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转
1
顾长欢在一个飘着雪的冬日离开了沈亦的家。
她的脚上还穿着未来得及换下的拖鞋,大衣搭在手上,凛冽的寒风夹杂着冰雪灌进了她的针织毛衣里,也灌满了她此刻的心。
几分钟前的场景还在她的脑海中一遍遍回放,空气中浮动的香水味,地板上散乱的衣物,以及房间里传出的陌生女孩的笑声,无一不在折磨着她此时脆弱而慌乱的神经。
从换鞋进门到落荒而逃不过短短几十秒的事,此刻再回想起来却像过一万年那般久,恍惚得简直就像一场梦。她魂不守舍地抱着大衣走在街上,直到冰凉的雪花融化在眼睑上时,才发现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走到了街心的小广场。
看到广场中心落满积雪的标志性人鱼雕像时,顾长欢的神智恍惚了一下,模模糊糊中想起上一次见到它还是在一年前。她拂开长椅上的积雪,不在乎上面已融化了一层薄薄的雪水,毫无知觉地就坐了上去。
直到这个时候,看着眼前飞驰而过的一辆辆汽车,还有马路对面熟悉的商场标志,顾长欢才真真切切地感觉到,她是真的回来了,回到了和沈亦同处一片天空的城市。
可笑的是,到了现在,她最先想起来的,不是他的背叛,而是自己出国时这个男人去机场送她时的场景。
不过是一年的外出学习,沈亦却搞得像生离死别,在机场的大厅里抱着她久久不肯放手,使得路过的人频频侧目。密友们曾评价过沈亦,说他是个不苟言笑的冷面男神,只有顾长欢知道,这个在商场上杀伐果断的男人,将自己最柔软最孩子气的一面都留给了和她独处的时候。
这样想来,那个时候的沈亦,应该是极爱她的吧。所以才会在她想要出国充电的时候,没有阻拦她的脚步,捆住她的翅膀,而是忍受着即将分别的煎熬给了她极大的鼓励和支持,还一声不吭地为她准备好了出国时要带的所有物件,连小包的女性用品都囊括在内。
对待顾长欢,沈亦好像一直都这样细心又有耐性,无论她何时回头,都会发现他面带微笑地站在身后。
她想起两人刚在一起的时候,学校正在为大四的学生准备毕业晚会,她和几个舍友有一个舞蹈节目要上,每天晚上都要在活动中心排练到十点多。那个时候,沈亦也是这样,每晚下课之后就到排练室外头等她,有几次排练结束都已经快到宿舍关门时间了,她换完衣服拿着手机就往外跑,跑到门口的时候发现他居然还在。
眉目英俊的少年站在灯光下,对着她扬起轻轻浅浅的笑意,伸向她的手中拎着她惯常喝的红豆奶茶。
原来不知不觉中,已经过去那么长时间了。只是一直以来,沈亦对她的保护太好,才让她总以为自己还是大学校园里的那个爱撒娇、爱黏人的小姑娘。其实顾长欢一直没告诉过沈亦,她想出国,并不只是为了充电,更是为了能让自己学着更独立更勇敢一点。他的优秀有目共睹,她不想将来作为家属会拖他的后腿。
大学时的她,总是处处依赖沈亦,每次看着他为了自己忙东忙西心里总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和甜蜜感。如今的她,虽然依然贪恋着沈亦对她的好,却不想再做攀援的凌霄花,而是想成长为一株木棉,和他比肩而立,共担寒潮风雷和霹雳,共享雾霭流岚与虹霓。
然而,就在她为了两人的未来在异国他乡默默努力的时候,沈亦却开始变了,变得渐渐找不到人。从前一天一个电话,如今却是四五天一个;偶尔上线聊会儿天,也不再缠着她开视频,而是聊不了几句就匆匆忙忙说困了要休息。
这样的状态大概从两个多月前开始,当时的顾长欢虽然有所觉察,却以为他是工作太累所致,还嘱咐他一定要注意好身体好好休息,并没想其他方面多想。
不是想不到,而是不愿想。
其实顾长欢不是个笨姑娘,否则也不可能和聪明的沈亦考上同样的学校。只是,她向来不喜将这种聪明用在爱情上。她总觉得,两个相爱的人,既然选择了在一起,就该给予对方足够的尊重和信任,若没了这两样,两人之间总是欺骗和猜忌,那么再动人的爱情也终会变得一片荒芜。
顾长欢原以为,她的不细想是对沈亦的信任,却不曾想,有一天,这份信任会变成淬了毒的利刃,猝不及防地刺入她的心间。
她想起前段时间打电话的时候,她告诉沈亦自己还有一个月就回来时,沈亦还在电话那头愣了愣。当时她以为他是太开心了没反应过来,如今看来,也许没反应过来是真的,但开心却不见得。
想到这儿顾长欢又毫无知觉地红了眼眶,泪水一直在眼底打转,仿佛一旦流出就会凝结成冰。
亏得她还满心欢喜地提前结束了课程赶在周末飞回国,下了飞机连家都没回就打车往他家赶,原本想着给他份惊喜,却不曾想,他却给了她这样大的一份“见面礼”。
可即使出了这样的事,她也只是仓皇而逃,没上前去推开那扇近在咫尺的门。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她连一丝一毫的防备都没有,等反应过来时,人已经在街上了。
天上的雪花越飘越小,渐渐变成了细沙状,像极当年他在路旁等她时,在昏黄的灯光里翩跹的尘埃。
经历了最初的震惊与错愕,又在街头淋了场雪,到了现在,顾长欢反而彻底冷静了下来。
她无比地清楚,她爱沈亦,哪怕是到了这一刻依然深切地爱着他。
她爱那个会倒三次公交去美食街给她买糖炒栗子、会在冬天毫不避讳地将她的手放进自己手心和气取暖的十八岁少年,也爱那个会在她的生理期煮红糖姜水、甘愿围着围裙为她下厨做饭的二十六岁男人。
但同时,顾长欢也清楚地知道,她无法接受一个劈过腿的沈亦。
离开沈亦的这一年,正是他事业的上升期。在他最需要人陪伴的时候她却不在,有人代替她给了他温暖,而他选择了接受,顾长欢能理解,却无法原谅。房间里的那个女人,无论是炮友还是第三者,都是顾长欢心头的一根刺,她不敢摸,也拔不出。
和沈亦在一起将近八年,其间虽然有过小吵小闹,两人却从未提过分手,顾长欢也从未想过未来陪在身边的人不是他。然而当这一天真的要到来时,她才发现自己居然会这么无措。她不敢想没有了他的人生该怎么继续,也不敢想,他冷冰冰地对她说出分手的样子。
熬过了七年之痒却死在了第八年上,这一刻的顾长欢,只觉得心底一片冰冷荒凉。
身上的毛衣早已被融化的雪水浸透,过了最初的寒冷适应阶段,此时此刻,顾长欢居然不觉得冷。她想,自己应该是被冻僵了吧,所以才会对待寒冷毫无知觉,就像胸腔里那颗被冻裂的心。
意识回笼的时候,顾长欢下意识就去摸手机。翻遍了大衣和身上的口袋,才想起跑出来时太仓促慌乱,行李和包包都落在了沈亦家里。
她突然就感到一阵懊恼,懊恼中还带着些许狼狈。
她想,自己大概就像个跳梁小丑,明明想上前甩负心汉一个大嘴巴,却在走近他时突然摔了个狗吃屎。
凛冽的寒风冷冷地拍在顾长欢的脸上,风声呼啸,就像啪啪的打脸声。
好了。
不用找手机也不用发分手短信了。
看到那个行李箱,沈亦肯定就知道她都看见了。
毕竟那箱子是他陪她去买的,就连密码,都设置成了他的生日。
2
同一时刻,借宿在沈亦家中的沈非正催促女朋友小君赶紧收拾准备出门找人。
十几分钟前,他和妹子在堂兄家的客房里玩耍完,洗完澡到客厅喝水的时候,才发现门口立了只行李箱,旁边还倒着一只手包并一双棕色的女士皮靴。
沈非的心立刻就咯噔一下。
这所房子是堂兄沈亦来这里工作后租的,二室一厅,一个人住。曾经他还调侃堂兄怎么不跟女朋友住在一起,堂兄说,她和父母一起住,离这里不远,虽然晚上不在这儿,但有他家的钥匙。
这样一联想,眼下的情形简直再清楚不过。虚掩着的门,少掉的拖鞋,再加上行李箱靴子包包,种种迹象只能说明一点:沈亦的女朋友,他未来的堂嫂,回来了。并且,很有可能,被他吓跑了。
分析完情形的沈非赶紧给沈亦打了个电话,吞吞吐吐地把事情大致地说了一遍。沈亦什么都没说就挂断了电话,紧接着门口的手包里就传来了手机的响声。
沈非硬着头皮,颤巍巍地拿出手机,按下了接听键。
说起来,沈非也有些欲哭无泪,他也不知道他那个未来堂嫂,早不回晚不回偏偏在今天回来啊!
沈非比沈亦小五岁,今年正在上大三。两天前,他带着自家小女朋友来海边旅游,下车之后才发现钱包丢了。无奈之下他只好给在这里工作的沈亦打了电话,申请援助。
沈亦近几个月一直在忙一个项目,工作起来废寝忘食的,就连家都搬到了公司里。他给沈非留下了足够的钱后,把家里钥匙也一并留给了他,说最近正好是元旦,不好定酒店,让他先带女朋友过去住几天。
沈非的女朋友开始还担心住在别人家会不会不太好,沈非知道她的顾虑,信誓旦旦地保证自己堂兄最近太忙了,几天之内不会回来,这才把妹子哄进了家。
然而,千算万算,他怎么也没算到他的未来堂嫂会不打声招呼提前回来,行李箱都直接带来了。
想到刚刚电话里沈亦的语气,沈非不由打了个寒战。
他这个堂兄,打小就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喜怒几乎都是一个表情。然而,只有从小一起长大的几个兄弟姐妹才知道,他的心情不是写在脸上,而是表现在语气上。就像刚才,沈亦明明没说几句话,他却从中听出了他的焦灼,这种情绪,就算在家人面前沈亦也极少表现。
沈非依稀记得,小时候大院里的孩子们一起玩,每个孩子都跑来跑去活蹦乱跳的,只有沈亦几乎从不参加他们的游戏,而是跟着几个老头在大树下下棋。院里的大人们都说沈亦是“少年老成”。
沈非当时年龄小,不懂得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但因为印象深刻,导致一记就记了许多年,以至于现在看见这个词,第一时间想起的,还是自家堂兄小时候的样子。
那个时候,家里的长辈就曾打趣过,说沈亦小小年纪就像个小老头,将来找不到女朋友可怎么办。沈亦有没有往心里去沈非不知道,但他知道,那时的自己,听了这句话后,确确实实替堂兄考虑过这个问题。
在年幼的沈非眼里,他的堂兄是大院里最聪明最厉害的人,大院里其他小朋友们不知道的知识他全知道,就连下棋,一般的老头也下不过他。
于是,一个念头就在小小的沈非心里扎根生芽了:等他长大了,一定要给堂兄找一个很聪明很厉害,而且还会下棋的女朋友!
只是,还没等到沈非长大成人,沈亦就自己在大学里找到了另一半。沈非得知这件事后,磨了沈亦许久才向他要来了照片。
照片上的女孩穿着白T恤,背带裙,长了一张娃娃脸,留着长卷发,笑起来眉眼弯弯的,右手向着镜头比了个傻不拉几的“V”。
沈非对着照片评头论足了一番,最终得出结论:虽然人长得还可以,但看上去,也不怎么聪明嘛。
然而就是这个看上去不怎么聪明甚至有些傻气的姑娘,让他英明神武的堂兄一声不吭地陷了进去,一谈就是七八年。其实堂兄在家极少提到那个女孩,也只带她回家吃过一两次饭,但沈非知道,堂兄一定是极喜欢她的,所以才会为了她做了诸多改变。
比如从小不沾辣的他,家里的冰箱中却备着几瓶未开封的老干妈,比如他从前只喜黑白色,如今的家里却放满各种粉嫩的抱枕,情侣水杯。
一个男人如果肯在生活上迁就一个女人说明不了什么,但如果他肯为了一个女人改掉自己长久以来的生活习惯,那么,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是做好了和她共同走下去的准备。
沈非无奈地叹了口气。
他觉得自己就是个衰命,带妹子来旅游,结果丢了钱包;和妹子甜蜜蜜,被未来堂嫂撞见不说,还把人给吓跑了。沈非同学一点也不怀疑,如果他不能把他堂嫂完好无损地带回来,他的堂兄一定会控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废了他。
3
沈亦接到沈非电话时,刚刚从会议室出来。
长时间的超负荷运作导致他有一点点眩晕,然而沈非磕磕绊绊的话却令他在一片混沌中骤然惊醒。
她回来了。
她误会了他。
她什么都没问就跑了。
沈亦来不及欣喜顾长欢的提前归来,也来不及气恼她为什么不相信自己,只是匆匆忙忙拿了外套就往外走。正值午餐时间,有同事跟他打招呼叫他一起去吃饭,他也只是匆匆地摆了摆手。
沈亦不知道自己在着急什么,只是想立刻找到她。明知道她已经二十五六岁了,做事有自己的分寸,但是怕她胡思乱想,担心她跑出去时没有穿外套。
好像从大学起就是这样,只要一遇上顾长欢,他的理智冷静就永远不在线,就连外人眼中的寡情和冷漠也通通不见。总是忍不住想对她好一点,再好一点,就大学时的舍友都打趣他,说自从有了顾长欢,油盐不进的沈亦就有了软肋。
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时,沈亦的心里蓦然一动,想起了第七根肋骨的传说。
传说中,上帝用催眠之术麻醉了亚当,然后取其第七根肋骨,创造了夏娃。到了后世,人们又把这句话伸展,直接把女人说成是男人身上的一根肋骨。
沈亦想,如果真的以肋骨做比的话,那么顾长欢,大概是他左边的第四根,距离心尖搏动处只有一寸。每当他靠近她的时候,她都能发现,她就在他的心尖上。
其实刚开始认识顾长欢的时候,沈亦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会和她如此亲密。他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节公选课上,大一的小师妹来替大二的师姐答“到”,结果被老师点到名起来回答问题。
好笑的是,被点到名时她还在书桌底下偷偷看动漫看到乐不可支,完全没意识到老师所点的人就是她所替的那位师姐。等老师又叫了两遍后她才慌慌张张站起来,看着讲义上的题目一脸茫然。
沈亦当时就坐在她的斜后方,从所坐的角度正好能看到她傻愣愣的表情。他原以为她是别院的人来替课的,直到瞥见旁边憋笑的舍友,这才在他的解释下,得知她不仅是他们学院的学生,而且是他们专业的直系小师妹。
大学的老师大多没有那么严苛,讲台上的老教授见顾长欢答不出便示意她先坐下。像是想到了什么,沈亦又向着她的方向侧了侧头,果不其然看见她又竖起课本继续看动漫,朝向他这边的眉眼弯弯的,就像一轮小月牙。
沈亦总以为他对顾长欢动心是在认识许久之后,现在想来,也许情根在第一次见面时就已种下。这些年来,她虽然不再像十七八岁时那般迷糊莽撞,然而属于她的那份娇憨却一直存在。他陪着她一路从大学走到职场,从青涩走到成熟,看着她越来越出众,越来越独立,心里略有酸涩的同时,更多的是骄傲和欣慰。
沈亦一直都知道顾长欢是个聪明的姑娘,虽然看上去傻傻的,但心里一直有自己的主见。他知道她想和他比肩而立,而不是依附于他,所以当顾长欢提出要去国外进修时,他压下心头的不舍,鼓励她去大胆尝试。
她离开的这一年,不是没有单身异性凑上来,但都被沈亦委婉地挡了回去。朋友笑他不解风情,他却在心里默算,她还有多久回来。但朋友的话也为沈亦提了个醒,两个人都已经二十五六了,他也该在她身上盖个受国家承认的沈氏印章了。
此前不提这件事,是还没攒够老婆本,他心气傲,自然不愿靠家里,所以才一直搁置着。如今他已经有足够能力养活她,万事俱备,只等着她归来。
4
此时此刻,顾长欢很尴尬。
这种尴尬,不止来源于她脚上的男式拖鞋,身上湿透的毛衣,还来源于眼前的一男一女。眼前的两人,明明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纪,却偏带着一副小学生犯错的样儿低着头不敢看她。
左边这个,和沈亦长得有五分相似,顾长欢只看了一眼就记起来了,是沈亦的堂弟;而旁边的这个女孩,顾长欢虽没见过,但见过她身上的衣服,闻到过她身上的香水味,且就在几十分钟前。
沈非红着脸挠着头前言不搭后语地讲完了整件事,一口一句“堂嫂”,还外添了十数声“都怪我都怪我”,并趁机说了无数句沈亦的好话。顾长欢满脸尴尬地听着,余光瞥见沈非旁边的女孩绯红着一张脸,双手背在大衣后头,像个受罚的小学生。
其实沈非和他的小女朋友一出现,顾长欢就隐约猜到是自己弄错了,而后沈非的解释直接证实了她的想法。她无法描述那种失而复得的心情,只觉得短短一小时内,自己的心简直就像一直在坐过山车。
顾长欢绝望地想,自己真是太无耻太龌蹉了,居然怀疑沈亦对她的真心,这简直是对两人纯洁美好爱情的侮辱,而且是从外侮辱到里,从头发丝侮辱到脚后跟。
红着脸的沈非还在努力解释着,顾长欢张了张口,却不知道该怎么阻止。她努力地想挤出个慈爱的笑,摸了摸嘴角,才发现脸被冻住了。
只是,此时此刻,她已无暇顾及到冻住不冻住的问题,毕竟,有几个更残酷的事实摆在她的面前。
想到几十分钟前自己还跟个傻子似的又哭又淋雪,伤春悲秋地把自己塑造成一现代版林黛玉,现在再想想当时在广场堆雪人的几个小孩看向她的那种好奇的眼神,顾长欢简直欲哭无泪,小朋友们大概是把她当成神经病了吧。
还有面前这两位,虽然探究的话一句都没说,但噼里啪啦解释半天,肯定是知道她误会了。而且刚才她就那么没头没脑地把箱子丢在了沈亦家里,发现门口多出来的东西后,两个小鸳鸯受到的惊吓和冲击肯定也很大。想到这里,顾长欢脸上一片滚烫。
说实话,她长到二十多岁,哪怕上小学时还被妈妈发现尿床都没现在这么丢人过,而且是直接丢到了沈亦家。此时此刻,她什么都不想说,只想挖个洞把自己埋进去,了此残生。
思及沈亦,顾长欢心里一阵酸涨,紧接着是微微的窘迫。
酸涨是因为猜到了他前段时间的“失联”是因为工作太忙的缘故,估计说要去休息也不是真的休息,而是继续工作,只是怕她担心才一直隐瞒着。窘迫是因为她今天所做的事实在太丢人了,不仅没给成惊喜,还充分表现了对他的不信任。
顾长欢有些懊恼,她觉得自己不是个合格的女朋友,说好的要做彼此的天使呢。
只不过,现在的顾长欢也没多少精力考虑这些了。
零下几度的天气,她只穿了件毛衣就在外头与严寒抗衡,怀里的大衣也早就湿透了。虽然一见面沈非就异常坚持地把羽绒服脱给了她,说她要是生了病他堂哥一定会剥了他的皮,但这会儿她脸越来越红,额头也开始发烫。迷迷糊糊中,顾长欢向着远处一瞥,隐约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大步向着她的方向走来。
她伸出冰凉的手摸了摸额头和脸颊,而后偷偷松了口气。眼见着那人的衣角已经到了跟前,顾长欢暗自庆幸地想道,幸好还很烫,这下,他应该舍不得训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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