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同事接到一个电话,一对夫妻前些年办理结婚的时候,没有联网,是手写的结婚证。
后来两人离婚,也没办理离婚证,就各自分手了。之后两人又同时再婚,各自办理了结婚证。
这次女方再次离婚,去办理离婚证的时候,发现有一条已经结婚的记录。很明显,两个人的第二次婚姻全部是违法婚姻,应该是无效的。
给同事打电话,请帮忙给出主意。当然最好的办法,就是撤销第二次的结婚证。让两人把第一次离婚的手续重新办理。各自再去办理第二次的结婚证。
因为女方第二次离婚,如果当初的结婚证无效的话,对女方可能不太有利,如果男方反悔的话,将会是女方的权益受损。
接着同事就谈到了她的一个表妹的离婚经历。
同事的表妹之前嫁到了湖南,因为是远嫁,父母当时不太同意。可是她表妹执意为之,父母只好同意。
同事表妹嫁过去之后,生了一个儿子,本以为以后的生活可以稳稳的过下去。没想到儿子半岁之后,男方有了外遇,同事表妹无法忍受,两人离了婚,孩子留给了男方。
同事表妹又回到了老家,亲戚给介绍一位当地的小伙儿。刚开始两个人感情挺好,一起跑到了杭州去打工。
同事表妹前后生了两个女儿,觉得目前的生活也不错。可是生活总会给人开玩笑,她老公觉得没有儿子,对他表妹开始拳打脚踢,甚至对两个女儿也恶语相向。
大家猜测,她老公可能有了外遇,所以要求离婚。
同事表妹觉得离婚也没什么,自己把两个女儿养大就可以了。
可是同事觉得,不能人受了欺负,还要便宜他。于是就给她表妹出了主意,想离婚可以。两个女儿的抚养费,一分也不能少。
按照当前打工的城市杭州最低工资标准算,两个女儿一个十岁,一个五岁,按照杭州最低工资1860元来算,两个孩子都抚养到18岁,需要男方给进47万块钱抚养费。
如果男方有能一次性把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给她,离婚是可以的。
这就是同事说的,两个人既然已经到了离婚的这个程度,说明两个人早已没有了感情,那么离婚当中争取最大的利益,是唯一可以保护你的方式。
在离婚之后,往往女方比男方受伤害的程度更大。
昨天看了一段非诚勿扰的视频,有一个离婚的女嘉宾喜欢上了钱来相亲的一位男士。
觉得这个男士很适合她的,于是她向男嘉宾问了一个问题,如果是离异,有孩子,但是由男方抚养,男嘉宾会不会考虑她。
而当时人家很明确了回答了她一句话,“以我目前的年纪来说,我不会考虑离异的女士。”
其实当时女嘉宾在场上并没有太多的情绪。但是,让我们这些观众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她的心酸与不甘。好不容易看到一个对眼儿的,人家却因为她离异的身份而不考虑她,实在是让人憋屈。
由此可以看出,女人离婚之后,再一次选择婚姻时,是相当吃亏的。
既然选择了离婚,就要在结束这段关系的时候,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让自己在将来的生活能过的好一点,也许这就是弱势的一方最真实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