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是我读的毛姆的第四本书,但是我最早听说的毛姆的一本著作——是一个朋友推荐的,说是本名著。
相继读完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兰贝斯的丽莎》和《人生的枷锁》后,我对毛姆的作品形成了一个印象:毛姆在用自己的作品探讨人生的意义。他是一个真诚的作者,他的写作不是哗众取宠,也因此我对他的著作更为感兴趣。
除《兰贝斯的丽莎》外,毛姆的大多数著作名称起的都很怪,让人难以望文生义。《刀锋》这部小说尤是如此。只有看了题注整篇小说之后,才能理解作者的用意吧?本部小说的名称就像是一句偈语,道出的是生活的真谛难以寻觅更难以用语言来表达和传递。
这部毛姆七十岁写就的小说,叙事貌似漫无边际但实则完整而紧凑。整部小说的主要人物在一开始便一同登场,并做了精彩的性格描述。末尾作者对开场人物的命运做了总结,又与前文向呼应。我是读完小说后,又重读译者序言及开头几篇文字时,才有这样的感觉。
我觉得,只有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人物才能称得上是文中的角色,又因推动情节的作用大小,分为主角和配角。因此,小说中有些人物着墨很多,但仍是非主要角色,而时而出现的拉里才是与小说名称呼应的主角。
拉里是飞行员,在战斗中目睹战友的牺牲,对人生的意义产生了灵魂深处的疑问。为此,他放弃了娇美的未婚妻,放弃了安定的生活,放弃了绝佳的发展机会,而四处求索,最终在印度得到启示,获得了让自己安心的知识。得道的拉里最终隐匿于人世之中,大隐隐于市。
为了衬托主角,作者同时讲述了其他角色的故事。既有峰回路转的喜剧也有抛尸异乡的悲剧,用“真实”的生活来与主角抽象的找寻做对比。
毛姆绝对是一个存在主义者。因为他小说中角色对人生意义的体悟离不开无意义与个人创造。拉里经过上穷碧落,对人生探索到的结果是世界在永恒轮回,人生的意义就是去生活。
毛姆与萨特是同时代的人,作为法国通他应该知道萨特。但是据译者考证,主角拉里的原型是德国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维是许多当代哲学流派如语言哲学、逻辑哲学等的开拓者之一。二者可能相思的是性格吧!
写读后感,就是把想到的写下来吧!因此,我没有去更多的研究作家生平,去做作品对比分析,再者因为记忆不准确也会在细节上弄错,但我本着无所希求的态度,把高兴写下来的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