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你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本小说的主人公振保看来他并不是这样的人。他是有始有终的,有条有理的。
振保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洋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下来的天下。他侍奉母亲周到,提拔兄弟精心,对待朋友热心,办公火爆认真,做人做得十分兴头,但他对待爱情,看是举足轻重,实际又那么漫不经心。
振保的初恋是一个叫做玫瑰的女人,因为这段初恋,所以他把后两个女人都比做玫瑰。玫瑰是中英混血,既热情活泼又自由奔放。这是振保爱她的原因之一,也是嫌弃她的原因之一。在振保就要离开英国的临别之际,在他们分别之时,玫瑰的眼泪与她的献身,让振保心里乱了主意,他没想到玫瑰爱他到这种程度。如果我是振保,我要是有玫瑰那般深挚的爱,我会留下或带着玫瑰回中国。但振保是自私的,他选择伤害玫瑰离开英国。因为像玫瑰这样的女人在外国,或是很普通,但到中国就不行了。把她娶来移植在家乡的社会里,那是劳神伤财的,不上算的事。
第二个重要的女人,是她好朋友王士洪的太太,叫王娇蕊。王士洪可能因为工作的原因,经常在外出差,但王娇蕊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在丈夫公干的时间内与男人私会,其中一个就包括振保。但振保对王娇蕊来说,却跟其他的男人不一样。因为她愿意为了振保跟王士洪离婚,而这正是振保最不愿看到的结局。在振保见到王娇蕊的第一眼就被吸引了,那种气质和初恋玫瑰很相似,但她是一个有夫之妇。振保一向以自为自己有分寸,知道适可而止。然而事情自管自往前进行了。一切都是极其明白清楚,他们彼此相爱,而且应当爱下去,这就是爱情的盲目。但振保知道离婚这个消息时,却又退缩。他是胆小的,不论是面对王娇蕊还是玫瑰。,他相信自己是爱她的,但却又放弃了自己以为的爱情。
第三个女人是他的妻子,叫烟鹂。前两个如红玫瑰,烟鹂却像白玫瑰。她给振保的感觉,更多是安静,无聊与乏味。在振保觉察到她与裁缝的微妙关系之后,从开始的每三周宿娼一次,变成了带女人回家睡觉,这对烟鹂是极大的侮辱。但这不代表他不爱她,因为我觉得如果振保对烟鹂毫无爱意,他是不会做如此伤风化的事情。烟鹂就是圣洁的妻,是那朵白玫瑰,振保对她也是若即若离。
在他的一生中,更重要的女人是王娇蕊与烟鹂。玫瑰算是初恋,但那分爱却没有那么炙热。红玫瑰和白玫瑰两者虽都可爱,但都不可兼得,振保也不想兼得。振保这个人并不是没有爱,而是内心的自私与好面子大大的胜过了那份爱,所以振保是可悲的,因为他活在一个没有爱的世界。并且,振保也是个浪子,喜欢漂亮女人,却不想束缚在一个女人身上,所以他对玫瑰们的爱也是暂时的。相对于那些玫瑰们,这篇小说最可悲的人物莫过于振保了,但还好不是天底下的男人都如振保一般的烂漫、花心。
《红玫瑰与白玫瑰》让我明白了,爱,这个字虽然容易写,但持久和深刻的爱却是可望而不可即,难以得到相濡以沫的爱。人皆并非是没有爱,用一句话来说,那就是“众人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