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志发抢嘴说:“这个我知道,在澳洲时曾听人说过什么‘大灾星’,是一种特别稀有的贝壳,通体黑咖啡色,水灵像琉璃,内里橘黄色。据说但凡拥有这种贝壳的人,都会有厄运。先是一个印尼人拥有了大灾星,接着他的公司便在一次骚乱事件中被摧毁了;然后一个叫布鲁诺的人拥有了大灾星,结果山洪爆发,埋掉了他的房子和所收藏的贝壳,他从淤泥中挖出大灾星,吓得卖给了一个日本人;日本人买走大灾星后,不久便发生了神户大地震,这个日本人的全家都遇难,大灾星也不知所踪。全世界一共发现七枚大灾星,‘法国自然历史博物馆’与‘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各一枚,第三枚被人捞上来后船上发生了枪战,又被扔回大海,其余四枚现时下落不明。”
我听后惊得张大了嘴巴,可是简师公竟无动于衷,淡淡地说:“这不算什么,比这诡异的贝螺还多得很,只是你们从没有见识过罢了。构成世界的基础是天文和地理,好比两种坐标,当这两种坐标产生交集时,即在符合特定的天文地理条件之处,便会有异贝迁居,孕产异珠,故异珠乃是自然精华的凝结。如果世界是一张渔网,那么天文与地理就是构成渔网的纵横两种绳子,而异贝则是渔网中纵横交界处的一个个结头。将此处的异贝捞去,等于结头处破了个洞,虽然洞很小,但对整张渔网而言影响很大,正如蝴蝶效应,中国的蝴蝶扇几下翅膀,可引发美国的一场龙卷风。捞的异贝越多,相当于洞也越多越大,最后甚至不能再捕鱼。由此产生种种怪异之事,便不难理解了。”
杜志发说:“我还有一件事想问,一般产珍珠的贝壳都是双壳扇贝类的,刚才简师公您一直说奇贝异螺,那么螺也能产珍珠吗?”
“螺当然可以产珠,比如先前我提及的美乐珠就是海螺所产,孔克珠也是。而且凡是螺产出的珍珠,往往颜色都很怪,紫色的、红色的、斑点的,不一而足。”说完,简师公便起身朝隔壁走,要端重新热好的菜,我跟杜志发两人连忙抢着过去。
端来热菜,重新满上三盅酒,简师公举杯说:“我该说的都说完了,剩下的事情便交由你们自己考虑。今晚剩下的时间,我们只吃菜喝酒,不谈珠事。”
当晚老少共聚,着实喝了生平最快意的一顿酒,特别是最后简师公的蛇肉粥,真乃酒后调理肠胃的极品——熬粥所用的蛇,是一种黑鳞白丝的锦蛇,剥皮去甲之后,一片片割下的蛇肉晶莹剔透,先用大火沸油过一遍,然后倒入粥中小火慢煨,剔下的蛇骨架与萝卜一起烧汤,当真是世间少有的美味。一碗蛇粥下肚,几口蛇汤入喉,初时已经晕乎乎的脑袋便逐渐清醒,酒气仿佛从身上各处毛孔溜了出去。
回家的路上,我俩不禁感叹,简师公这人真是不世出的奇才,古今中外没有他不晓得的事,一人通晓三门外语,却偏偏回国后没有进任何高校或科研机构,而是听从其祖父南珠王的安排,回到珠村,安心做采珠人。在他身上,你既可见识精英学者的风范,却更能领略中华古典文化的精髓,真真东西方文明汇聚一身。
我和杜志发各回各家,一夜酣睡,自不必提。
第二天两人碰头,一起来到海边。踩在熟悉柔软的沙滩上,享受着日光的温暖和海风特有的沧桑,远处,几只飞鸟的黑影划过天际白云,我问:“师公让我们考虑三天,然后再作答复。”
没等我说完,杜志发便抢道:“这还用考虑吗?咱们就是在珠村长大,危不危险的从小听到大,九死一生谁心里都有数。但有句话说得好——富贵险中求。你肯定不愿意继续待在水产公司,那点钱能养活你妈和妹妹吗?我嘛,什么本事没有,除了厮混瞎玩,只会采珠潜水,但在国外就好比坐牢,因为融入不了,回国你说我有的选择吗?”
我点上一根烟,看着湛蓝无垠的大海,说真的,我没有杜志发那么肯定,我想得比较多,万一出了什么意外,我母亲恐怕承受不了,妹妹没人照顾,那可怎么办?
见我沉默不语,杜志发叹了口气,蹲下来,抓起一把沙子,而后随风慢慢扬起,说:“宣哥,人好比沙子,稍微有些风,就能把他吹散,就像是我们的父亲;沙子一散,里面的沙蟹就无处可藏,没人照顾,就像是我们。”说着,用手指向远处的一块礁石,“但是你看那块石头,藏在它下面的螃蟹,就安全很多,因为礁石不会被吹走,也没人能将它搬开。所以,你如果真的是为母亲、妹妹考虑,你就得让自己成为那块礁石,而不是脚下的这些沙子,只有那样,才是真的照顾她们。”
我转头朝他笑笑,说:“你小子现在不得了啊,出国几年后,能说出这么有深度的话,哈哈。”
杜志发讪讪笑了几下,耸耸肩,说:“事实如此,只有变强,才能照顾家人。但变强是有代价的,想变强,就得担风险,不管干哪行,这个道理都是一样的。”顿了片刻,然后又接着说:“宣哥,你要相貌有相貌,要身材有身材,要头脑有头脑,可为什么女朋友毕业一个月就把你甩了?不就是没钱吗?不就是没能在她的城市工作、买房、买车吗?归根到底一句话,就是不够强!倒不是说咱非娶她不可,那种薄情寡义之人不要倒反而是件好事,只是我尼玛,替你不服气啊!”
海浪拍打着那块礁岩,溅出白色的浪花,我盯着看了许久,最终定下决心,踩灭烟头,说:“干!”
杜志发搂住我的肩膀,笑着说:“哈哈,好!走,喝两杯去。”
“大上午的喝什么酒啊?”
“当然是尼玛朗姆酒了。”
我哭笑不得,说:“我不是问你喝什么酒,我是说上午喝什么酒?”
“我不说了吗?朗姆酒,我带了几瓶回来了。”
我盯着杜志发看了片刻,捶了他一拳:“你小子,在这儿跟我故意扯是吧?”
杜志发哈哈大笑起来,说:“开玩笑,开玩笑。我这是看你最终决定了,高兴的。”
两人开始往回走,我问到:“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喝朗姆酒的?”
“去澳洲之后喽。你也知道的,凡是潜水员,或者是水手,只要是与水打交道很密切的,都得喝酒。这不是喜欢或者不喜欢的问题,而是必须喝,因为体内湿寒气太重,喝酒才能驱寒去湿。咱们珠村的人不就一直喝蛇酒么?只不过到了澳洲后,没得蛇酒喝,就跟着那边的潜水员、海员之类的喝朗姆酒,最开始也不习惯,久而久之不但习惯了,还上了瘾。”杜志发说着,瞧向我,“宣哥,我看你喝朗姆酒也挺习惯的嘛。”
我嘴角笑笑,说:“一个人在上海时,遇上那些事,痛苦得很,就去酒吧喝酒。也说不清为什么,偏好朗姆,其他的洋酒都不感兴趣。也许世界上,大凡与水打交道的人,有些喜好都是天生,并且有通感吧。”
边聊边走到了村里的主干道,一辆保时捷从对面缓缓开了过来。杜志发问到:“这是谁家买的车?看来现在村里人混得还可以嘛。”
我摇摇头说:“不知道哪家的。”
正说着,那车却在我们两人旁边停住,车窗降下,一个二十多岁,面容姣美的年轻姑娘,戴着墨镜,问到:“请问简师公家怎么走?”
我觉得有点奇怪,便问到:“你找师公作甚么?”
那姑娘有点不悦,说:“私事。你们查户口的吗?”
杜志发大大咧咧地说:“我们是简师公的徒弟,你找他老人家,我们当然要问清楚。”
被杜志发这么一说,那姑娘直接扭头,开车朝前去了。
看着车的背影,杜志发骂道:“尼玛,开辆好车了不起啊,拽得跟二百五一样。老子的手表还二十万呢!”
我笑笑,说:“算了,走吧。”
虽然已经打定主意,但既然简师公说了让考虑三天,那也不好提前就去。于是我白天就陪陪母亲,又到高中找老师了解了些妹妹学习的情况,然后干些家务,毕竟好久都没回过家,而且说不定很快就又要离开了。
杜志发家里就老妈一个人,他爸去世得早,但是老妈一直没改嫁,因为娘家人家境殷实,条件很不错,所以用不着她干活,年纪稍老些后,便是整天打麻将,也无所谓儿子照顾或者陪伴,活得挺潇洒。所以杜志发这小子,要么去网吧上网,要么就是找地方打台球。那时候网吧才出现不久,最火的网游是传奇,晚上我去网吧找他时,他得意洋洋地向我炫耀:“宣哥,看我这把裁决牛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