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有个女孩说佩服我的才华,只因为我写了一篇关于古代的故事,也算是故事大纲,不到三千字的日志,那时候我还挺热血的,未来似乎都已想好。
为什么我这么清楚的知道这件事,只是无聊的时候打开了自己空间的日志,那些私密日志一篇篇躺在那里,我觉得每一篇都有许多故事。
那篇故事其实现在看来还是挺残缺的,读了一遍觉得挺有意思的,不巧看到评论版上有个陌生人留言。
她说:
有时候真的很佩服你的才华。
音响里放着水木年华2001年9月发行的同名专辑《一生有你》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
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
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
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我应该闭上眼睛,抑或跟着卢庚戌唱起来,可是我满脑子都是这个女孩,也许是我拉黑了她,也许是她选择不相往来,总之,我们之间没有了联系。
可是我还是要谢谢你,在那个充满活力的年代,给了我这么高的评价。
2012年1月31日爱神星,第二大的近地小行星在地球大约0.179AU的距离掠过,也是在那一年詹姆斯率领热火击败雷霆夺得他人生中第一个NBA总冠军。这一年我记得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就是你从楼梯上不小心摔倒,两只手掌擦破了皮,触目惊心的血肉淋漓,你回教室的时候,我看着你,那时,你眼睛特别大,溢出来源源不断的泪珠,那个时候我觉得你很傻,怎么会这么不小心,由衷的想保护你,不让你受伤了。
很多时候,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怎么评价自己,反而朋友比自己看得更清楚。所以我不是很清楚自己是不是不够付出,我这个人永远只会在心里默默祈祷,在远处静静等待。我觉得缘分应该不需要去建立、去创造,我以为就像爱情故事里那样,女主一定会爱上男主。
我其实不会追女孩,
我就是一个懦弱的懒猫,我以为你会为我留下,殊不知女孩子都要去追的。
活了这么久,在爱情方面好像没有太多回忆,所以我总是听到“那些年”的音律却想不起来到底要感伤什么,但眼泪还是能潸然而下。
我和一个女孩告过白,那种正式的、严肃的。我觉得这种举动是我做过最伟大的事,我一度以为我能牵着她的手一辈子,我甚至没有觉得会被拒绝,因为我有属于自己的自信。
我曾经是一个看到秋风徐徐、落叶漫天就能惆怅几许的人,我把自己划分在安分守己孑然一身的圈子里,我曾经发誓这辈子只爱一个人,只许爱一个。我甚至能倒着背出元稹《离思其四》里: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我曾经想过要像元稹一样爱韦丛,爱到取次花丛懒回顾,爱到半缘修道半缘君。
可是我失败了。
我觉得我失去你,是一个巨大错误,我甚至觉得这样的人生是不是错了,是不是要快退,退到我们第一次相遇,那样我说什么也不会傻不拉几,说什么也要干出点大事。这样让我在听歌的时候能边回忆边笑出声来。
一直到现在,我再也没有和人告白过,我害怕,害怕那种明明知道结果却意料之外的窘迫感。我把自己定格在那种,没有人会和我相处的位置上。
在成长的路上,我们都在改变。青春是条可怕而刺激的丛林,它会带你肆无忌惮的体验那些幼稚又惊险的事,比如吃禁果、骑灰熊、跳瀑布、踩荆棘。
后来我发现,这世上哪有什么爱,这个词说出来都能让人笑半天。当你真的明白什么是爱情的时候,你会发现没有什么是一辈子,因为他们都喜欢享受与变换,厌倦了就产生矛盾,不合适了就分手,现实里的爱情其实就是: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了就分开,再去喜欢下一个,各有所需。
这种可怕的爱情模式是我室友告诉我的,而恰恰我却在现实中得到了认可。
所以,不要怎么怎么就要一辈子,这人心最难测,何况时间是个捣鼓人心的绝佳武器。
最后我还想说一点,别删联系方式,年轻的时候可能一时冲动,就会做些无知的举动,而往往这个举动会让自己后悔莫及,连补救的机会都没有,只有让岁月带着你忘了,忘了这个人,和事。
这就是我无意间翻日志后的感想吧,也因为某些原因,有很多细节其实并没有叙述,其实只是个随笔,没有其他寓意。
也祝所有朋友,能谈一场难忘的恋爱,彼此都有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