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是我在大二的时候认识的朋友,我们同班不同宿舍,但我们在每次逃课的时候在路上遇见对方,自然的一起回宿舍,我和她都是属于很能扯的人,我们一聊起来感觉就是熟络的老朋友,所以我们一拍即合,我们甚至还组成了逃课小团体,互相为对方打着掩护。
但这个时候我仅仅认为我们只是玩的还可以而已,并不是真正的朋友,因为在我看来,好朋友就像家人一样,可以爱我,关心我,保护我。显然我们还没为对方做到那个份上。
有段时间,点很背,手机被偷了,借了她的小米修理两百块15天又丢了,还跟家里吵架,家里不给我打生活费,她看我这样子,她也没说什么,就天天带着我去吃饭,我有时候不好意思去,她就出门前把钱留在桌子上,让我自己去买吃的,每次一发生活费,也总是兴致勃勃的带我去吃东西,但从来不提钱,有时候我想出钱的时候,他都会说我,”有钱就不得了了啊,留着你的钱吧”。夏天热的时候,我们有时间就会约出来找个有空调的奶茶店,坐在店里,吹着空调,八着路边的女生,这个女生穿的好奇怪,这个女生穿的好漂亮,那个男生丑死了,可旁边的女的不错耶……我们总是有着无穷无尽的话题,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从来也不吵架,不斗嘴。后来,我们在同一个单位实习,我们住在了一起,就好像可乐被人用力的摇了,拧开之后“砰”的一声,炸了。可乐汁溅的到处都是,
或许女生的情谊真的很奇怪吧,来的时候很炙热,走的时候也是说走就走,就像不锈钢的盆子,倒进一点热水就能烫到你,但往往只是那一会儿,甚至于问你为什么被烫到,都回答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