续的写作爱好。
05年,我开始写短篇,每次写完拿给周围的同学看,不分上下课。同学们都很给面子,每次看完不忘夸夸我,我想,是从那时起,我喜欢上了将自己的作品分享与他人,而不是自己默默地自我欣赏。好友宁同时期喜欢上了写作,上课传纸条的内容也会与写作有关。
写短不久后,我就构思了自己的第一篇长篇小说《七曜之—日》打抱不平的女一号伊可寒,狂妄中又带着小坏的男一紫天宇,和默默守护的冰山男二配置银敌枫。 七曜:日、月、火、水、木、金、土,是女主打抱不平团队七人的代号。当时的我设置了和男二长相相同的弟弟银敌叶,因为深爱女主的弟弟死去,他才会以弟弟的身份继续活下去守护女主。我把当时能想到的情节全部加了进去,当时手写了三万多字,后来因为升入高中,没再写了。
后来,郭妮的《天使街23号》火到爆,人设、情节设置都有类似的地方,我的,死在了三万字,而她的,在那几年大卖。
七曜之后,我又构思了《火星公主》。火星的公主因意外情况流落至地球,和地球上某高中的校草发生了一段美丽浪漫的爱情故事。当时写了不到一万字又放弃了。
后来,《来自星星的你》红遍全亚洲的时候,我发现,和外星人谈恋爱这个事儿是真可以的。
高考结束后,我又开始了《穿越杀手》。女主兄妹杀手人设,执行任务穿越到古代,开始了一段爆笑喜感又快意的江湖人生。这个小说也是死于三万多字。当时因为复读,切断了一切与网络接触的机会。那一年,我还信誓旦旦,来年,定会给它一个完美的结局。结果,不到第二年,我就变心了。
我看小说的轨迹,校园文-古代言情-穿越小说-耽美小说。
高四那年,耽美同人异常的火。看过许多与历史相关的耽美小说,一个日渐成熟的故事框架在脑海中愈发成型。
再一次战斗完高考,我又回到了我喜爱的写作平台。
2009年,在潇湘,我开始了自己唯一一篇写完的长篇小说。17万字。关于历史人物苻坚与慕容冲的爱恨纠葛。喜欢野史的人也许有所耳闻,他们,本就是话题满满的一对。 开始时整个故事的完整性还不是特别清晰,在写作的过程中,认识很多读者,他们给我鼓励,给我肯定,我愈加得心应手。在大一开学的前一天,我赶了一天的稿,最终,以happy ending收尾。故事的结尾,他与他停留在了江南烟雨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我不想提过多有关于这个小说的内容,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这种题材与思想。在我信心满满的以为大学之后便有更多时间可以写作时,我变了。
似乎再也想不出有关于浪漫与爱情的故事,无从下笔。有段时间十分焦躁,觉得自己是江郎才尽。后来,我觉得是我侮辱江郎了。也许,本就没有什么才华……
于是放任自流,不再动笔。
最冷的是2010年还是2011年的冬天?那年冬天,国家开始扫黄,潇湘取消了耽美同人频道,很多小说就此消失。我的,也在其中之列。那种感觉至今清晰。就是你在百度,谷歌上再也搜不出自己辛辛苦苦创作了一整个暑假的文字,如同第一个孩子一般,第一部完整的作品,意义非凡。我心疼的不只是我的作品,毕竟,我有底稿,我更心疼的是那上百条读者评论,有很多都是他们真心融入于我的作品之后的真情实感,就这样,一切,都没了………………
也是那一年开始,耽美这个题材,似乎被打上了禁标。提起他,写作他,发表他,都变得不再光明正大。天知道它火的时候有多火。 似乎也只是一夕之间,它变成了猥琐之物。
2011年,我又开始了一部相对纪实一点的小说。我不知道是说我成熟了呢还是老去了,总之,我的小说,再也感觉不到王子公主的唯美,满满的,是现实的气息。 关于友情,关于亲情,关于爱情,每读一章,都会让人觉着,这是隔壁的事儿吧?贴切到不行……五六万字后就完结了。它觉得青春就是浓浓的明媚,浅浅的忧伤。
后来呢?我再也没动过笔了……
朋友问我,为什么?我总说没有灵感了。
这是真的,真的没有灵感了。
一放,就是五年。五年之后,我甚至觉得写完17万字的人不是我,那只是别人的过往。
我不觉得我还能够写出什么感动自己的作品,我没有文采,我没有灵感,我没有故事,我何必要写作?
每天9点准时上班,六点准时下班,回到家看看电视打打游戏。日复一日。就是这样,一过三年多。
有一天,我突然觉得,这样有意思吗?我们都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我们都是从人生的起点去往终点,不耗费心力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只是日复一日的赶路,那,去往终点的意义何在?
我还是爱写作的。我还是爱用自己的想象力去编造一个又一个或感动或离奇的梦,那,何不坚持?
所有空闲的时间都用来努力去想象,各种片段,情节都没关系,可以串的。突然闪现的灵感,也是要去记录的,因为可能会用得着。最难的是,动笔之前总是觉得还没准备好,也许是词句,也许是表达方式,也许是故事情节。
但是这一次,我逼着自己坐下,面对电脑。开始写作之后,脑子会像开挂一样比平成单纯的想象效率高很多,即使没有成熟的文笔与大纲,在自己的督促之下,大脑会去想办法完成这一次写作。
于是,不再犹豫,我爱的,终会爱我。
我曾想象过很多故事,在当时看来,我觉得简直是太精妙了,可是,无论多精妙,不出几年,定会有相类似的故事在市场上应运而生。很多事情,当时觉得简直完美,简直无人能敌,可是,总会有人以你想象不到的速度想到同样的事情。你想了,不去做,终会游离于你爱的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