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体:
麒麟诞子,其体通玄。
或腿、或臂、或躯、或颅。
然,知其神通者众,用其神通者寡。
皆因麒麟性正,行不正者莫能用其万一。
行正,非行善。所谓,修罗亦可明是非。
这段话,牧老鬼只跟我说过一遍。
虽只一遍,也足以让我铭记一生。
关于我的身世,传言很多。
但我只喜欢最传奇的。
当初,一头黑甲麒麟乘雷云而来,口衔一襁褓落入湖中。
随后隐入云中,云上五彩祥光大作。
湖中一七色鲤鱼驮着襁褓,来到我娘所在的花船边。
当时船上的人都吓傻了,那鲤鱼快有半条船大小,跃出水面时溅得船面都湿掉。
鲤鱼仰头,将襁褓抛向甲板,只有她一声惊呼,冲出船舱,一把将襁褓抱住。
之后,鲤鱼游走,雷云消散。
她还以为是幻觉,结果低头一看,就发现那七彩襁褓里,安睡着一个黑乎乎的娃娃。
听说那娃娃就是我。
金陵七仙中的舞仙,伴江南道都督出游千湖泽,获麒麟子的消息一时盛传。
我问过牧老鬼,问他信不信。
他说,瞎几吧扯淡。
我三岁时旧帝驾崩,天下纷乱。
我娘借机逃出金陵,带着全部细软与我,独自一人踏入江湖。
如此娇滴滴的一个年轻独身女子,自然会引来无数的杂碎。
也多亏了他们,云家三少才有机会接近我娘。
云家三少,陪伴我娘四载,给了我一个云步升的名字,然后乖乖回家继续当他的三少爷去了。
之后,我娘才算真的销声匿迹。
金陵自此无舞仙,山野不复见麒麟。
一个心肝脾肺肾都跟着魂儿被人带走的人,是活不久的。
比如我娘。
隐居千泽湖畔三年后,她就撒手人寰,我也落草为寇。
其实这些我都不记得了。
我只记得日复一日的,与官兵厮杀,与邪道魔教厮杀,与名门正派厮杀,杀、杀、杀。
也逃、逃、逃。
所以当牧老鬼告诉我这些时,我都当戏来听。
很有意思。
最开始,我以为牧老鬼是来取我性命的。
仙风道骨的老头从极远处飘忽而来,招招手,就制住了我,开始带我在千泽湖四周流浪。
从此我不用再和人厮杀,只需要安心练武。
从此,我不再叫云步升。
我叫,云麒。
我问过牧老鬼,为何要来找我。
他说,你的命,和别人不同,我要管一管。
我不知道我的命有什么特别,我只知道我的右手异于常人。
心念及,则通臂赤红,力大无穷,无坚不破,断臂状如爪,可接续,不留伤痕。
直到厮杀挣扎多年后,我才知道为什么我的命不同。
也是很多年后,我才知道,世人称我为,麒麟体。
麒麟体,不管是手臂,还是腿脚,亦或者颈脖,都算神兵利器。
兵器谱第九。
我离开千泽湖时,手上已有壹仟叁佰贰拾陆条人命。
这些是有名有姓让我记住的。
不记得的,更多。
天人绝:
天上白玉京,五楼十二层;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天人绝,听闻由前前朝的得道仙人所授,乃天人之绝唱,世人之绝响。
拳、掌、指、脚,四卷招式,配合各招式的心法,才是天人绝全貌。
空有心法而无招式,如无叶之树桩;空有招式而无心法,似无根之浮萍。
拾柒那年,牧老鬼走了。
他告诉我,我的天人绝已打下基石,配合麒麟体,勉强算是江湖二流水准,在这千泽湖畔,已经可以安身,不用日日拼命了。
我问他,要去哪儿?
他说,去京师一趟,去看看他不成器的徒弟,和没出息的曾曾孙子。
当时我不知道他要去看的是什么人,差点嘲笑了一番。
现在想来,真喜欢那时候自己的不知天高地厚。
那两个人,我得罪不起,也打不过。
有了天人绝,确实省事。
以前费尽心思杀一人,现在只要一招。
渐渐的杀人多了,名气也就有了。
越来越多的难民因为我而聚集在一起。
他们叫我首领,我给他们庇护。
最开始还有不开眼的送上门给我杀。
东面的金蛟帮和北面的千海派被杀光后,就再没人来送死了。
但是,江湖江湖,敌人无数。
最先来的是名门正派的小喽啰,说是要为朝廷剿灭乱匪。
聒噪得很。
杀了我几个手下,还抢了他们的财产。
当然我把那些钱要回来了。
跟着一起回来的还有他们的人头。
再接着,是他们的师长,说是来报仇。
不过我看他们的眼神不对,里面贪婪太多,仇恨太少。
与他们一同前来的,还有魔教的人。
这些人就干脆得多,没那么多弯弯绕绕。
见面就说要杀我全家,夺我麒麟臂。
可惜,我全家就我一个。
他们杀又杀不过,逃又逃不掉。
别忘了旁边还有一堆名门正派等着他们的人头回去邀功。
最后只好把命留下。
陪伴他们的,是那些名门正派。
我把他们的头骨都安放在我的座位下方。
生前互相杀伐,死后却可以秉烛夜谈。
可笑,可笑。
杀的人太多了,名气就自然而然飘出去。
拾玖那年,一个不知道是姓黄还是皇的人,带着大队官兵来找我。
叫我把天人绝还给他。
我什么都没说,把他揍了一顿,想杀他,但让他逃了。
只因他的名字让我觉得很别扭。
他名字叫甫玄兴。
那时候的我,讨厌名字是三个字的所有人。
就比如那个姓云名家三少的。
还有后来遇到的那些个我打不过的,比如牧小邪仙,比如洛炎王爷。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很多年前,武林盟主皇甫人极的儿子。
也知道了,这些家伙,名字并不是三个字。
大败皇甫玄兴没能让人消停。
之后正派名宿,魔教长老,朝廷鹰犬,排着队来找我麻烦。
因为他们知道,天人绝和麒麟体都在我这儿。
这两样东西放在一起,几乎所有武林人都会发狂。
有些我能杀了,有些我能打败但追不上,有些能平手但是拼命拼不过我。
想想那三年,真是刺激,不是在去杀人的路上,就是正在杀人。
那时,人送匪号,小修罗。
至始至终,他们找的天人绝都没出现过。
牧老鬼言传,身教。
就是没留下一星半点的文字。
天人绝,只在我脑海里。
不拿下我脑袋,就拿不走天人绝。
炎王爷:
天下乱命十四帮,江湖传首时日长。
七大派,五大门,两大山庄,被这个捌拾多岁的老头儿一个月内血洗。
帮派被灭,掌门伏诛。
各派掌门的脑袋被割下来,传首江湖一年之久。
所以我们也叫他,阎王爷。
贰拾壹那年,我第一次见到阎王爷。
那时候岭南叛乱,南安王带着叛军一路打到千泽湖,收服了这里的水贼。
我是唯一一支不听话的势力。
结果兵临城下,自顾不暇。
手下们在前厅争论不休是战是降时,我偷偷躲在后舍喝酒。
陪着我的,是一个壮硕老头,和一把寒光内敛的刀。
我根本没察觉他是怎么进来的,所以我没费事儿和他打,我知道打不过。
他问我,为何不降南安王?
我说,降不降都要打,不降和他打,降了和朝廷打,本来都是落难的可怜人,逃到我这儿就为了条活路,现在连活路都没了,降不降的,区别在哪儿?
老头长长叹了口气,掏出一小壶酒,抛给我。
我接过来,喝了一口。
这酒很醇,入口有百花芬芳,过舌现万般甜蜜,下喉似一线天火,落肚如四季微风。
好酒!我说。
那就留着吧。那老头摆摆手,让你的人往东南去,到金陵,我给你们活路。
你他妈谁啊?
你可以叫我炎先生。
为何来找我,却又不杀我?
一是杀你费事还不讨好,二是师傅跟我说有个麒麟体的小师弟,让我来关照一二。
你是洛炎……王爷?
嗯,你该叫我师兄。
……
到最后我也没叫他师兄。
他走后,我带着愿意离开的人,去了东南。
留下的人降了大半,剩下的销声匿迹。
在金陵城下,大家散伙,他们去过他们的安生日子,我孤身走我的江湖。
大家手头都沾满鲜血,杀人无算,为了生活凑在一起成了水贼,散了之后没我约束,估计很多人会犯事。
但是,我并不关心了。
从此恩怨一笔消,他日江湖不轻饶。
那次见面,他再次告诉我,天下事、天来定,江湖事、江湖了。
这是规矩。
当初牧老鬼也这样说。
我深以为然。
一载,北定王和西临王先后反叛。
朝廷捉襟见肘,新帝空有仁政却无现兵,战况僵持,战区糜烂。
仁政需要时间变成国力,显然,现在很多人不认为朝廷能撑过这几年。
又一载,北地十四大派公然支持叛军,坏了江湖规矩。
阎王爷怒而成行,一月血洗十四派。
此后一载,十四大派的掌门在江湖各派溜了一圈,很是长脸。
可惜此时长脸已然无用,谁叫他们只剩下脑袋。
自此,阎王爷之名,天下无人不敬,江湖无人不服。
可我依旧讨厌这个师兄。
前半生为了南宫无雪鲜有快活。
后半生为了先帝皇兄依旧奔波。
一代人杰,困于俗世。
窝囊,真是太窝囊。
换我,绝对受不了。
哪怕后来他过世,小邪仙传檄天下。
我也得知事实并不如我所想,也没能改变。
江湖乱:
战争。战争从没改变过。
人的贪念无时不刻在驱使着人如野兽般前行。
当仁、义、礼的外衣被扯下后,一切都只剩下欲望,和利益。
江湖,江湖因人而存在。
比起国与国的战争,人与人的战争更原始,更赤裸,更血腥,也更丑陋。
当侠和盗、仙和魔、正和邪没有界线时,一切都只剩下欲望,和利益。
江湖最终还是乱了。
我叁拾伍那年,阎王爷病逝。
早两年小邪仙堪破天人境,继承牧老鬼衣钵,成为我们这些乱命者的引路人,从此不问俗世和俗事。
牧老鬼这十多年行踪缥缈,听小邪仙说是去了西域以西,去见识另外的小千世界去了。
新一辈,如我,还没有他们的境界和能力,更没有他们那份心。
江湖,没人管了。
朝廷终究是撑下来了,可惜那三个叛乱的藩王也不是可以小觑之人。
这么多年,还在僵持,战争越打越小,大家都疲了。
有默契一般,把边界定下来,然后各顾各的发展,民间也渐渐有了通商。
这本是好事,奈何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就会有纷争。
各个地区的门派,就如当初的北地十四派一般,或主动,或被逼,都开始和各地方的朝廷有所交集。
那些能和阎王爷,小邪仙,甚至牧老鬼相提并论的江湖宿老,或是和我一样境界精进极快的新秀,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或出走海外,或隐世不出,或投靠朝廷,或拥派自重。
一时间,江湖乱相四起。
天下事、天来定,江湖事、江湖了。
成了一句空话。
世道虽不再兵凶战险,可依旧暗流涌动。
早十年,各朝廷靠着战争来堂堂正正地对决,现如今,靠的却是江湖人。
投靠了的,加官进爵享受荣华。
不愿意做鹰犬的,自然有别的门派来对付你,或是本地的,或是他国的。
这江湖,哪还有正邪之分,有的,只是归顺王化,或是冥顽不灵。
后来听小邪仙说,其实江湖早该乱了,这是命数。
结果让炎王爷硬生生一次传首江湖压了十多载。
这也算王爷对大奉朝最后的交代了。
若不是这举动,王爷入天人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何至于到最后气运耗尽,与世长辞。
听了这话我越发讨厌这个师兄。
可能是因为我觉得他太窝囊,也可能是因为,我永远做不到像他那样。
没有了规矩的江湖是最可怕的。
每个人都有了价钱,不管你愿意或不愿意,总有红着眼的亡命之徒来找你。
我自认已是杀人无算的魔头,只因未曾表态支持哪方势力,便天天有大奉的鹰犬,南离的刺客,北魏的高手,西秦的死士,来给我添堵。
每次我杀他们前,总会问,为何要来杀我。
得到的回答万变不离其宗:你的人头很值钱,官府愿给出和你等身的黄金,万顷良田,世袭罔替侯爵位的价钱。
知道为什么我那么值钱么?
他们自然不知道。
知道的不会也不敢来杀我。
因为如果我想,那些皇帝可能会人头不保。
而我应该是现世里,唯一一个没有做任何表态的地仙境的人了吧。
所以我理解他们的焦虑和恐惧。
他们怕我发疯。
发疯自然是不可能,我只想按着自己的心思活而已。
我没有小邪仙那种天命在身,没有炎王爷那种宿命为牢,也没有静语仙子那种平世之志,更没有其他老怪小怪的争雄之心,我只想在这纷乱的江湖里做个看客,看够了,我自然会走。
所以小邪仙来找我,希望我能继续炎王爷的遗愿,还江湖一片安宁,给江湖一个规矩时,我断然拒绝了。
江湖乱,就让它乱。
乱久而生序,自然之道。
不过我知道,小邪仙没有死心。
多年后,他抱着个三四岁左右的小屁孩儿来找我。
眉宇间我仿佛看到了炎王爷的样子,特别是那双眸子,亮得很好看。
他对我说,这也是个乱命之人。你天人绝的底子,问天卷的功力,云龙折的招式,正好可以教他。
这小鬼他妈的谁啊?我问。
一个乱世可怜人。
我看到他脖子上那块玉。
那玉澄黄如金,温润如水,光泽柔和却夺人眼目。
我知道,炎凤又出世了。
你终究还是想让江湖安稳下来。我对小邪仙说。
尽人事而已。他答。
我俯下身,用手按在这小鬼头上,对他说,以后你就跟我了,我们一起,阅尽江湖事,历尽江湖人,抚平江湖波,压断江湖纹。
那小鬼吸吸鼻子,朝我一笑,说,老爷爷,我饿了。
我是修罗王,云麒,你叫什么?
修爷爷,我叫洛天云,有糕糕吃吗?
我看向小邪仙,相视一笑。
江湖,江湖,多少人看它,便有多少种景象。
只因江湖之大,大如这方天地,也因江湖之小,小如一块米糕。
它或许很乱,只因千万人的爱恨情仇纠缠其间。
它也会很静,只因那千万人,也不过就是你,我,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