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了不起的盖茨比》时我还年轻,我相信我只看了几页就丢掉了,内容完全没有留下印象,印象中只有阅读时的感觉:每一页都难忍的蹩脚晦涩,不知道为什么它被称为一部伟大的作品。
近日,看了一本大杂烩式的畅销小说《岛上书店》,对我最大的触动是这句:
读小说需要在适合它的人生阶段去读……我们在二十岁有共鸣的东西到了四十岁的时候不一定能产生共鸣 ,反之亦然 。书本如此 ,生活亦如此。
因此,我捡起年轻时弃坑的书。
几乎是第一时间,我就明白为什么在年轻时我会觉得《了不起的盖茨比》蹩脚难忍。
上世纪的八、九十年代,整个中国处于加速发展时期,那是一种从零到百公里的加速期,无论是经济还是思想观念。我家在这二十年间彻底摆脱了农村生活遗迹,我自己也从社会最底层稳步地走向中产。并非大富大贵,但的的确确实现了我小时候的梦想:再也不会为了买一双学校运动会要求的白帆布球鞋而翻转反侧,好几晚不知如何向父母开口。在我目力所及,我看到明确的方向:只要努力,生活就会越来越好。
那时候,中国没有看得见的富翁或贵族(看不见的就不会让人烦恼),红旗下的教育让我本能地抵触资本主义的纸醉金迷。时代给了我这样黑五类出身的人最好的翻盘机会,我的身边尽是和我一样意气风发、生机勃勃的年轻人,我们有美好的理想,有充实的当下。所有这一切,让我难以理解《了不起的盖茨比》所描绘的那股子浓浓的颓丧气氛,觉得书里所描写的富人们的花天酒地和空虚无度完全是一种怪诞不经的文艺腔。
小说在头两页就写下这样两段话:
每当你想批评别人的时候,要记住,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拥有的那些优势。
每个人的基本道德观念生而不同,不可等量齐观。
我对《了不起的盖茨比》的道德偏见,并非因为我拥有类似书中那种声名显赫的有钱人的优势,恰恰相反,是因为我缺乏那些优势造成的。
上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一战刚结束,大萧条还没出现迹象,经济从战时的衰退中复苏,有志的年轻人都在学债券,因为债券经纪人似乎是最有前途的职业,美国正在取代欧洲成为新的世界中心。旧礼教在瓦解,黑人爵士乐成功侵入白人中产阶级生活,渲泄叛逆情绪;汽车是身份的象征,汽笛长鸣在人们的生活中横冲直撞;电影从无声走向有声;电台迅猛发展,被称为“声音工厂”……
菲茨杰拉德称这个时代为“爵士时代”(The Jazz Age),“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
在这个背景下,菲茨杰拉德创作了《了不起的盖茨比》,撕开时代沸腾喧嚣、华丽辉煌的表皮,露出轻浮空虚、伪善拜金的真相。
所以,尼克(《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第一人称讲述人)说:
不,盖茨比人生最后的结局无可非议,是那些吞噬他心灵的东西,那些在他梦醒后扬起的污秽尘埃,让我对人世失意的忧伤和片刻的欢欣暂时失去了兴趣。
菲茨杰拉德的人生,既有盖茨比一样的传奇,又有尼克的一样的清醒、冷静的第三者视角,兼有汤姆一样的追求奢华,他认清了那个时代必然造就盖茨比的悲剧,却不能自保,最终毁于挥霍无度的生活。
菲茨杰拉德是小商人家庭出身,爱上了家境富庶的美女泽尔达,阶级的差异令他的第一求婚被拒,后来通过写作终于抱得美人归。这一对既是靓男美女,又都文采飞扬,菲茨杰拉德从妻子的日记里获得创作灵感,泽尔达从夫妻关系中为杂志写故事。他们是时代的代表,在美国和欧洲过得挥金如土、颇受争议的生活,最终菲茨杰拉德44岁死于酗酒引起的心脏病突发,八年后,泽尔达死于精神病院的火灾——她在丈夫去世前就已经疯了。
如果菲茨杰拉德不是亲身为《了不起的盖茨比》写下这个醒目的注脚,只怕这部作品的亮度要黯淡不少。
对《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常规解读是一个“美国梦”的破灭。
盖茨比,一个底层男孩,有着坚忍的毅力,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从不放弃自我成长的努力。他目光敏锐,及时地抓住向上层流动的机会,最终真的实现了进入上层社会的理想。
但他的人生追求毕竟与当年那些富N代们不同。他的豪宅夜夜笙歌,杯盘交错,挤满了寻欢作乐、投机拜金的人,那些人借酒撒疯、酗酒闹事,但他却似乎置身事外,不染凡尘。他所做的这一切,只是为了赢回他最心爱的那个女人。
他几乎成功了。或者说,他以为自己几乎成功了,如果黛西没有撞死汤姆的情人的话。
然而,他并没有。
他与黛西是格格不入的两路人。那是上层社会与底层社会从本质上的隔绝,而不是金钱的隔绝。
他的人生之乐在于自律与奋斗,在于亲手实现梦想,尽管有些不择手段。而她的人生之乐在于自我欣赏,在无所事事中虚度时光。所以她爱的是汤姆——如果她真的有爱的话。只有汤姆这种老牌的有钱人,这种二十几岁就达到人生的巅峰、后半生操心优越的白种人要被有色人种淹没的这种“闲事”的男人,才能满足她方方面面的需求,尽管,没有爱情。
小说里的盖茨比死于黛西的逃避和汤姆的构陷,若非如此,也可以想象得到,当黛西和他生活在一起后,一定会吃惊于他整日忙于跟私酒贩子、毒贩子、黑社会的种种勾当,最终,他很可能要么死于黑势力的报复,要么死于黛西无尽境的物质奢求。菲茨杰拉德自己死于后者。
盖茨比没有机会真正进入上层社会。他能抵达的最远距离只能到西卵村的顶端,在那里遥望东卵村汤姆和黛西豪宅的小绿灯,中间隔着的,是平静而浩淼的大西洋。
盖茨比看不透这层,他以为那中间隔的只是一段狭狭的小海湾。
尼克祖父的哥哥,派了个替身去参加独立战争,后来自己靠五金批发发了家,附会上一个什么布克娄奇伯爵的先祖,建立卡拉韦家族,到尼克,算是富三代了。
三代人在财富和阶层的攀爬,也只能让尼克住在西卵村月租金八十块钱的小房子里。如果不是因为跟黛西沾了点儿远亲,跟汤姆有同校之谊,尼克大概也进不了汤姆黛西在东卵村的豪宅。
尼克这特定的身份让他能看透盖茨比在阶级流动中必然的失败:暴发户在传统老牌上流社会中必然的失败。也正是尼克的这身份,让他对盖茨比格外惺惺相惜。
他走过漫漫长路才来到这片碧绿的草坪上,他的梦想似乎近在眼前,触手可及。他无从知晓,这梦想早已离他而去,被遗弃在城市之外一片漫无边际的混沌中,遗弃在寂寂长夜里一望无垠的合众国的黑色原野上。
举办过五年“灯火辉煌、光彩炫目的宴会”的豪宅,最终“变成那座庞大而杂乱的、意味着失败的房子”。
烟花散尽后,只剩灰堆,慢慢飘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