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经济网等媒体的报道,12月21日,由中国中药协会主办的“2019中国中药创新发展论坛暨《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上”,鸿茅药业与鸿茅药业副总裁鲍东奇分别荣获“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和“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年度人物奖”荣誉称号。
此事迅速引发舆论关注——过去两年负面缠身的鸿茅药业,及其高管是如何体现其“社会责任”的,大众舆论表达了强烈的质疑。
事实上,本次评选中获奖的不仅有鸿茅药业,另一知名中药企业步长制药也位列获奖名单。步长制药官网信息显示,“鉴于在践行公益事业以及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步长制药荣获中国中药行业社会责任明星企业称号,赵超总裁荣膺‘2018中国中药行业社会责任年度人物’。”
鸿茅药业和步长制药,这两家药企都在过去两年里先后遭到舆论争议。
社会责任,被认为是指一个组织对社会应负的责任。通常是指组织承担的高于组织自己目标的社会义务。它超越了法律与经济对组织所要求的义务,社会责任是组织管理道德的要求,完全是组织出于义务的自愿行为。
公平交易、诚信经营、热心慈善等往往被认为是一个企业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体现。而当企业这些品质得到了组织结构的认可,并加以褒奖,意味着号召其他社会企业对其进行效仿,意味该企业值得公众对其施以敬意。
医药行业则更为特殊。它不仅与一般公司无异,以盈利为目标;更是肩负着人民身体健康,公共卫生安全的庞大社会责任。因此,“社会责任明星企业称号”放在医药公司身上,将是更为沉甸甸的。
而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奖,也必然有一套透明的评奖流程,有清晰的评奖标准,这样才能让公众信服,让其他社会企业信服。
然而遗憾的是,对于鸿茅药业与步长制药据何获得了“社会责任明星企业称号”,我们通过查阅中国中药协会的官网、大会报名表、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都未能获知答案。
于是乎,公众自然会质疑,作为本次评选主办方的中国中药协会以及各承办方单位,究竟在评选时又是如何制定评选标准的呢?除了步长与鸿茅、还有哪些企业获奖,而它们是否又符合大众对其社会责任的基本认知?
直到目前为止,我们并未见本次评选的任何一个主办、承办方对这些疑问进行表态与澄清,其相关评选标准、完整获奖名单也未见与互联网。
从更大维度看,中药作为中国医药行业中特殊的一个细分,常年来也饱受缺乏标准的质疑。而一些有识之士也一直呼吁推动中药标准化体系建设,无论是推进中的中药真实世界数据再评价,抑或是一些中药企业在出海上的尝试都证明,中药及其产业的标准化是迫在眉睫的。而评奖,又何尝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