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的每个人都是来度你的。比如阿爷。
阿爷个子矮小,背有点驼。却有个能干漂亮的儿子,成了我老公。从前,我对他,用多年前阿娟的话说:你看不起他,还不承认。我是外貌协会的,吃苹果要匀称的、不大不小的,红艳艳的;成为我的朋友,一定是长得还不错;每天花很多时间在家整理打扫,照顾植物;如果有人被我发现文章中有错别字,立马对其印象减分。对,我完美主义,阿爷是我完美生活中的一个后腿。
其实十几年来,他断断续续帮助我们不少。他最擅长的就是带着麻袋坐上巴士,转个公交车,然后拎着麻袋走很长的路,满头大汗到我们这儿。麻袋里每次都有大大的肉丸、奇形怪状的骨头、自家饲料鸡生的蛋,晒得干干的百叶,还有些青菜。有些是他儿子爱吃的,有些是他自己爱吃的。除了蔬菜,我全都不稀罕。难道这里没得卖吗?哼哧哼哧地提着来,每次冰箱里都放好久,没人吃。他儿子是个创业青年,十次有八次都不在家吃。他难道看不出来?每次从公交车上下来,还不舍得哪怕叫个载客的三轮车,累得那样,心疼得惹人恨。
从前我下班回来,看他在厨房忙。转来转去的,一会儿厨房里就乱成一团,地上脏兮兮的。就会说:还是我来吧!他就很巴不倒地说:好的好的。我几丝不耐烦几丝厌嫌,沉默地接过他的班。做完饭的桌上,我还是沉默的。随他高声讲着张家长李家短,偶尔一个“哦”字以示尊重。
然而我终于是需要他来为我忙。给我煮鱼汤肉汤,每天问我要吃什么菜。看我胃口不好的时候,总是说我,要什么都吃,把肚子吃大了,抵抗力强点。那句“肚子吃大了”让我从尴尬奇怪到苦笑不得到哈哈大笑,他每次还是这么说,我大概已经习惯了。
阿爷是地地道道的农村人,然这么多年过来,我发现他忙过的厨房很干净,只要他儿子嘱咐,地面也会拖干净。他已经成长了。虽然依旧会一惊一乍地抱怨修裤腿的人心太黑,修门锁的师傅咋好意思收这么多钱,但他享受着坐公交车不要钱,偶尔到楼下的老年保健处泡泡脚,还喜欢到大超市闲逛。而我,也会在他先泡脚而不是先回来烧饭时呛他一句。他也不恼,呵呵笑着。
我开始在吃饭时不厌其烦地说:爸爸你吃呀。开始关心他的被窝暖和不,衣服鞋子干净不。他边吃饭边看新闻联播,我像说孩子样教育他。
《金刚经》里说:不取于相。这就是对我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