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很神奇,我看完了一本比较正经的书--《一个人的朝圣》。他讲的是一个一生本本分分,不敢抬头,有点内向,有点自卑的快要到迟暮之年的老人在收到一封来自很久很久之前的现在得了癌症的老朋友的信,从而做出的一场朝圣之旅。
主人公在路上碰到了人多的人,经历了很多的事,也回忆起了自身的很多很多事,比如与妻子,比如与孩子,还有,那个令他做出朝圣决定的另一个主角。
主人公原来好像没有什么固定的信仰,他的妻子也说他只有在倒车撞上什么东西的时候才会想到上帝。主人公也很少出门,最远的距离也只是从家里到车行去取车。而现在的一封道别的信,一次和加油的姑娘的不完整的对话,让他起了从家里走路到贝克里的念头,而且付诸实践了,当然,他也终于的做到了,见到了写信的主人公,那个被癌症折磨的可怕的女子。他又一次见证了死亡的可怕,因为他想起了自己儿子的死亡,想起了自己当初这个不称职的父亲的经历。不过还好,故事结尾还是圆满的,因为他和妻子想起了当初恋爱时的感觉,那是从他们儿子戴维过世后就名存实亡的了感觉,他们笑着,像一对心脏病快要发作的病人。
迈开腿,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实际上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但他也相当不易,因为坚持,主人公靠着自己的双腿,完成了几百公里的跋涉。想想自己,人常说,要减肥,迈开腿。自己连操场的那短短几圈都接受不了,如何会去尝试心灵上的朝圣呢。
看完真的有感动,过程也真的有想哭,封面上说的感动几亿人的畅销书,我好像有点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