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黄益平教授商榷:普惠金融与平台经济
20220621 闫安
黄益平教授这篇文章将普惠金融与平台经济结合起来研究,实际上将普惠金融与数字经济结合起来研究更为准确。概因为平台经济不过是数字经济的组成部分之一。
黄教授现任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他这篇“普惠金融与平台经济”深入浅出、高屋建瓴,指出普惠金融发展痛点同时,与平台数字经济联系进行分析的范式,让人耳目一新,具有启发性。
作为经济学概念的数字经济是人类通过大数据(数字化的知识与信息)的识别-选择-过滤-存储-使用,通过融合创新,实现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与再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的数字化、信息化、共享化特点,不同于传统工业经济特点,数字经济体现边际成本递减而边际报酬递增,因而可以推动生活方式、生产方式、治理方式变革,创新商业模式,重组要素资源,优化经济机构,推动高质量发展。
正如黄文中指出的,新建平台的成本很高,但一旦建立起来,它服务一千万、两千万客户的成本相差不大,甚至可称之为“边际成本为零”。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的日活跃用户数甚至超过十亿,这是传统经济难以想象的规模。
虽然文中“主干”有待提升和“细部”值得商榷之处甚多。相信这是黄教授一部专注序言性质的开题报告。未来系统研究成果值得读者更多期待。
例如黄文概括的数字经济“三升三降”就未必准确和全面。“三升”,指的是扩大规模、提升效率、改善用户体验。“三降”,指的是降低成本、控制风险、减少接触。黄文认为,在控制风险方面,平台积累的用户数据对识别风险、化解风险非常有帮助。
但引用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权威定性分析,“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没有改变金融的风险属性,传染性、涉众性反而更强,网络数据信息安全风险也更加突出。”
本文而言,跨界与融合创新时代,单纯的从一二维度角度已经不容易,牵扯到更多领域就尤显得力不从心。这是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挑战,无论当下理论研究、方法论,以及实践创新领域。
本文从对黄教授三个重要结论的“推敲”与存疑入手,“倒推论据”方式进行商榷。值当之处深究。统摄性的共识是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这是新时代围绕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的战略举措。协调发展是讨论前提条件和共识。
显然,虽然黄教授关注重点是普惠金融和平台经济,但仍然需要将实体经济和人力资源“纳入进去”,系统分析。特别实体经济关乎就业和共同富裕,人力资源关乎“信任”并在此基础上“最短路径”解决黄教授文中所言的“金融信息不对称问题”。“画外看画”或是融合创新的高维视角。所谓“曲径通幽”。
黄教授总结第一个重要观点是“平台经济是指平台运用数字技术进行运营的经济活动,它带来了“三升三降”的改变,其影响是革命性的,也带来了诸多好处。虽然当前我国正在进行数字平台治理,但其目的是解决一些不规范、无序的行为,核心还是支持平台经济实现更好、创新、有序发展。
相信无人质疑。正如阿里、腾讯、美团、京东等平台机构,覆盖全时空,将供需两端的全国无论城乡都纳入围绕平台的现代商品经济中。基础设施保障是5G通讯覆盖、交通物流网络、数字支付手段保障等。
但对“三降”,降低成本无疑。“控制风险”存疑,控制风险不仅仅指平台对供需两端交易的风险控制,实际上平台本身就是最大的“风险”,更值得关注。例如数据安全、数据确权,借助平台数据垄断,不意味着数据私有化、无监管化。否则“蚂蚁金服”早上市了。“割韭菜”与“一将功成万骨枯”。数字英雄最后声言“重订规则”。显然行不通。引申的问题是,如何确保个人信息保护与确权,如何保护个人数据不被非法“乱用”,如何实现数据精准确权、授授权、流转和二次开发,如何建立数据的第三方保护、监督、服务平台机制。
“减少接触”看需求场景而定。
内循环主体大健康养老时代,全生命周期全面风险管理,需要O2O模式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典型如金融产品销售,光靠“网上”减少接触,恐怕很难让人信任或安全。换句话说,平台经济不仅仅是供需两端的商品交易。实体经济一定是聚焦内循环主体产业发展的最大公约数。例如健康风险评估与防控、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就医支持、康复护理、养生保健、临终关怀等,以及相应的健康养老保障等金融服务,完全“线上”,显然不现实。
讨论的重点是黄教授关于“普惠金融”第二个结论。
黄教授强调“金融是经济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不可或缺的部门。如果处置不当,将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当前金融发展的最大难题就是信息不对称,它很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所以金融体系除了要支持资金融通,更重要的一个功能,就是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提高交易的可靠性。普惠金融是金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挑战。因为普惠金融服务的对象较为分散、规模也较小,因此解决他们在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尤为困难。”
的确,金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枢。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但金融业三大支柱体系包括银行业(间接融资)、证券业(直接融资),更包括了保险业(兼具间接和直接融资),同时还有独特的“风险融通、管理、保障功能”。后者往往是被政策、监管、业界所忽视的。可惜,黄教授对此虽然没有论及,但也指出了问题所在。
他说“国内普惠金融发展严重不足,金融体系中有相当一部分金融服务供给并不充分,特别是针对中小微企业、低收入家庭、农村经济主体等普惠金融主体的金融服务。除了存款,他们能享受到的金融服务非常少。”
黄教授理解的“系统性金融危机”,指的是整个金融系统(包括银行贷款以及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无法正常运转,无法为实体经济提供有效融资。“一旦金融系统无法运转,经济必然会陷入衰退,并会进一步引发其他社会问题。”
金融是跨时空资金融通、资源配置、风险管理与保障。资金融通解决了资本供给问题,资源配置有利于实体经济效率提升,风险管理与保障则针对金融共性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如果没有全面视野,则“就事论事”,容易“事倍功半”或者寄望平台经济的“路径依赖”。
黄教授认为“金融领域和普惠金融最大的风险是金融交易的信息不对称。”进而引出第三个结论,即“平台和数字技术解决了金融体系面临的很多难题,特别是普惠金融的问题。”核心推论依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二八定律”。
“具体来说,金融市场存在“二八法则”,指的是一家金融机构如果能服务好市场上最富有的20%的家庭、或盈利状况最好的20%的企业,就基本可以抓住80%的市场份额。因为有钱人和盈利状况好的企业,金融业务规模通常比较大。因此对金融机构来说,这是用最低成本获得最高回报的服务模式。至于剩下80%的中小企业或家庭,他们基本都是低收入群体,只能占据20%的金融市场份额。服务这类客户的成本相对更高,回报相对较低,为其提供服务是比较困难的。”
这也解释了为何我国金融主体的银行业,根据央行数据,2019年末金融业机构总资产318.69万亿元,银行业机构占比91%,证券业占3%,保险业占6%。“三足鼎而不立”。银行业以“抵押担保”存贷款模式为主;证券业直接融资市场缺乏养老金等储蓄存款为主的“长钱长投”而发展缓慢;保险业则呈现商业保险营利为目的“二八定律”的寡头垄断市场格局。因此,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即克强总理言及的“6亿人月入1000元”庞大社会人群,缺乏普惠金融服务,包括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保障、就业与共同富裕等。如黄教授言,“这也是为什么全世界都会面临发展普惠金融的挑战。”
如何解决普惠金融发展的“获客难、风控难”问题?即“金融机构、市场组织和政府监管都在努力降低信息不对称”问题?
针对黄教授定义的,金融领域的信息不对称一般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交易发生前的信息不对称,即“逆向选择”。典型如保险合同签署前,投保人不如实告知问题。二是交易完成后的信息不对称,即“道德风险”,典型如交易完成后不合规的资金挪用等经营违规或未履行受托责任问题。但需要关注的是,平台经济是否是“交易中”数字经济赋能控制风险的“”唯一灵丹妙药”?这是存疑的。
毫无疑问,“海量客户在平台上肯定会有行为积累,无论搜索、社交,还是看短视频、点外卖、使用电商购物,用户行为都会留下数字足迹。这些数字足迹积累起来,就是“大数据”。以此有别于传统银行依据财务数据的信贷原则,平台消费行为“数字足迹”的实时化和交易监测,可以获得信用数据风险评估的关键信息,进而进行放款决策。典型如“两家新型互联网银行——网商银行和微众银行,且平均不良率低于传统银行的同类贷款。”这是对传统银行聚焦大客户,小客户长尾市场信贷服务的覆盖和补充。“不仅解决传统金融机构无法为小客户提供服务的问题,并且可以控制信用风险,还可以把借款数据录入央行征信系统。”
但因此得出“用大数据分析来进行信用风险评估,这充分说明平台经济对金融体系的改变是革命性的。”这仅局限于银行信贷领域,就有些片面和牵强。因为“交易前”和“交易后”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还是传统的。即平台经济并没有解决交易“前”和“后”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因而也难说对整个金融体系的革命性变革。
放大点说,一方面平台大数据科技赋能并没有包括“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要突破口”的区块链技术,实现交易“前、中、后”数据的互联互通。特别是联盟区块链技术,这才是作为第四代价值互联网区块链的“革命性”的关键所在。否则,要么存在平台数据“私有化、资本化”的个人隐私保护不够充分问题,“特别在大数据领域,平台违规甚至非法收集数据、分析数据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也导致很多侵犯隐私、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出现。”要么,出现公链数据的确权使用利益保护与归属问题。要么私有链数据容易形成利益零和博弈的“数据孤岛”问题。而联盟区块链则可以实现数据安全、确权、共识基础上的数据互联互通、智能合约、可联结实体经济的生态场景应用。
也难怪,黄教授指出“国内的数字金融则更多是指移动支付(如微信、支付宝)、线上投资(如余额宝)和大科技信贷(如网商银行、微众银行、新网银行等)。此外,央行计划推出的数字人民币也是一个热点。对比发现,国内数字金融产品和业务大多集中于普惠领域,而国外则更关注清算结算、跨境支付、账户等领域。这可能因为双方都在着眼于各自的痛点并努力解决问题。”。
个人认为,普惠金融包括普惠小微信贷,也包括普惠保险,还包括注册制下的证券市场直接融资。不仅仅局限于平台经济的“在线支付、线上投资、大科技信贷”。相应的依托平台控制风险,解决金融信息不对称必然是局限性的。它不是普惠金融的全部。进而推演出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也是片面的。恰如黄教授所言的,一旦系列危机同时发生,包括银行危机、货币危机、债务危机等,就会产生“系统性金融危机”。
正如“6亿人月入1000元”群体,实际上最紧迫的是社会保障和安全预期问题,否则不敢消费、不愿消费,或者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盖因为老龄化社会,人口结构决定经济结构,内循环主体的大健康养老产业首要的是社会性风险普惠保障长效机制建设问题。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与共同富裕的主要矛盾所在。
黄教授第三个结论,是“平台和数字技术解决了金融体系面临的很多难题,特别是普惠金融的问题。”
他指出,移动支付、线上投资、大科技信贷和未来的央行数字货币,是当前发展较好的热点领域,并且都具有突出的普惠性,未来有很广阔的发展空间。借助平台和数字技术的支持,未来还会有更多新的发展领域,比如数字技术支持的财富管理、理财智能投顾平台,以及产业链、物联网、供应链金融等。总结来看,数字金融在借助数字和平台技术解决金融难题的过程中,取得了不少成绩,未来还有很长的路可以走。
首先,金融体系如前所述,不仅仅是黄教授所致的“金融信贷”,应该包括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三大金融体系支柱力量。其次,普惠金融科技不仅仅依靠“平台”,而数字技术具有普适性。包括“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要突破口”的区块链技术,这在黄教授文章中,鲜有提及。第三,内循环主体的大健康养老产业,不仅仅靠平台行为金融大数据评估风险授信,更主要的在于“交易前”的信任建立与数据共享,在于如何解决世界卫生组织在影响健康的四大因素中生活方式60%、环境15%、遗传15%、医疗服务10%的问题。新时代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普惠保障是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
显然,依据平台大数据分析、挖掘与利用,并不能解决“交易前”“交易后”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平台科技信贷而言,仅解决了“分散的、小规模的、甚至在地理位置上都很难找到的中小微企业、低收入家庭和农村经济主体,提供信贷金融服务的获客难、风控难问题。”以及移动支付、网上投资(如余额宝)问题。
归纳一下,黄益平教授这篇文章给人足够多的启发。
他肯定了数字平台经济的创新贡献,至少有力推进了国内数字信贷普惠金融发展。其次,强调了金融的核心地位和不可或缺的重要性,这恰恰是互联网平台独角兽通过数字金融“跨界打劫”的秘密所在。典型如阿里平台,供需两端大数据沉淀后,最核心的盈利构成是支付宝、花呗、借呗、余额宝、相互宝等蚂蚁金服核心业务。就是“数亿流量收割机”。普惠不是垄断,无论传统金融还是平台数字金融。第三,引发问题和思索是,平台经济本质上是撮合交易中介服务经济,并不能根本上解决黄教授所言引发系统性风险的交易“前、中、后”信息不对称问题。
再结合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
显然,黄教授的“平台中心论”,就有点“以偏概全”。决定实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在于需求和产业化推进,不仅仅是平台普惠信贷资金融通;科技创新不仅仅是“交易数据的信用评估与风险授信”;现代金融还包括普惠风险保障服务,不仅仅是长尾效应的小微信贷;人力资源更突出了“以人为本”,即如何构建基于信任的人合性经济组织命题。进一步,还不能“碎片化、割裂化”发展,需要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四方面“协调发展”,即需要走“融合创新”之路。
不破不立,个人受黄益平教授这篇文章启发,有三点建议。
一、 理论研究范式上,传统要素驱动发展让位于融合创新驱动模式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希克斯曾说,工业革命不得不等待金融革命。金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枢。融合创新离不开金融核心要素。十九大报告中“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都很重要,但由于金融具有跨时空资源配置与风险保障特殊作用。这既是改革红利,也是供给侧创新驱动要素资源。
只有融合创新理论指导,才可以避免“盲目创新”的顾此失彼。正如熊彼特的“五大创新论”,新产品、新服务、新生产资料、新市场、新组织,在农业经济到工业经济,工业经济发展到数字经济时代,传统三次产业划分与创新发展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数字经济时代三大定律的趋势要求。即网络价值等于其节点数平方的梅特卡夫法则;每18个月芯片处理能力翻翻而价格减半的摩尔定律;网络经济马太效应新产品自动获50%市场份额的达维多定律。
数字经济时代,组织模式创新往往容易被市场主流经济学界所“忽视”,实际上基于共同目的的人合性互助金融组织,恰恰很好的解决了黄文中互联网平台“获客难、数据难”问题。
黄文中提到的“一旦平台建立并积累了用户和数据,就能够以较低成本从事跨行业业务。也就是说,范围经济意味着跨界竞争会相对更容易。”实质上跨界竞争,就是数字经济融合创新的发展红利。而“双边市场,实际上是多边市场,包括买方、卖方和服务提供方等),并且一边市场规模越大,对另一边就越有价值。”实质上是多边参与数字经济“生态圈”发展模式。
因此,融合创新需要合作博弈,需要大数据互联互通区块链价值互联网的科技支撑,也需要普惠金融的供给创新。传统商业文明的零和博弈(盈亏相抵)让位为互惠经济学(互助共赢)模式。
内循环主体大健康养老产业生态圈,需要聚焦“以人为本”的内生性人力资源与现代金融的有机融合。人是第一位因素,我国又是人力资源第一大国。传统金融及我国现有金融结构以“资合性、股份制”占市场主体地位。“人合性、会员制”互助合作金融几乎空白。互助合作金融是社会成员基于共同风险保障、金融服务目的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包括互助保险组织、互助银行、互助(共同)基金等。互助合作组织资产和盈余归全体会员所有。这就从风险保障、利益纽带方面,实现了“共有、共建、共治、共享”。这是普惠金融的原生动力。而非黄教授所言的仅指依托数字平台赋能普惠信贷等。
二、方法论上,聚焦数字资源关键要素驱动的融合创新与价值贡献
这就不是“搭平台、攒流量、收割韭菜”模式了。数据资源关键要素驱动,需要从内生性需求端和数字经济国家战略供给端梳理发展逻辑,即从“十九大报告”的人民美好生活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需求供给主要矛盾出发,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主要体现在生活方式和共同富裕满足上。因此,需要建立“公益普惠的目的、互助合作的机制、金融科技的手段、绿色生态的发展”新范式。这也解释了黄教授文章了为何传统商业文明经济理性人“二八定律”与普惠金融“八二定律”的矛盾。逻辑链条是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生活方式变革,生活方式促进生产方式变革,生活生产方式数字经济发展,倒推治理模式变革。即通过共同目的的互助组织创新,超越现有政府和市场的利益格局,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区块链技术的集成应用在新的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中起着重要作用。我们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明确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
因此,聚焦数字经济“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要突破口的区块链技术”,而不是平台经济本身。聚焦互联互通大数据联盟区块链科技为支撑的融合创新。区块链的核心技术主要有四个部分,分别是分布式存储,共识机制,智能合约及密码学。区块链作为底层技术,关键在于生态化、产业化应用场景内生性需求推动。以人为中心,区块链的共识机制与保险的社会属性吻合;不可篡改与被保险“一一对应”安全性相吻合;时间戳与保险期限相对应;共识机制与保险合同智能合约化相吻合;数据互联互通为“保险+服务”减负增效。
据中国贸促会预测,到2025年,中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增加值的比重将达到60%。内循环主体大健康养老服务产业,离不开全生命周期全面风险管理与保障的相关服务。需要掌握全量、实时数据,代替经验数据、历史数据,进行精准确权、定价、交易、保障等综合金融服务。无疑,联盟区块链提供了科技支撑。
三、实践领域,需要明确内循环主体最大公约数的产业化应用场景
聚焦问题导向,落实十九大报告“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数字赋能,补齐城乡社区“应急管理、风险防控、医疗卫生、社会文化心理短板弱项”,带动社区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突出公共服务与共同富裕目的导向。正如黄教授所言,普惠金融的目的不仅仅是普惠,主要在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从数据来看,中国企业创新中民营企业占比高达70%,国有企业占比5%,外资企业占比25%。”此外,中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解决了80%的就业。“地区差距、收入分配、中小微企业服务等领域也都存在很多问题。进入新发展阶段,共同富裕成为非常重要的目标,普惠金融的重要性也会进一步提升。因此未来中国经济发展,会更加重视普惠金融服务对象的生活状况和经营状况,这也是中国经济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
共建、共治、共享,促进共同富裕,“为民”增强幸福感;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有利于安全感,“安民”促进消费;数字赋能减负增效,有利高质量发展,促进了获得感。
其中,公益目的、互助机制有助于实现人力资源基于社会成员人合性的互助、互惠、互益的组织建立;互助合作金融是现代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供给侧普惠金融重大创新领域。基于信任和数据共享的“互助保险+实体服务”,有助于发挥互助保险作为支付方,赋能实体经济的独特优势。将健康养老服务与健康养老保险相结合。
因此,“智慧互助合作保险-应急-健康-医疗-养老-文体旅-社区综合服务”绿色产融生态圈是逆全球化时代发展的主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