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出门时,天还热的闷起来,外面地上落雨的痕迹未干。
庆幸穿了裙子。想起来Susie说女子要穿裙子才好看。想起来这一别,已经将近两年。离开那段每天能在办公室朝夕相处的日子,倏忽三年过去了,很想念她,想念那些和她一起学习圣经的日子。三四年过去了,我却依然是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但我相信圣经是一本很伟大的书。遇见问题了也会向耶和华祷告,我相信他能听见并回应我的祷告。而且确实也是这样。但我依然不是虔诚的基督徒。
中午饭罢,James说起再做一年就离开的话。他活的本就潇洒,对一切都保持着一种鲜活的好奇心,那天看到马路对面教堂旁的空地上有种玉米的,后来散步时我们又去看了几次,上一次看到玉米已经长出来小小的绿苗。我跟他说小时候我家里有果树,种玉米西瓜之类的事情,每次他都惊讶的说:哦,你家是农村的呀?屡试不爽。无奈之余,我很快就原谅了他。他能记住我的中文名字,已经实属不易,可歌可泣,就不要苛求太大多了。poor James,with bad memory!
下午下起雨来,淅淅沥沥,气温也慢慢降低,让人好不着恼。这样的天气,没法走回去了。加之工作一堆,加班到晚上七点钟,搭乘同事的车回来。夜色在车窗上闪耀的雨水中向后退去。有另外一个搭车的同事,Frank一直送我们到楼下。下雨天不用在雨地里踩水走路,是一种莫大的幸福,感恩,感谢。
本来今天心情郁郁,加之雨落,更为寡欢。写下这些文字,告诉自己,发掘,记录生活中的点滴,总有一些儿感动,会让今天的日子特殊起来。多年后再翻看,忧郁会泛起来,雨会继续洒落,感动也会氤氲在这个夜里。不过,会隔了玻璃,只在写这些文字的今晚,鲜活着,也是不可碰触着。
能够在文字间肆意准确绽放生活的人,是上天眷顾的人。努力吧!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