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的重要软实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而优化营商环境是否到位,直接反映一个地方党风、政风和社风,也直接关系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纪检监察部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紧盯重点环节节点,从严从实开展监督检查,以实际行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做深做实。
坐实政治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始终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强化监督、推动落实,不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把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争当营商环境的守护者、行动者、推动者。
强化专项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坚持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紧盯服务保障企业这个关键,针对企业在办事办证办税等方面遇到的各种痛点难点堵点,向全体市场主体发出公开信,公布专门投诉举报电话,积极引导其向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彰显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整治营商环境的信心和决心。对在监督执纪执法等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涉企审批、监管、服务等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综合运用约谈提醒、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通报曝光等方式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谁破坏营商环境谁就要被严惩的强烈信号。
落实监督执纪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通过实地走访、明察暗访、廉政谈话等方式对相关执法及窗口部门开展专项监督,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严不实及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着力纠正超审限办案、消极执行、推诿扯皮等“四风”问题。落实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倒逼纪检监察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