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芳华》,我把黄轩饰演的刘峰定义为好人。
因为:
做梦都想去上的大学,有人更需要,他便拱手相让;
战友让他带去修的手表,太过名贵没人敢修,他便自己研究后修好了;
战友结婚,为了给他省钱,他自己买材料亲手做了两个沙发;
南方的女战友,不喜欢吃饺子,他就煮挂面给她吃;
食堂煮破没人吃的饺子总是他主动打来吃;
就连猪跑了,别人也第一时间是叫他来帮忙。
他竭尽全力地帮助所有人,大家也热情地叫他活雷锋。
可好人总是难做。刘峰的善良在浑浊的背景下,显得那么单薄和活不下去。
他喜欢文工团的女独唱,那个叫林丁丁的姑娘。
在一次“冲动”的告白后,刘峰尝试拥抱林丁丁,却不幸被路过的男战友撞了个正着。
男战友们看到后的第一句话是:好哇,林丁丁,你居然敢腐蚀活雷锋!
林丁丁怕这样传出去自己就算跳到黄河也难以洗清了,只好向组织告发:刘峰是主动强行“触摸”她。
而这次不大不小的“触摸事件”却成了刘峰人生的分水岭:
他被下放连队,随即参加战争,战争中一心寻死却落到终身残疾,之后的他,退伍还乡,生活潦倒。
下放连队前,之前受他帮助的战友,一个都没来相送,只有一个和他一样善良的何小萍在门口目送他而去。
转业后的刘峰来到海口,不再是战斗英雄,也不再是雷锋楷模,他只是底层一个最不起眼谁都可以欺负的残疾人。
岁月漫漫,芳华刹那,特殊的年代,刘峰的善良只剩下卑微个体的苟延残喘。
但电影的最后说:之后的他,看起来那么知足,那么冷静。
每个人都爱刘峰,可惜却没人喜欢他。
我想,没人喜欢的刘峰,他的孤独是蚀骨的。
大家爱你只是出于对某种身份的认同,只是自己的利益得到了维护,那并不是发自内心的喜欢。
他们爱那个没有缺点,没有死角,甚至有点虚假的你,却不喜欢偶尔有点小缺点,有七情六欲,甚至稍显放肆的你。
直到有一天,你看看自己的周围,发现大家都爱你,但没人喜欢你,那将是最孤单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