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的肤色之痛
读经典,如果脱离历史背景、带着穿越思维去读,会无法明白这书为何被称为经典,甚至最后会完全曲解作者的用意,最终可能因群体意志的影响,不断声称此书如何如何、自己读后受益良多吧啦吧啦...,实际上可能这书根本就没读完。
经典之所以是经典,因为它在市场上经历至少三十年的洗礼,被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接受,得到至少两代人的推崇,并在全球形成一定影响力,甚至改变了不少人的人生轨迹。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Harper Lee发表于1960年,获得1961年度普利策奖,1962年被改编成同名电影并获得奥斯卡奖。本书多次再版、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售出三千多万册,被美国、加拿大等国选为中学生必读图书。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在经历了五十年代的冷战意识形态的激烈斗争,具有强烈理想主义和叛逆精神的“婴儿潮”开始成年,反主流文化成为“婴儿潮”的主要标签。整个60年代美国只有三件事:越战和反战、平权和种族歧视、基督教和泛无神论及进化论的大辩论,整个社会都处于激进的氛围之中。在这样的氛围之下,时代选择了肯尼迪,也选择了Harper Lee。
本书的故事发生在美国二十世纪三十年的经济大萧条时期,《光荣与梦想》里用这句话描述这段时期的生活:“千百万人只因像从畜生那样生活,才免于死亡。”白人的生活都如此,当时黑人的生活状况可想而知。经过南北战争美国虽已废除了奴隶制,但黑人的状况并没有随之发生改观,随着工业化席卷全球和美国政治、经济地位不断提升,黑人也随之逐渐崛起,但这给白人带来了压力和恐慌。为了维持种族的优越性,白人们从人性、道德等多个方面对黑人的进行妖魔化,而妖魔化最常用的手段就是虚构黑人对白人女性的性侵。他们营造出黑人都是无法控制自我行为,其行为容易受到性欲驱使的舆论形象,制造了黑人就等于罪犯的虚构事实,而这个虚假的事实却被大部分人不假思索直接接纳,只有少部分人才会在意并探究事实真相。
农业与工业化的冲突造成了南北战争,其导火索就是奴隶制的废除,代表工业化的北方需要大量自由劳力进入工厂工作和充实市场,而代表传统农业的南方则需要将劳动力绑定在土地上,因此对黑人的妖魔化在美国南方社会中尤为突出,甚至成为南方的文化传统。在南方的文化传统中,白人女性被看作是整个白人种族纯洁性的象征,维护女性的权利和贞操看成是白人男性的一种天然的义务。当传出有白人妇女被黑人强奸的传言,必定会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在妖魔化的传统面前,公平正义就显得无关紧要。
本书故事发生在Alabama,Alabama位处美国南方的南方,是美国的产棉大州,又做“棉花州”,也被称作深南,南方传统文化在这里的影响很深。二战后Alabama成功的进行经济转型,成为美国最重要的军需基地,大名鼎鼎的红石军需基地和马克斯维尔空军基地便坐落在此。2013年6月24日,Alabama州议会通过决议取消了黑人的选举权,虽然不少人认为此举违宪,但因白人在州议会占据绝大多数席位,至今此问题仍旧没有得到改变。是的,你没看错,这事就发生在自由、平等、民主已成为全球普世价值观的21世纪,发生在民主灯塔之国。
世界远没有想象的美好与光明,也没有想象的破碎和黑暗;生活在想象中看似充满幸福实则早已脱节,生活在现实中看似紧跟趋势实则充满痛苦,只有面对现实而心中秉持美好的信念,接受不确定而对未来充满确定,才能活在当下,迎接未来。
小女孩视角
故事从白人小女孩Scott的视角出发,讲述她六岁至九岁的期间经历的社会生活。如果有幸读到英文原本,你会发现这个六岁的小女孩的用词水平远超过她的年龄,足以成为学霸。
为何本书要用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描述?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换成青春期男孩的视角(比如《麦田里的守望者》),那这个故事很可能会充满灿烂与灰暗两种颜色剧烈冲突,伴随着离家出走。如果换成成年人视角,这个故事很可能只有灰色和黑色,主人公要么杀身成仁要么就此沉沦,甚至连负重前行可能都是奢望。
从Scott的行为和思想来看,其思想和行为隐约体现出“婴儿潮”一代的特点。木秀于林,风必摧 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思想的发展本身就是在争论中前行,而争论之处必将产生尖锐的矛盾,Scott代表的婴儿潮一代迫不及待的在刚开始认知这个世界的时候,就想发出自己的声音,这必将难以得到传统的认同,甚至会受到排斥和压制。
只有代表纯洁善良的小女孩,才会睁大眼睛看到成人所看不到的事物,懵懵懂懂、颤颤巍巍的拉开遮盖整个世界的黑色幕布,让善良之光从厚重的幕布后隐约透出,告诉我们这个世界的本质和未来是值得期待的。
Atticus的勇气
在虎爹虎妈横行的当代,教育理念在不堪重负的情况下已由赢在起跑线悄然变成不输在起跑线上。各种补习班、名校已经成为不少虎爹虎妈最重要的奋斗目标,孩子和父母都不堪重负。教育的关键不是教而是育,有教而没有育的孩子长大了就是一名巨婴。人生不是短跑而是一场长跑,孩子能跑多远不由起跑速度决定,而是在奔跑路上的充足好奇心、优良身体素质、坚韧以及责任感,比拼的不是奔跑速度而是奔跑的持久性和距离,父母除了力所能及的提供更优秀的平台外,更应该重视的是自己对孩子的榜样作用,这是学校及老师永远无法替代的。
Atticus告诉Scott什么是同理心:“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他告诉Scott什么是勇敢:“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当Scott被指责时,他是这样为她辩护:“说脏话是每个孩子都要经历的一个阶段,随着他们的成长,等他们知道那样并不能引人注意,便会自动改掉坏习惯。”他告诉Scott要对法律充满信心:“就想任何社会机构一样,我们的法庭也有它的缺陷,但在这个国家中,我们的法庭是最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中,一切人都是生来平等。”
留给孩子再多的财富也会有用完的一天,留给孩子再多的技能也会有被淘汰的一天,但勇敢、责任、坚韧、仁爱、自信——这些最珍贵、厚重的财富,Atticus通过一个个事件的传递到孩子们的血液里,这才是孩子们真正的财富。
言传身教、循循引导、共同成长才是一个优秀父母应当做的。
怪人Radley
象征与隐喻是经典常用的一种套路。借助具体有形的事物,表达出抽象无形的思想。本书有一明一暗两条主线,明线是憨厚的黑人小伙Robinson,暗线则是怪人Redley,可当你读到结尾时,会突然发现主线早已悄然翻转,最重要的主线不是而是Redley。
Redley少年时曾结识了一群不务正业的人,跟他们闲逛、赌博、喝酒、飙车,后来被送上未成年法庭。以后Redley被他父亲关在房间,避免他接触社会中肮脏、堕落的一面,从此江湖上留下了关于他是邪恶化身的传说,众口铄金之下,Redley就是邪恶的化身,但当Robinson的案件发生后,会突然发现,锁在在不见阳光的黑屋中的不是邪恶,而是善良与正义。
Robinson的案件似乎有了翻转的可能,仿佛正义终将到来。但随着故事的发展,正义的力量越加柔弱,仿佛不堪一击,正当对Robinson洗刷罪名的可能绝望时,Redley在关键时刻出现并救了Finch家的孩子,在Redley出现前,书中这样描述:一直落单的知更鸟不停气地翻唱着它的曲目,幸福得忘记了是站在谁家的树上。是的,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当知更鸟重新开始歌唱,正义终究得以伸张。
从没有失去自我,始终坚守初心,哪怕被关在黑屋中十五年,都没让Redley失去理智。当他摆脱的沉重的桎梏,终于冲出了浓厚的黑暗的,与邪恶进行面对面的较量,并最终取得了胜利。Scott抓起Redley的手说道:“这手那么苍白,却出人意料地温暖。”
在结尾处,作者以快闪的镜头进行了回顾,夏尽秋至,秋去冬来,冬过夏现,周而复始,却惟独没有提到春天,这也许是对社会现实中种族歧视的批判,也再一次隐晦的重申了本书想表达的注意,希望引起更多人的反思。
社会的现实就是邪恶与正义的混乱和对抗。但不论正义的力量如何弱小、看似不堪一击,都不要绝望,因为始终有Scott这样的人提供给我们另一角度的反思,始终有Atticus这样的人守护在最后的底线之前,始终有Redley一样终究会冲出黑暗带来希望,而早已绝迹的知更鸟终将重现人间。
当今社会全球化再次遇阻,保守主义、民粹主义的再次抬头,而被寄予厚望的科技变革并没有预期的成效,被割裂的社会碎片化越加明显,也许在这时重读此书,会给我一个重新的视角,对外反思、向内审视,从而获得新的感悟,提供一个新的解决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