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科独立和初步发展时期(17世纪到19世纪)
1.独立形态教育产生的主要标志:从对象方面而言,教育问题成为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从概念和范畴而言,形成了专门的反映教育本质和规律的教育概念与范畴以及概念和范畴体系;从方法方面而言,有了适应特定时代的科学的研究方法;从结果方面而言,产生了诸多重要的教育家,出现了一批专门的教育学著作;从组织机构而言,出现了专门的教育研究机构。
2.培根(英国哲学家)首次把教育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提出来并与其他学科并列,实验归纳法。(1623年)
3.夸美纽斯(捷克教育家)完成《大教学论》(近代最早的一步教育著作,教育学学科独立的标志):普及初等教育;主张建立适应学生或学习特征的学校教育制度;班级授课制;规定了广泛的教学内容;提出了教学的便利性、彻底性、简单性与迅捷性原则;高度评价教师的职业,强调了教师的作用。(1632年)
3.洛克(英国哲学家)出版了《教育漫画》提出完整的绅士教育理论体系,白板说高度评价教育的作用。(1693年)
4.卢梭(法国思想家)出版《爱弥儿》,倡导自然教育。(1762年)
5.康德(德国哲学家)在哥尼斯堡大学讲授教育学。(1776年)
6.裴斯泰洛奇(瑞士教育家)出版《林哈德与葛笃德》,全面、和谐地发展人的一切天赋和能力,要素教育论。(1781年)
7.赫尔巴特(德教育家)出版了《普通教育学》,他第一个提出要使教育学成为科学,以伦理学和心理学作为教育学的基础,现代教育学之父,标志着教育学已从哲学中独立出来。(1806年)
8.斯宾塞(英教育家)出版《教育论》,教育的任务是教导人们怎样生活。(186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