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漫漫人生路,曾真真切切遇见你

( 图片来自网络 )

文 | 行之

一、

我一直很想念一个老师。

小学时候,并不懂启蒙这个词。后来知道,她就是启蒙老师。

年纪很轻,二十岁出头。娇小玲珑,面容清秀,皮肤略黑,齐耳短发。

怎么看,都有种让人清爽的感觉。现在回忆起来,她身上总有一种民国女知识分子的味道。

她是喜欢笑的,微笑,眼睛像是蓄着秋水。但总略带一丝病容。

我的语文是她教的,小学四年级。

她要求我们写日记,每天一篇。每天她都改,写评语。我们把日记当作文写。

她将自己的日记抄在黑板上,然后一句句地讲解。这一句是如何写的,用了什么写作手法。

她确实是我见过的,最尽责的一位老师。

如果不是因为她教语文,或许我便不会到现在还在写字。

那时候年小,风山云花都好。校外有座小桥,桥下有浅水,从不断流,总是清澈。

中午吃完饭我从桥上过,偶尔坐一坐,她从远处来,喊我一声。

我见她,她采一捧野花归来,抽出一朵,说:“来,给你。”

她常哭,我们不听话,她就哭。我们考得不好,她也哭。我那时候才知道,原来女人这么爱哭的。

她挺喜欢我,再没哪个老师那样喜欢我。

那时读唐诗,我坐窗边,高声背:“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

忽有声音接道:“牧童遥指杏花村。”

我转头,看见她。她肘撑在窗台,托着脸,歪着头,朝我俏皮地笑。

阳光在她的短发后形成一层毛茸茸的,灿烂明亮的晕,她的脸在逆光里显得雅秀而扑朔。

她就在那么起风的早晨微笑,短发轻轻抖动,很美,很美。

我一直忘不了那帧画面。

后来,隔了好些年,我大学毕业不久。听老同学说,她离开了。

是永远离开的那种离开。

那晚,我大哭,我知道,我心里最美好的象征失去了。

弗洛伊德经常说,一个人成年后所做的所有事,都跟童年有关。

我一直觉得,在我的童年里,是她在我的脑海里根植了一种我说不清的真善美。

以至于,未来诸多的负能量和黑暗,永远无法真正渗透到我内心最底层。

她像是在我心里布下了一个结界,极乐净土一般,一个开满花的小山坡。外来的纷纷扰扰,到这里,终是要归于平静。

人的一生,有一个好的老师是很重要的。并不在于他能教你什么。而在于你还未看清这个世界之前,他能给你内心植入一些最美好的东西。

意象也好,故事也好,仅仅一束野花,一个起风的早晨,一个微笑,也好。

二、

高中有两个男老师很有意思。

一个老师教地理,二十五、六岁的样子。举止得体,谈吐也得体。

在我们那种乡村中学,这种真正得体的老师是很少的。有一半是几乎流氓形式的存在。

那时候男同学,包括我自己,都很流氓,基本能干的坏事都干过,很少人懂优雅是什么。

那个老师上课用扩音器,有耳麦,有小音箱,小音箱别在腰上。所以他上课,我们总是能听清楚。他上课就老老实实上课,从来不吹牛,不闲扯。

他的课讲得还不错。但是这不是他有意思的地方。

他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他实在太爱干净。

我从没见过一个男人,像他那样爱干净。但前提是,他没有丝毫的娘娘腔,那种现在所说的娘炮的感觉。

你或许说他应该是有洁癖。但现在想来,有洁癖的人只是对干净有一种偏执。但他更接近一种优雅。我现在才知道,这种优雅,是可以归类为修养的。

他永远穿得都很得体,既不浮夸,也不呆板,甚至有一种时尚,一尘不染。

每次放学后,上晚自习前的间隙,看见他走在操场,都是洗完澡的,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从头到脚的干净,找不到任何一丝邋遢的地方。

他换衣服很勤,每天都换一套,看起来质地都不差,但并不奢华。半个月之内,绝没有重复的。甚至于他的鞋子都多,很少看到他两天在穿同一双鞋。

他穿的最多的是“背靠背”的牌子。

我们都很好奇,他到底有多少衣服可以换。我们都猜测,他家应该是开服装店的,而且卖得应该是“背靠背”牌的衣服,所以他有得是。

其实,他讲的课,我都忘了。但那时候,他似乎在我的心里埋下了一个概念。

男人并不是一定要像水浒传里,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才叫男人。男人,有时候,还要有一种干净而得体的优雅。

他确实在当时的整体环境中太特殊了。他太干净,以至于打破了一种混沌,让我看到了另一种标杆和模式。

现在我才感觉到,他那个时候出现是如此重要的。他什么都没做,但在出现在我的眼前,无形间给我植入了一种关于优雅的概念,以至于后来的成长,我会对真正的绅士肃然起敬,而不会认为他们是在装逼。

三、

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老师是和他成对比的。

那个老师也是二十五、六岁左右,穿着就不怎么得体,很随性,和当时我们这些毛头小子差不多。

他常牛仔裤,但是很少换。我们常常数他一条牛仔裤穿多少天。

就有个很细心的同学,天天盯着他的牛仔裤看。后来得出结论,告诉我们,他一条牛仔裤,最多可以穿半个月。

这个老师教数学,是属于那种有点天赋的人,聪明,稍微有点自负。

但是有点天赋的人,一点点的自负,也可以归类为自信。

但这些不是重点,他有意思的地方是他的规矩。

他是我见过,最有规矩的一位老师。

规矩很简单,比如上课,只要铃声一响,他就会踩着铃声来到课堂。不早也不晚。铃声落音,他喊一句,上课。

然后什么废话都没有,直接讲课。

下课,只要铃声一响,无论什么事情,他都会停下来,然后喊一声下课,直接扭头就走。

他在黑板写字,铃声一响,即便字写到一半,他也立马扔掉粉笔。即便讲题,讲到一半,他也会立刻合上课本。他从来不说,再耽误两分钟,把这题讲完。

他永远都是像风一样的来,像风一样的走。

我一度觉得,下课铃声一响,他扔掉粉笔那一转身,大步朝门外走去,目不斜视的样子潇洒至极。竟有几丝侠客风范。

他是我见过唯一从不拖堂的老师。他也是唯一讲规矩的老师。

很多老师觉得,规矩有什么,我讲完题也是为了你们好。

但是他们没想过,占用别人的时间,是件很可耻的行为,无论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

上课铃和下课铃是一种规矩,是一种划分学习和休息的标尺。

有了规矩,才能服人。这是最基本的。有了规矩,才能为人师表。

但最基本的,我却只见过这一个老师做到过。

我现在很庆幸当时这个老师的出现,他给我植入了一种概念,就是一种遵循规矩的可能。仅仅是上课下课准时,竟然是可以演变成一种潇洒的。

世间任何事情,只要能成就一套完整的体系,这个体系一旦有一种带着尊重众人的规矩存在,就会是很有魅力的。它或许是有缺陷的,但从长远看来,绝对益大于弊。

这跟死板没有关系,跟灵活变通没有关系。

我觉得跟风范有关系。

后来我看电影及小说《教父》,里头的教父明明就是个黑手党,但看起来就是有一种深不可测,不可不敬重的大家风范。他的身份和人格有一种猛烈的矛盾感。但事实上,无论时代怎么发展,跟这种有风范的“坏人”打交道,比跟没风范的“好人”打交道,还要容易一些,稳妥一些。

因为有风范的人,骨子里有孤洁,有规矩,有底线。

四、

我越来越相信,言传不如身教。什么是身教?其实就是在传达一种美好,一种概念,一种可能性,一种规矩。

看哈利波特的时候,我们看到了故事的情节,但是若干年以后,我们或许只记得女巫骑的扫帚。

因为电影给我们植入了一种概念,女巫肯定是骑扫帚的。如果现在,我们看到一个女巫,她居然不会骑扫帚,那我们就会认为,这肯定不是一个正宗的女巫。

一个老师,一生只要给学习植入一个有用的概念,我觉得他就成功了。

哪怕,他植入的是河边给你的一束野花,是每天换一身干净的衣服,是下课铃响时,字写到一半时,果断的扔粉笔,这些看起来没什么大不了的细节。

但十年,二十年后,等课本都忘光了。它们就像是女巫的扫帚一样留在你的脑海里,然后教你轻松识别那些不会骑扫帚的冒牌女巫。

知识可以自学,但这些是不可自得的。所以老师是神圣的职业。

五、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

感谢漫漫人生路,曾真真切切遇见你。

20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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