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大道
国家在历史上的罪恶,已经不少,现在再要提起爱国这两个字来说,恐怕有些人就不喜欢听了。既然如此,又如何要讨论这个话题呢,因为上海有几位朋友,讨论“为什么要爱国”的问题,做了好几篇文章;其中一位朋友,写信问我意见如何,我正懒得动笔,恰逢晨报周年纪念,征求大家的著作,所有我就将这个问题来讨论一下。
我以为要讨论“为什么要爱国”这个问题,不可不先讨论“我与国家有什么关系”。凡与我们有关系的事物,我们自然会爱它;没有关系,那么要爱也无从爱起。
社会学家认为人的意义有两种:一种是自然人,一种是文化人。自然人生来便是,文化人乃直接或间接由社会造成的。人若是自来就各个散处,他的性格便不能完全实现;换一句话说,只见得他具备自然人的性格,和动物没有区别。假使与同类聚住,便和动物不同,要发生一种同类意识了。因此互相影响,就产生了风俗、习惯、宗教、道德、文化、美术等种种社会制度来。个人生在社会里,守这社会的种种熏陶,然后成为一个文化人。我们若是将一个文化人的性格加以剖解:何种是由社会产生的,何种是生来就有的,将那由社会造成的一齐除去,剩的就是一个赤裸裸的动物了。我尝和一位朋友谈天,他说他要“出世”。我说这句话,从主观的解释,你便是作官,也可以说“出世”如古人所谓“隐于市朝”的话,倒未尝不可;若从客观的解释,世间(社会)是出不了的,你这“出世”的思想还是由世间造出来的。言语是世间的产物,用来表达人类意思的工具;你若不入世,就不会说话;你若要“出世”就不该说话;你一说话,就用了世间的工具,还说“出世”吗,话虽是说笑,却有至理。总之,人不能离开社会而独立;离开社会,便是自然人,不是文化人。所以有人说“产生人的是父母,造成人的是社会。”人类即不能离开社会而独立,虽在极野蛮未开化的年代,到了某种程度,就有某种特殊社会的发生:因天然的结合而有家族社会,因信仰的结合而有宗教社会,因财货的结合而有经济社会。这各种特殊的社会,平时散散漫漫地都不觉得,到了御外侮的时候,就不能不团结起来,一致对外。这个团结带有政治作用,久而久之,就成了国家。而且那组成社会的个人之间,不能没有冲突的地方;社会既有特殊性质,就各有各的感情,特殊利害,也不能没有没有冲突的地方。有了冲突,就不能不有个超特殊的社会来尽这个调和整齐的责任。这个超特殊的社会,便是国家。
依历史哲学和社会学的证明,未有社会之前,完全是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有了社会,就跟着有习惯、舆论、宗教种种的社会力;然后人的生命财产才有保障。那保障却不太巩固;有了国家,就有法律,就有公权力来作后援;到了社会力变成公权力的时候,那保障就巩固得多了。所以有人说:“必有社会而后人(社会人)的性格才能表现;必有国家而后社会的组织才能完全。”
我并不是以国家为偶像的人,不过从文化史的一方面看来,若是从自来就没有国家这个组织,人类的文化还达不到了这个地步。最远的将来,我不敢说;就现在和最近的将来而论,也还要利用国家这个组织,来满足人类的生活,以为世界统一的地步。简单说一句话,还是不能离掉国家的;不能离掉国家,就不能不爱国了。
说到这里,要请注意:人类是我的最大扩充,国家是我的次大扩充,家族是我的最小扩充。爱我是本来的目的,推而至于爱家、爱国以至于爱人类,都是由爱我一念所发展。爱我非不爱他人,真正的爱我不是利己主义;爱国非不爱人类,真正的爱国,不是帝国主义;这一点不可误会。但来自的国家,都为少数人所占有——君主、军阀、资本家、及专业之官僚、政客等,虽不能说多数人毫无利益,实在是保护多数人的利益少,保护少数人的利益多;并且有国家便有政权,因为少数人争政权的缘故,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往往竟为他们所牺牲。至于帝国主义的国家,更不用说了。这样的国家,要多数人去爱它,实在是一种不自然的现象。唯有对外的时候,利用种种刺激,唤起那一种恐怖的虚荣的神秘的作用,可以支持一时;好像上了电气一样,电气一过,就渐渐地等于零了;以后自觉的人越多,电气越不中用了。
从心理上说起来,凡遇一件事体,那关系浅薄,纯处于被动地位的人,叫他发生爱情,是不容易的;要想人人爱国,除非是人人自动的参与国政,使人人的生活都与国家发生很密切的关系。到了那个时候,不怕他不爱国;只怕他爱之过甚,竟忘却人类了。
所以我对于这个问题的答
案,就是——
人不能离社会而独立。在世界未统一以前,国家是一个较统一、较完备的社会,因之人不能离国家而独立;不能离国家,就不能不爱国家,爱国家与爱人类非相反而相成。但这爱出于自然,不出于勉强。君主的或贵族的国家君主或贵族爱它,倒很自然;民众爱它,就勉强了。要民众自然地爱国家,就不能不改造一个民众的国家。民众啊!赶快起来改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