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毕业那年,我对林之初最后说了句,我爱你。
(一)
大一军训的时候,我和一个好基友一起偷偷地隔着围栏瞄着一个长相甜美的女生。 这是快要休息的时候,教官一声令下,众多臃肿的肥男肥女们就立马瘫痪在地上。我和好基友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看到了林之初。
就算穿着臃肿的军训迷彩服,依旧遮挡不住她那曼妙的身材和姣好的面容。
我和好基友站在树下的阴凉处,隔着一个栏杆大声唱了句:那边的美女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 一群抹着厚厚的妆容的肥婆们看了过来,一颤一颤的肉体让我和好基友胆战心惊。 林之初没看过来...
于是我们继续唱:小薇啊,你可知道我爱你,我要把你送到天上去~去~去~ 教官说了句,去去去,去你妈的,太他妈难听了,我的耳朵都要流产了! 林之初依旧没看过来... 这是第一个面对我的天籁之音而无动于衷的人,我对林之初更加感兴趣了。
于是,我决定要表白。 当我对我的好基友说这句话的时候,他非常生气。因为像林之初这样的美女,应该是公平竞争的,而不是让我捷足先登之类的云云。 好基友说这句话的时候,面容平静,表情坚定,内心火热。像极了欧洲中世纪的骑士,或者荷马史诗里的某个忠实虔诚的信徒。
于是,我们约定进行决斗。 而最终,我用安妮打败了他猖狂而不可一世的出了六个帽子的盖伦。 好基友给我出谋划策,要不晚上追踪到林之初的宿舍摆几个蜡烛进行爱心表白,或者要个联系方式的云云。 我极度厌恶这种毫无挑战性或者艺术性的表白方式。我忽然想起父亲的话,要像个男人一样。
于是在某个困热困热的午后,在隔着一个栏杆的我和林之初以一种奇特的方式说了第一句话。 我们的院系和林之初的院系军训场地只隔了一道栏杆。而她们的教官是一个黑不溜秋的女人,时常和我们的男教官眉来眼去。 热啊热!毕竟是个荷尔蒙极度压抑的季节。 我已记不清那天究竟是哪天。总之,林之初还是那样的美,我盯着她看了很长时间。白皙的皮肤,精致姣好的面容,长长的头发束成了一弯慵懒的马尾。于我心而言,像极了夏日巷子里走街老人推卖的两毛钱的冰棍。 在我们休息的空隙,我偷偷地趴在栏杆上,异常猥琐的对着林之初小声的说了句,我爱你。 那天的林之初,汗渍悄悄的染上了她的鬓尾,红唇微抿,阳光照射在她的脸上,大大的眼睛里永远都有一泓清泉,动人心魄。 她扭头,那张让我异常心动的脸上满是困惑。
于是,我双手放在嘴边呈喇叭状,使出全身力气大喊了一声:我爱你~ 那个场景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那个黑不溜秋的女教官面庞泛红的看着我,操场上响起了起哄的声音,我的好基友使劲的拍了拍我的肩膀,面色惨白。我看见几个保安向我走来,我看见好基友嘴唇微动着...
我的世界突然安静下来,听不见女教官的嗔怒,听不见好基友说的“你完蛋了”,听不见四周响起的起哄声,听不见蛐蛐叫的慵懒声音... 我看见林之初精致的面容突然就红了起来,我知道她听见我是对她说的。这就足够了,尽管我们互不相识,甚至不知道姓名。 林之初,我爱你。 尽管我因为“调戏女教官”,拿到了我大学的第一个处分。
(二)
在没上大学之前,我和张嘉佳一样穷。上了大学之后,我和林之初一样穷。 林之初很穷,和我一样的穷。 军训中间,我和林之初逐渐的熟络下来,我知道了她叫林之初,她知道了我叫江一清。
我时常在酷热的中午,在去往操场的人流中一眼就发现了她。她打着一把稍微有些旧的伞,于是我恬不知耻的钻进那方只有我和她的小小天地里,混在一群女生中洋洋得意。 而我的好基友就在火辣辣的太阳下,给我一个直挺挺的中指,晒的像一个夏娃。
林之初身上有着淡淡的清香味,像体香又像洗衣液的香气。我时而夸张的猛吸一口气,而这时林之初便没好气的白了我一眼,娇嗔了一句不要脸。
到了操场之后,她便自然的和我分道扬镳。而我在她耳边小声的说句,我爱你。
看着她红到耳根的面庞,我便异常的开心和幽怨的好基友站起了军姿,而林之初跺了跺脚后乖乖的回到了方阵之中。
回想起来,这段时间是我最幸福的时候。我可以借着毒辣的太阳蹭林之初的伞,我可以借着军训的无聊在中间休息的时候去找林之初聊天,我可以借着手脏的名义给林之初擦汗。 军训期间我对林之初说了十六句我爱你。不对,也许应该是十七句吧...
军训结束后,我请林之初吃了顿饭。当然还有我的好基友这个电灯泡。
我对好基友和林之初说,随便吃,我请客。
林之初手舞足蹈,开心的像个五六岁大的孩子。而我的好基友则是指了指“十五块钱一人自助火锅”的牌子,一脸的不屑。
那晚也许因为苦逼军训结束的缘故,就连平常性格温顺的林之初也喝了点酒。我和好基友抒发着自己的抱负,将来要去北上广闯出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问,林之初,你有什么梦想。
那晚的林之初面色微红,醉眼朦胧。她颇为煽情的给我们讲述了她的悲惨家庭。
林之初说,她的父亲在工地里干活被掉落的钢筋刺穿了右腿,整天躺在床上动也动不了。 林之初说,她的母亲下岗后一个人撑起了一个家,整天早出晚归,给别人做保洁员。
林之初说,她还有个十二岁大的弟弟,正在上初中,正到了需要钱的地步。
林之初说,她也有梦想,可是梦想也要败给生活啊。
我和好基友半醉半醒,嘲笑林之初太过于小气。而林之初说着说着声音逐渐低了下来,最后醉的不省人事。
后来回想起来,却是颇为讪笑。那时浅显易懂的道理,十年后才明白。
我们听惯了星爷的那句“人没有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区别”,可是真正拥有梦想的时候,却轻而易举的败给了生活。
(三)
后来的后来,我的身边有更多的追求者或者情人,甚至炮友。而我的好基友评价我的变化时说,遇见林之初前后的我是两个不同的画风。遇见林之初之前,像抽象画,随心所欲,张牙舞爪;遇见林之初之后,则像山水画,山如青墨,水似留白。
我和林之初最困难的时候,连一顿饭都吃不起。
我们坐在餐厅的两边,面面相觑。实在饿的不行,就盛几碗用于解暑的绿豆汤,没有任何忌讳的一饮而尽。
那时有一个叫温言的女生满面红润的送给了我一瓶幸运星。
我说,你面色红润,一定吃的很好。
我说,幸运星能卖钱吗?
我说,你一定很有钱吧!
温言不叫温言,只是她那个时候热衷于看一本名为《十年一品温如言》的矫情小说,便让我叫她温言。
温言说,我请你吃饭啊。
温言说,幸运星不能卖,我叠了半年呢!
温言说,你很缺钱吗?
我指了指林之初,请我吃饭的时候能带上她吗?
又隔了半年,温言送了我一瓶手工叠制的心。
我流起了口水,兴奋的对林之初说,我们有钱了有钱了。
温言收走了那个装有520颗幸运星的瓶子,送了我一瓶用纸币叠制的心。
温言说,不到饿死的地步,千万别拆它! 第一天,我抱着瓶子睡觉,流着口水。
第二天,我抱着瓶子睡觉,肚子咕咕的响。 第三天清晨,我将瓶子的心一个个的拆开,一块钱的纸币,五块钱的纸币,十块钱的... 我一张张的展开,数了下总共1300块钱。
我打电话给林之初说,我们有钱了,我们去吃饭吧。
我和林之初靠这1300块钱度过了一段最艰难的时光。而后,在我和林之初的不懈努力下,都找到了一份校内兼职,经济困难才暂时缓解下来。 我们一起在餐厅里当服务员,她穿着丑丑的制服,却依旧那么漂亮。 我在她的身后喊,林之初... 她回头,一脸困惑。 我爱你,我说。 她又从脸颊红到了耳根,还是那么可爱。
(四)
大二那年参加了一场辩论赛,我所在的小组一路过关斩将,甚至将文学系,法学系的代表都斩于马下。
决赛抽到的论题是人性,我们是人性本恶,而林之初所在的小组则是人性本善。 在决赛现场,我和林之初相视一笑,轻轻的颔首。 我轻声说,我可不会故意让你。
林之初笑着说,我也是。
我是四辩,而林之初是一辩。我看着林之初舌战群儒,群情激烈,我看着林之初有条不紊,头头是道,我看着林之初皓齿明眸,不可方物。 世界又安静了下来。我看着我们一辩觉得好不识抬举,我看着我们二辩好啰里啰嗦,我看着我们三辩唾沫横飞,好没形象。我再看看我自己... 到了我总结发言的时候,我说—— 林之初,性本善。
人人都只当成了“人之初,性本善”。而只有我和林之初知道我说的是林之初。 台下群情激奋,说我搞错辩方。台上队友指鼻骂我,说我猪队友。 而我知道,我一直都没错,一直都没错... ... 那年即将结束的时候,林之初裹得像个粽子一样到我宿舍楼下找我。 演唱会,她说。
那年冬天,某个著名乐队到我们学校办场演唱会,里面有个林之初最喜欢的歌手。 那天我推掉了导师给我推荐的国家级课题实验,陪着林之初在操场看了场露天演唱会。
导师生气异常,说这个名额有多重要。 我说,我可以不保研,但是不能没有林之初。 那天晚上,雪花飘飘扬扬地落了下来,直到天地都成了白色。演唱会却异常的火热,群情激奋,振臂高呼,人山人海,震耳欲聋。
我扳过林之初的头,一口吻了下去。 我说,林之初,我爱你。
我知道,林之初能够看出我的心意。如果说以往的“我爱你”都是比较玩笑的,而这次我是认真,非常认真的。
我看见林之初的眼睛亮了一下,转瞬却又暗淡了下去。
林之初说,江一清,你知道“人之初,性本善”后面是什么吗。
还能是什么? 性相近,习相远?
林之初你是想说,就算人性本善,但是最终还是会变恶的吗? 我只是一个工科生,干嘛将人性这么复杂的东西上升到哲学的高度。
无数社会学家,人文学家,哲学家穷极一生都无法搞懂的事情,你凭什么认为我们两个普通人,能够参悟?
(五)
我终于明白林之初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第二天的时候,当那些照片漫天飞的时候,我还被蒙在鼓里。
我的好基友将手机中的帖子拿给我看,里面是林之初的高清照片,她上半身赤裸着,温顺的躺在一个中年男人的怀里。 我怒气冲冲找到林之初的时候,她正在教室里默默的看着书,整张脸埋在书里。
我大声吼了句,林之初,你还要不要脸。 我的吼声惊起了一个个抬起的迷茫的脸,而林之初依旧埋在书里,恍若未闻。
我冲过去,使劲的拽了一下林之初,她像是没有力气一样直接倒在地上。
几天没见,林之初憔悴了许多。那双让我念念不忘的盛满清泉的眼睛如今布满血丝。林之初用浓重的眼影盖住了黑眼圈,眼睛呆滞无神的看着我,空洞而没有灵魂。
我说,林之初,你怎么了啊。
我的声音不自主的放缓。
我的心蓦然一阵疼痛,看着林之初那双暗淡的眼睛,我无法生气。
林之初只是喊我的名字,江一清,江一清。 我说,我在,我在,我一直都在。
林之初躺在我的怀里,像是很累很累一样,慢慢地睡着了。
我就这样抱着林之初直到教室自习的人走光,等到太阳换成月亮,等到我胳膊酸痛到麻木。
林之初醒来,看着我说,对不起。
我说,林之初,你有什么困难给我说,别让我担心好吗?
林之初摇了摇头,站了起来。
她没理我,就这样走了。
我第一次体会到心痛到窒息是什么感觉,无能为力,无所作为,无计可施,亦或是无家可归。
我就像是迷失在森林里的虫子,明明处处都是藏身之所,却还是义无反顾的扑向天敌。 回宿舍的路上,我听到有人碎碎语,他们说外语系的某个女生被包养,还说臭不要脸的。
我冲过去,和他们狠狠的扭打成一团。 我的世界突然安静下来,就像军训时候见到林之初一样。
我迫切的寻找一种能让我分散注意力的方式,能够让我的脑袋和心脏不要那么疼。
所以我狠狠的出手,和那两个男生在地上厮打着,滚动着。我的鼻子好像出了血,周围聚了越来越多的人...
从保卫科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九点多。 校园里的路灯终于亮起,我却希望自己隐于黑暗,做个孤独的谢幕者。
路灯下站着一个人影,她在那里站着,不停的走来走去,似乎很着急。
可是不是林之初。
我的眼睑轻轻落下,心里没来由的一阵失望。
温言说,江一清你没事吧。
温言说,你看看你现在成了什么样子。
温言说,我早就给你说过,林之初不是什么好女人。
温言从挎包里拿出一叠照片,是林之初和别的男人亲密的照片。
而且不是一个男人。
我闭上眼睛,窒息的痛。
我想起了学校公告栏上贴的裸照,我想起学校贴吧里疯传的帖子。
林之初会受到多少伤害啊!
我睁开眼,我说温言,这些照片是不是你传的?
我说,温言你给我滚。
温言不敢置信地看着我。我不敢看她的眼睛,我知道我是一个惹人厌,把自己的痛苦强加给女生身上的废物。
温言将那一叠照片狠狠地甩在我脸上。
她说,江一清,我看透你了。你是死是活,是好是坏,我永远都不会管你了。
我孤独的站在路灯下。 我想,林之初,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六)
我和林之初好像又回到了军训时候不生不熟的关系,我们见面时依旧礼貌点头微笑打招呼,可是我却不敢轻而易举的说出那句“我爱你”了。
我还是那个我,只是林之初不再是那个林之初了。
在那段时间里,我将自己埋身于实验室中,整天与枯燥的实验数据和一叠叠复杂的实验报告打交道。直到我蓬头垢面,一身白色衣服穿到发黄的时候,我的好基友慌慌张张的找到我。
他说,林之初要走了,去武汉实习。
我说,我知道了。
他说,你不去追追她?或者送送她?
不需要了,我说。
林之初那么要强的一个人,她不想要别人看穿她的伪装和一击即溃的坚强。她会难过的。 大三那年,林之初到武汉实习,而我则留在了学校里,整天整夜的做着实验。 那年温言和我的好基友手挽手走在校园里的时候,我的导师硬生生的把我拉出了实验室,给我要了个支教队的名额。
他说,江一清你不能这样下去了,你得出去散散心,否则你的身体会垮掉的!
我说,好。
那年夏天,导师给我报了一个经济不错,风景秀丽的地区支教名额。而我在最后审核关头,主动要求去云南支教。
那里蚊虫肆虐,那里湿热难堪,那里山路崎岖,那里民风迥异。
我从最近的车站步行跋涉了二十多公里才到了那个省界边陲的小村子,那里交通不便,甚至需要用铁索过河。
我在那里甚至见到了一小片雨林,长达两百天的雨季里,我和那十几个孩子一起在小木屋里听着雨声,讲着课文。
那里仅仅只有十几户人家,大多数家庭都只有妇女和老人,年轻人们走出大山,谋求生计。
我白天给孩子们上课,晚上我们就点燃一堆篝火围在一起讲故事。闲暇的时间我们就一起搬砖头盖教室,或者一起到山里采集食物。 我们就这样日复一日的生活在这个被人遗忘的角落里,没有被世人污染的环境里,妙趣横生。那里民风淳朴,十几户人家轮流给我送野外采集的笋类菌类。
我蓄起了胡子,头发逐渐长长了一些,那里信号不好,我也仿佛和外界失去了联系。 我以为我忘记了林之初...
那天当黄昏的余韵即将落幕的时候,我从外面抱着跋涉二十多公里买来的学习工具,听到了村子里原本的一个老教书先生正在教孩子们念《三字经》。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怀里的东西陡然落下,我感觉到心中尘封的一些东西好像飘了出来。
我忽然想起军训时候的林之初,迎着太阳微微抬起的那精致的脸庞,包括她嘴角那抹动人心弦的微笑。
那个时候我终于明白,世间最好听的名字,诗词,言语,歌赋,于我而言,都不过是一个林之初。
一字,怦然心动。
一字,相思入骨。
一字,恍如隔世。
(七)
在那个夏天的尾巴里,我终于回到了学校。 我剪了胡子,修理了头发,穿上了得体的服装,看起来尚还符合人模狗样。
我开始惦记武汉的天气,是冷是热,是雨是旱;林之初,你是好是坏,是喜是悲。
我迫不及待的给林之初打电话,我想说,林之初,我可以不介意你的任何事情,任何过去,我只想和你在一起。我想说,林之初,在我没有你的这段时间里,我是多么的难受,多么的痛苦。我想说,林之初你陪我的1032天里,是我此生最快乐,最值得回忆的时光。 电话接通的那一刻,我却不敢开口了。
林之初说,江一清你终于想起我了啊,竟然还知道给我打电话。
林之初说,武汉的地铁刚刚被淹过,她脱了鞋,赤着脚,淋着雨跑到了公司里。
林之初说,江一清,你怎么不说话。
我想象着林之初的模样。她一手提着高跟鞋,一手拿着文件夹放在头上挡雨。她穿着得体的制服,步履轻盈,巧笑嫣然,像极了雨后花中的蝴蝶。
我说,林之初,我爱你。
夏目漱石当大学教授的时候,有一次翻译句子。有一句 i love you,几乎所有人都说,我爱你。夏目漱石却说,我们东方人含蓄 一句今天月色真美阿,就足够了。
而我这么笨拙的工科生,不会说什么动人的情话,不会许你天长地久的承诺。
只能和夏目漱石相反,说一句我爱你。 其中的重量你可懂得,我想和你天长地久,想和你白头到老,想要和你共度余生。
而你呢,却闭口不谈这些。
你说,江一清我们好久不见了,我还是怀念校门口十五块钱的自助火锅啊!
我说,林之初,你什么时候回来,我请你吃啊。
那几天的武汉暴雨倾城,我放不下林之初终于还是去了那个被称为“火炉”的城市。林之初在一家小小的餐馆里接待了我,不是自助火锅。
林之初说,自助火锅还是学校的好吃,不想破坏了那梦想中的味道。
那天晚上我们沿着灯火通明的武汉长江大桥转了一圈,眺望整个武汉的美丽夜景。
回到林之初的出租屋时已经是半夜,走到一条没有路灯的巷子尽头,那个小小的不过十平方米的漏水房间里,到处都是发霉和潮湿的味道。
我说,林之初你别委屈自己。
我说,林之初你一定要好好的啊。
林之初认真的看着我说,江一清,我很好。 林之初你真的以为你能瞒的了我?你那眉眼中的愁绪,长发之中的星白,厚重的眼影,当真以为我看不出来?
那晚我和林之初抱在一起,睡在一张小小的床上,我们默契的没谈梦想。
林之初很快就睡着了,她在梦中喊我的名字。
她说,江一清,江一清... 我在,我一直都在,我说。
那年,我往返于学校和武汉之间,给林之初送了十三把伞,抽屉里留了26张窄窄的车票。 那年冬天,林之初生日即将到来,我和朋友筹划了几个星期,将学校门口的火锅师傅请到武汉想要给林之初做一顿自助火锅。
等到联系好武汉出租的一个餐馆,一切准备就绪的时候,我去林之初的出租屋想要给她一个惊喜。
我也依旧记不清那天的具体时间,只是知道,在我靠近那间出租屋的时候,里面传来的是林之初的呻吟声。
我看见一个老男人走了出来,我从门开的缝隙看到林之初赤裸着身体,容颜憔悴。
我冲上去,将那个老男人放倒在地上,一拳接一拳的打着,林之初似乎刚刚反应过来,目光呆滞有些不敢置信的神色。
直到那个男人鲜血从鼻子嘴角流出,林之初赶忙披上一个外套挡在了我的面前。
她说,江一清,你冷静一下,你是不是想坐牢?
我说,林之初,你怎么那么贱,你就不能爱惜一下自己吗?
林之初仿佛也找到了发泄口。她说,江一清,我就是贱怎么了,有本事你别管我,让我自生自灭好了。
我抬起手,狠狠地给了她一巴掌。我怒气冲冲,只来得及说了句“你好自为之”,便再也不敢回头的逃离这个地方。
而至始至终,林之初的眼眸里都只是平静和空洞,甚至没有一点情绪起伏。如果她能够骂我打我,我反而更加好受一些。
林之初,你看,在你面前,我就是这么贱。
(八)
后来我才得知很多我本应该能猜到的事情。比如林之初的妈妈忽然被诊断出癌症晚期,巨额的治疗费用使本来就贫困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而我呢,也不能给林之初帮助些什么,反而一昧的去指责和怪罪于她。
人们啊,总是站在圣人的高度对世人的道德标准一视同仁,殊不知我们都是普通人,普通到再也普通不了的普通人。
那年即将跨年的时候,林之初的室友和家人给我打电话问我林之初在哪,她们联系不上林之初了。
而我的内心终于出现了慌乱,林之初于我而言,依旧重要无比。
新年到来的那天,我坐上火车,又到了那个小小的出租屋里,终于再次见到了林之初。
房间里黑暗无比,到处散乱着衣服,内衣,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泡面夹杂里厕所的臭味。而我那个朝思暮想的女孩啊,就双手抱膝的蹲在床上的墙角里,将整个头埋在膝盖里。
我带着哭腔唤她,林之初,林之初。
她抬头,眼睛浮肿,里面充满了血丝,蓬头垢面,像是几个月没洗澡一样,散发着难闻的气味。
她扑到我的怀里,终于大哭起来。
她说,妈妈死了,妈妈死了... 她说,江一清,我该怎么办啊...
我依旧像以往一样,说一声,林之初,我在,我一直都在。
那个晚上,烟花烂漫,人人都团聚在一起吃团圆饭。而我和林之初在那间小小的出租屋里跨过了我一生最难忘的一个年。
(九)
有人说,当了圣人就不能再做俗人了,圣人可不能有七情六欲。
拍毕业照那天,温言和我的好基友容光焕发,亲密的让人嫉妒。
而我也终于了解了一些如今已经不太重要的事情。
比如当初那个心心瓶里的1314块钱,被我的好基友偷走了14块钱;比如在学校里疯狂流传的林之初的照片是我的好基友上传的。 他说,他喜欢温言。
我说,我能理解。
他说,林之初是喜欢你的。他说林之初尝试过为你守身如玉,可是她的妈妈躺在医院里等着钱治病呢!他说,太可惜了。
最可惜的还是林之初没来拍毕业照,我想她穿上学士服的样子,一定比迷彩服更加好看。 林之初在那年夏天终于回到了学校,她面容依旧精致,在阳光下漂亮至极,她终于又回到了最初的那个林之初。
大四,我准备考研,而林之初要踏足社会,支撑起家庭的重任。我想为她分担一些,可是在她的人生规划里已经没了我的存在。我目睹了她所有不堪的时候,甚为悲哀。
她回到学校拿行李,我送她到校门口。
她笑着说,到现在还没一起再吃一顿自助火锅了。
我笑着对她说,一路顺风。
那天,她拖着行李箱,穿着白色裙子,一步步的离我远去。
我知道,我和林之初的故事到这就结束了。 林之初还是那样的美,白皙的皮肤,精致皎好的面容,长长的头发束成慵懒的马尾,像极了夏日小巷子里走街老人卖的两毛钱一根的冰棍。
我情不自禁的小声说句,我爱你。
汗渍悄悄的染上了她的鬓尾,红唇微抿,阳光照射在她的脸上,大大的眼睛里永远都有一泓清泉,动人心魄。 她扭头,那张让我异常心动的脸上满是困惑。
我将双手呈喇叭状放在嘴边,使出全身的力气大喊了一声,林之初,多多保重。 她巧笑嫣然,朝我挥了挥手,然后逐渐远去。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林之初,也在毕业这年,最后对她说了句—— 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