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三年的同窗友谊换来了毕业三年后一次觥筹交错的相聚。作为聚会发起人的L从发短信,打电话确认,到定菜品,买饮料,到派送邀请函无一不亲力亲为。到最后定下来16个人,班级的一半人数。
很抱歉的是,三年一次的同学聚会,我迟到了。入席的方式很尴尬,所有人都到齐了,盯着刚进门的我,那时候备受瞩目的感觉,可不怎么好,而后开始坐下来吃饭聊天,纯粹的尬聊。男生中有那么两三个活跃的很,剩下的各吃各的,各玩各的。用他们的话来说“好像是临时凑的一桌”。吃的差不多,男生开始决定玩游戏,俗套但是经典的真心话大冒险。
而从吃饭开始到现在的这一刻,坐在我旁边的L没有动过筷子,只是端着盛了酒的杯子静静地看着我们,我猜他一定是在细细看着我们每一张曾出现在他生命里的脸庞,或者笑着,闹着,流泪着,开心着,难过着,疲惫着,坚定着。
游戏玩到一半,L突然开始不受控制,又是点歌,又是喝酒,上蹿下跳,胡言乱语。我印象中他一直是很冷静很理智的人,连中考失利都只是淡淡的一笔带过,怎么会突然如此。他站着,手里一杯满满的啤酒,开口便有了三分醉意。他说他喜欢了一个女孩整整五年,他们是初二认识的,他每晚都一点多睡是因为想她,他说这个女孩也到场了,他说他知道这个女孩也喜欢他,他说:“如果你还喜欢我的话,今天晚上发个消息给我。如果不喜欢了,就不要发了”他说这话的时候低着头闭着眼,手里拿着酒杯,身形摇摇晃晃。整个包厢里都回响着他手机里的歌。“明明你也很爱我,没理由爱不到结果,只要你敢不懦弱,凭什么我们要错过”。
我开始心疼起他,不是因为他说的那些话,只是因为他是他,他是L。爱而不得有多残忍,恐怕我也有发言权吧。如果13岁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是分不清情感,不懂得喜欢,那么16岁还喜欢呢?那如果是18岁呢?
少年时代的感情最是单纯可爱,但另一部分又是炙热的发烫。长达五年的情感埋在心里,终于有一天爆发了,也是情有可原。那如果那个时候俩个人再勇敢一点呢,是不是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聚会结束回家的路上他发了一句话在群里“再也不会这么用情的喜欢一个人了”。群里的人回他,无非就是些安慰的话。我的手在键盘上,却一个字母都敲不下去,我该说L是突然间的动情或是早已预谋好的计划。心痛如洪水猛兽一般涌过来,无力感直驱四肢百骸。这便是命运吧,也应当如此,爱而不得,可是最能赚足人眼泪的结局。
“那么夜长梦还多,你就不要想起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