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临沂革命老区,对于年轻女子有一个独特的称呼:“识字班”。见到小姑娘,就称之为“小识字班”,大姑娘就是“大识字班”。
很多初来乍到的人,听到这叫法,肯定摸不着头脑,甚至很难与这三个字联系起来。
“识字班”,什么来历?
其实,这个称呼并没有很久远的历史。建国后,从1954年开始农村合作化运动。因为普遍不识字,干活记工分都是个难题,甚至因此有人提出不搞合作化了。
所以,在合作化运动的同时,也开始农村“扫(文)盲运动”。莒南县的高家柳沟村的青年团支部,创办了记工学习班的做法,成效很显著。1954年底,记工学习班的事迹被《山东青年报》刊发,1955年春《人民日报》全面介绍了高家柳沟青年团支部创办了记工学习班的经验,并登载了他们自编的各种识字课本,《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也都进行了宣传。
1955年12月27日,伟大领袖对收入《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中的《莒南县高家柳沟青年团支部创办记工学习班的经验》一文作了长达800多字的重要批示,称赞“高家柳沟村的青年团支部做了一个创造性的工作”。这是他一生中所批阅的唯一一篇,也是最长的一篇农村团支部批示。
那么,这个活动跟姑娘们有什么关系呢?
这个学习班,老百姓通常叫法,就是“识字班”。识字班活动,在不同群体中,坚持得最好、最久的,是一群小姑娘。所以,到后来这些小姑娘就成为“识字班”的象征。时间久了,当地老百姓就把“识字班”作为小姑娘的称呼了。
我是莒南人,一直听到的解释就是这样的。不过上文发布后,很多朋友指正,说“识字班”一词的来历更久,范围更广。
查了一下资料,果然“识字班”一词渊源很久:产生于红军创立之初。在创办革命根据地早期,红军就开展夜校,提高根据地群众尤其妇女的文化程度。
1934 年,中央红军在瑞金颁发了《识字班办法》,要求政府机关、群众团体创办识字班,将离夜校较远或有家庭负担,不能加入夜校或半日学校学习的对象编入识字班,少则 3 人,多则 10 人为 1 班,在闲暇时间随时学习。这是最初的识字班。
在抗日战争时期,有“华东小延安”之称的临沂,广泛发动群众,进行革命教育。识字班作为群众教育的一种组织广泛开展。因参加识字班的多为农村未婚年轻妇女,在沂蒙老区,“识字班”逐渐演化为对年轻妇女,尤其是未婚少女的称呼。
从“识字班”这个独特的、有鲜明历史印迹的名称上,我们可以回望这个国家走过的一段难忘的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