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平等的思考和我的求学之路
继续我的阅读,文章从美国最伟大的律师丹诺谈起,引出“为人辩护的事业”进而提出“公益诉讼与制度正义”的命题。
在这场弱者与强者的伟大战斗中,只要我的气息尚存,我将永远站在弱者一边。-----丹诺
衡量公益诉讼的一个重要标准是要看它能否促进了制度正义的构建、实现和落实。谈到公平正义的社会结构,我同意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中的一个观点,即自由、平等和差别对待在这一社会结构中的要素地位、排序地位和相互地位。首先是要确保每一个人享有法律之下的自由,让一个社会充分展示人的个性、创造力和活力,体现人性和人道主义。其次,让每一个人拥有一个平等的资格、地位和发展的起点,否则,自由的享有和实现就是一句空话。
这段话说得太好了!它说出了我多年来心中想说却无法准确表达的语句!这些朴素的意念让我常常在思索中倍受困厄和折磨,不曾想,在这飞驰的列车上、在铁轨的铿锵声中,这一行行文字使我产生强烈的共鸣、使我热血涌动。我兴奋的眼睛一遍遍抚摸这一行行文字,味如含饴,我不禁又想起少年的我在自己的菜园亲手摘下第一个成熟的番茄、第一枚成熟的黄杏、第一颗紫红的葡萄,那酸甜可口的收获入心入脑,沁人心脾,远非平常的果实能比!朴素而真切的感受如此强烈,缘于劳动过程的用心,缘于细微心思的点滴积累。
且不管罗尔斯正义论的深刻含义,想想自己三十多年走过的路,那些快乐、悲伤、困惑和彷徨,无不与自由、平等、正义相关。童年时期,我和家人的幸福感,从根本上说来自于拥有了一块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这这块土地上我可以自由地劳作,我的劳动和创造会换回属于自己的收获!幸福,首先缘于“自由”!
(一)第一次受挫
也许你不会相信,我少年的心第一次遭受打击竟与“平等”有关。1983年,我在本村小学上五年级,学校聘请了一位刚从镇完小退休的李教师当我们的班主任。对我来讲,在镇上工作了近三十年的李老师肯定是“见过大世面”的。见过大世面的李老师很快发现当班长的我是一块好材料,小学毕业前夕,他极力动员我报考县一中的初中部,并且非常有把握地说:凭你的学习成绩百分之百能考上。到县一中读书,对从未进过县城的农家孩子来说,简直就是天堂梦!李老师说服了我的父母,并愿意为我代办报名手续。我欣欣然到镇上照了有生以来第一张像片,郑重地交给我敬重的李老师。不料,大概两周后,李老师非常失望地告诉我:今年县教委改革,县一中只在县城及城关镇招生,我们没有资格报名!我当时的感受只有些许遗憾,还没有到受伤害的程度。1984年继续在我们村联中上初一,那一年教委在全县初中部搞语文、数学竞赛,我代表我们联中参加,竟然取得了初一数学第一、语文第三的好成绩。当时的感觉有些飘飘然、愤愤然,一门心思地想到县一中上学。1984年县教委认为划片招生不能保证县一中的生源质量,又恢复了在全县范围的招生。“进城读书”的念头,促使我做出选择:上着初一再去考县一中的初一。8月初,成绩下来,我榜上有名,通知我去体检、并加试体育。8月底,录取名单张榜公布,竟然没有了我的名字!后来托人去问,解释说:因为我有些色盲、还有点儿近视,关键是县委、县府两院的子女和县一中教师近亲属需要照顾,只好忍痛割爱刷下偏远农村的考生。进城的梦想再次破灭,对我幼小的心灵是个很大的打击。当时,我怎么也想不通,我憎恨社会的不公平,难道农民的孩子就要低人一等!?
人生第一次遭受挫折改变了我的性格,一向开朗的我变得沉默。记不清有多少个傍晚和清晨,我爱一个人走出村庄,在村头的土路上思索,一次次想向着那条通往县城的柏油马路,一次次暗下决心:我一定要从这条乡间土路上走出去,跨越不肯接纳我的县城,到达比县城更大更好的城市!
列车在淮河平原上奔驰,窗外的原野绿意正浓。池塘边,水牛悠闲地啃着青青的草,一群白鹭在水边嬉戏,一位老农坐在牛背上涉水过河……眼中的美景让我沉重的心情得以短暂放松,生命在这种原始的状态下竟是如此地美妙!
(未完,待续)
(2008.4.30写于苏州~兖州的火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