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乐队(QUEEN)是20世纪70年代一支杰出的华丽摇滚乐队, 成员包括主唱弗雷迪·莫库里、吉他手布赖恩·梅、鼓手罗杰·泰勒、贝斯手约翰·迪肯,体现70年代世界摇滚舞台。QUEEN就像一个综艺大厅一样,完美将华丽摇滚,前卫摇滚,古典音乐及重金属熔为一炉。
真羡慕那些可以将自己的一生都献给自己所爱的人。
“你有喜欢的东西吗?”
“有啊。”
“那你这一辈子都会努力去靠近它吗?”
“试试吧”
“要是在这一路上,会伤痕累累呢?”
“我喜欢很多东西,我当然会选择伤害最少的那一条道路。”
“那最喜欢的东西呢?”
“得不到就放在心里,成为遗憾,留待追忆。”
用自己的一生,去做好一件事情,自己热爱的,并为之不懈努力。
从小到大,不知道换过多少个爱好,后来长大之后,越来越看透自己和这个世界时,大多数人都将爱好放在了心里,去寻找适合自己的生活。我们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局限性,意识到自己的懒惰和懦弱,意识到自己的无能为力和世界的毫不留情。
你愿意去争取自己热爱的东西吗?它可能会冲击你的生活,留下一些坑坑洼洼。绝大多数人都放弃了,他们和世界握手言和,埋藏好自己炙热的感情,开始“脚踏实地”地是生活着。
我并没有瞧不起这样的人,因为在我对自己的预期里,我想自己也可能会是这样的人。因为自己不能成为一个将一生奉献给热爱的人,所以才格外羡慕那样的人。
看完《波西米亚狂想曲》,当主唱弗雷迪·莫库里在“Live aid”现场从喉咙里发出mama这个音,开始自己的演唱时,我听到电影院里悉悉索索的抽纸的声音。那个手指在钢琴上飞舞,扯着嗓子,忘我的沉浸在自己的歌曲中的男人,他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他的音乐,那首歌,就像是从他的灵魂深处散发出来的,是完完全全属于他的歌。
弗雷迪·莫库里,是乐队的主唱,他自我且自大,可在这样的表象下,他却并不接受真实的自己,他不接受自己的身世,不接受自己的名字,也不接受自己的感情。
他和自己的父亲水火不容,根本不想和父亲聊聊天,打开门走出去,去找自己不一样的人生,他甚至修改了自己原来的名字,想和原来的自己彻底的割舍。他懵懂的知道自己的感情时,他逃跑了,他忍受着自己内心的煎熬,避开自己最爱的人,他接受不了这样的自己。
在他四十五年的生命里,他一半的时间是和音乐一起度过的,他或是在写歌,或是在演唱,在某个灵感来袭的瞬间,挥笔写下脑海中的词曲,一边写一边热泪盈眶,觉得自己天生就是为音乐而活着的,纵然他不接受真实的自己,可他接受那个沉浸在音乐世界里的自己。
他有过迷茫,走过人生的岔路,在无数个深夜里,他的世界里就只有他自己,他孤单又寂寞。他放纵自我,可即使醉生梦死,他也仍然空虚着,他渴望着陪伴又觉得无人懂得自己,于是陪伴着他度过这段孤独日子的伙伴,是他的钢琴,是他脑海里的词曲,是他不分昼夜的写歌与练歌,只有他的音乐是他最忠实的伙伴,陪他迎来一个又一个的黎明。
在他病了之后,他害怕过,可他最后坦然的接受了。他知道自己没有多少时日了,没有歇斯底里的绝望,他重新回归乐队,拿起了话筒,站上舞台,对着数万观众唱起了歌。开始演唱的那个瞬间,他就将自己的全部都奉献给了音乐,他沉浸其中,不可自拔。只有在音乐里,他才能感受到自己的灵魂和肉体密切的联系在一起。
看完电影,回去的一路上,我的心里都很震动,弗雷迪·莫库里的一生,都让我很悸动,他热爱音乐,于是不管在何种心境之下,他始终追寻着音乐的脚步,从未停止,他在自己所热爱的领域里发光发热。他是我最羡慕的那种人。
将一生所爱变成自己灵魂的一部分,让自己发光发热,变成熠熠生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