烩面端上来,冒着热气,一股浓浓的羊肉香味扑面而来,口水从舌头两边一涌而出。
他挑起最上面的一根青菜,吹了吹放进嘴里。 纯正而特别的烩面味由舌头弥漫到整个口腔,又由口腔好似电流一般,瞬间冲向全身每一个方向,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细胞,每一个细胞也都瞬间打了一个激灵,抖动着膨胀起来。
他又挑起一根面条,一边吹一边端详。
这烩面拉的,又宽又薄,透明丝丝的。他的头左右摆动,轻轻地吹着碗里的汤,打算嘬一口,好汤才有好烩面。
这时,进来两个人。
老板,两大碗儿烩面,一盘儿豆腐皮儿,两瓶儿啤酒。其中一个大声叫到。
他扭头撒了一眼,发现是他们。
那个点饭的是董仕龙,他的初中同学。他庄儿和他庄儿中间隔了一块儿地,两边的大人们差不多都相互认识。初一的时候,他和董仕龙一班。令他印象深刻的是,董仕龙有一个特异功能。
我的大拇指能和手脖儿挨住,董仕龙说。
真哩?他用怀疑和好奇的目光看着他。
你看。
董仕龙说着就用左手的虎口卡住右手的大拇指往手脖儿那里推。
挨住了吧?
他吃惊地看着。
那个手能不能?他指着董仕龙的左手说。
也能。
董仕龙又用右手的虎口卡住左手的大拇指,轻轻一推,左手的大拇指就和手脖儿并在一起了。
能吧?董仕龙很严肃地翻着眼。
他也试着用一只手的虎口卡住另一只手的大拇指小心翼翼地推,直到推不动。不行,离得远呢,再推就疼了。
你弄不成吧?董仕龙神气又自豪地翻着眼。
我为什么就不能呢?他想,这是特异功能吧?一般人是弄不了的。
这得练,董仕龙说,你练的时间长了,就能挨住了。
练这干什么呢?他想,我吃饱撑的了?
初一上完,再没看到董仕龙去上学。
后来才听说董仕龙跟着他哥去山西了,他哥是个建筑队包工头儿。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他们那一片儿好多人都去山西干活儿,大人小孩儿都有。有的去煤矿上拉煤,露天煤矿,按方算钱,多劳多得。虽然辛苦,但只要不怕苦不惜力,就能挣到不少钱。有的是为生计,有的是为盖房娶媳妇儿。有的去了建筑工地,白天晚上不停地干。特别是晚上,其它活儿都停了,就往楼上背砖。他庄有个人挖地基,那年夏天累塌气了,麦都没收成。他老婆一个人带着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把麦收收。那种活儿,想想都让人胆战心寒。
他妈常常平静地对他说,人啊就是这样,有智吃智,无智吃力。
中国的农民虽然世代生活艰辛,却又生生不息,活得朴实明白,那种不苛己责人顺天安命的心态,让他莫名地生出一丝悲凉。
董仕龙不会去背砖,他一定是干很轻拿很多钱的那种活儿。
那年麦子快黄的时候,他听说董仕龙结婚了,取的是窑上的王春丽。
收麦时,他看见董仕龙骑着本田二五摩托,后面坐着王春丽。猩红的摩托在金黄色的麦田映衬下分外醒目,像炙热的田野上燃烧着的一团火苗,火苗上的那个女子妖娆妩媚。他立在等待收割机的人群中,默默地看着他们两个,有点儿羡慕,有点儿嫉妒。他没有过去和他们打招呼,他觉得他和他们中间隔着一条沟壑,他们不会跨过来,他此时也跨不过去。董仕龙已是当地的有钱人,而他还是正在上学趁假期回来收麦的穷学生。在他的心里,二者已经相形见绌了,何必还要去到他们面前自讨没趣呢?
况且王春丽是他的初一同学。王春丽长得好看,小嘴儿,尖下巴,上学时脑后扎着两根小辫儿,腰细屁股大,个子不高,玲珑可爱。美中不足的是她有蒙脸沙,不仔细看看不出来。为此他心中略有遗憾。不过他遗憾不遗憾,与他无关,王春丽不是他的菜,他家穷,人家也不会嫁给他,他就是胡乱想想罢了。
和董仕龙一块儿的那个,他认识,但不知道叫什么,好像叫什么涛。上学时同级不同班,天天见面,虽说彼此都面熟,但只是面熟,从未说过话。八年级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他去上学。后来听说他跟着他爸在镇上租了一间门面房卖豆粕,生意红火。
这两个人,虽然一早辍学,但在家人的扶持下,都小有成就。与身边的同学相比,是最早挣到钱的人,可谓是少年得志,身上自然少不了得志少年的轻狂之气。而他对这样的人总是敬而远之。
1993年他考上了平城师范学院。
毕业后回到家里。那时候的大学毕业生已经不包分配了,想进入体制内,端个铁饭碗,就得托关系走后门儿。
父母东挪西借,又把家里大部分粮食卖了,凑够四千元钱,去镇政府找了人,工作算是有了着落。
父母很满意,但他感觉很憋屈。他被安排在离镇上最远的一个村小学,每月一百五十元的工资,还是乡财政。
三个月后,他离开村小学,进入平城一所民办学校,担任三个班的物理课,月薪一千五。
美国911恐怖袭击发生的那一年,他的民办“增智学校”挂牌成立,学校坐落在平城城郊。
昨天是周五,下午放学后他打车回来给堂弟添箱,他堂弟快结婚了,下月初六的好儿。
第二天吃过早饭,他给父母种的二分多菜地浇浇水,这些时天有点儿旱。
浇完水已将近中午。
我走吧,他对父母说。
晌午了,吃吃饭再走,母亲说。
不了,学校还有好多事哩,走到镇上了吃点儿烩面算了,他笑着说。
你把玉米面弄走点儿,才磨的,父亲说。
上回弄的还没吃完呢,下回吧。
让二孩送送你?
他快结婚了,忙得很,哪有空啊,到镇上也没多远,我走着去。他说着,从包里拿出来一沓钱,红纠纠的。
这两千块钱搁家恁花吧。
我和你爸在家也不动,花啥钱啊?学校花销大,你留着给老师们发工资吧。
没事妈,放心吧,有钱。
当他到镇上时,日头已到头顶,阳光照到脸上,有一种灼热感。再有二十多天就六一了,又该收麦了。
此时正是饭点,街上的人稀稀拉拉的,去平城的过路车还没到。
他低头看了看,刚才走得急,竟忘了擦鞋和裤腿上的泥水了。他弯下腰,弹弹裤腿,拨拉拨拉鞋面上的泥点儿,咕哝了一句,直起身子,轻轻地跺跺鞋,转身进了一家”民族饭店”。
董仕龙还是那腔口,声音是一个人永不改变的符号。
他们点完饭,一前一后向里边走,在最里面坐下。
他的位置在门口儿,背对门口面朝里坐着,和他们俩刚好对面儿,只是距离相对较远。再远能有多远?饭店也就那么一大间。
他想,要是董仕龙认出他叫他,孟建成!他就会装作很吃惊的样子,抬起头来——哟,是董仕龙呀!
他低头吃着面,装作因为很认真地吃饭所以没有看见他们的样子。
哎哎,嗯,那不是孟建成吗?这是董仕龙的声音。
哦,是。那个卖豆粕的发出低低的一声。
近视眼看不见咱。
上学上的,戴着眼镜也看不见。
得有几百度吧,书呆子。
不知道现在是弄啥哩。
弄啥哩,你看看他的鞋上。
接着是两人哧哧的笑。
天越来越热了,头上汗津津的,背上粘乎乎的。他的舌头和口腔已经被汤汁里的各种调料弄得有些麻木。他伸手拿起餐桌上的卷纸,拽了一截儿,擦擦额头,又拽了一截儿,擦擦嘴。
付完钱,他一脚跨出“民族饭店”。
看见去平城的客车从东边驶来。
他边跑边冲着车摆摆手,车缓缓地在路边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