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在很多年前,她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
不常看书的她,却被一本大部头小说吸引,到了手不释卷地程度。故事里,大时代背景下,人们为了实现最纯粹的生活目标不懈奋斗,动荡社会中的平凡生活,弥漫着扑面而来的乡土气息,让这个野心勃勃的女孩,想着忘掉那些不切实际的冒险。
有些书,落到了平凡人手里,加上那些扭曲的幻想,就能谱写出一段段惊悚离奇的构想。就像一本书中写过的那样,我走在幽静的公园,金色阳光穿透树丛,照在行人的脸上。
我爱上了阳光下的丽人,杀死了那些阴暗处的蠢蠢欲动。释放了被关押在潜意识里的最靠近天性的欲望。
我的眼睛,我的内心,便再也看不到真实。
这种永远不会付诸行动的狂热,就像开得最繁盛的花朵,就算被太阳烤掉了娇艳,那枯萎的样子也不让人觉得凄凉,依然能让你想起它最美时候的样子。
感情总是从试探开始,一旦付出了哪怕一丝行动,都无法收回那怕一丝的炙热。于是,你能做的只有克制,义无反顾的克制,像变态一样克制,直到把喜欢禁锢成了疯狂的爱。而你已经忘了最初是因为什么才走到这步的。没有足迹,征兆也只是出于臆想,只剩下无限的烦恼和想放弃生命的深思熟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