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从村里去广州打工的那一年,我刚好22岁,那是刚过完年,2岁的女儿跟着爷爷奶奶,她成了留守幼儿。
那天,我是留着眼泪南下的,一旁坐着沉默的“老公”,他只比我大3个月。我们刚刚脱了稚气,就突然担起了家庭的重任。老家太穷了,我们不得不走出去,孩子还在等着我们的奶粉钱呢。
我们没文化也没技能,只能在流水线上做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工人,每天累死累活,却只能拿一点微薄了工资,但和在老家比起来,一年到头都没什么收入,已经强了太多,我们多少是有些满足的,特别是在每月给老家往回汇钱的时候。
我们盘算的是,再过三几年,工作都稳定下来后,就将孩子接到身边来,在大城市受教育,见世面。
可是,这一天还没如约而至时,孩子爸爸就先有了流水线上的爱情,没错,他喜欢上了厂里的一个女工人。如果不是那个女工人主动出击,在电话里耀武扬威地威胁我离开,我还是那个沉浸在未来的美好蓝图中的女人。
我也不甘示弱:“你休想夺走我的老公,我们已经有孩子了,就算是为了孩子,他也不会跟你在一起的。”
“什么,你再说一遍我听听?你老公?谁是你老公,你们证都没领,他还是个单身汉呢,凭什么我们就不能在一起啊?”那个女人言语里满是讥讽。
“哼,我们早已办过酒席了的,老家所有的亲朋好友都知道我是他老婆。”
“那又怎样,你们只是办了婚礼,又没领结婚证,有点儿常识好不好,你们的关系都不受法律保护,就连你们的孩子都是私生子。”
我听到她说孩子是私生子时,火气腾得一下就起来了,我受不了别人这样侮辱我的孩子,我和那个女人在电话里互撕了起来。
02
这么出言不逊的女人,这么恬不知耻的女人,真是令人血气上涌。
我将气一股脑儿全撒在了“老公”身上,一定是他给了那个女人这样的底气。老公向我坦白了一切,他说是那个女人先勾引他的,那个女人已经27岁了,已经到了恨嫁的年龄了。她第一眼就看上了“老公”小鲜肉的气质,住惯了工人宿舍的老公终是有些寂寞难耐,轻而易举地就被那个女人勾走了魂儿。
“反正我也没结婚。”“老公”说他一直都是这么自己安慰自己的,也在粉饰自己的肮脏。
一语惊醒梦中人,我一直以为,我们在亲友面前办了婚礼,我们就是不容置疑的夫妻关系了。我也从来没想过他不是我的老公。
我也是一个非常保守传统的女人,或许是大山给了我这样的观念,我容不得婚姻里有不忠。
我去咨询律师,律师也做无奈状:“你们不是合法夫妻,他只是你的男朋友而已,他那叫劈腿,不叫出轨,他有权利选择最终和谁结婚,尽管他这样是不道德的。”
我从事务所失魂落魄地出来,不知道该往哪儿去,诺大的广州城,那么陌生,我一直以为,只要有“老公”在身边,即使再大的城市,也会有一隅可以安放我们的小幸福,可是,直到今天,我才突然明白过来,他只是我的男朋友,这个身份可笑而讽刺,我们都有孩子了,我们却只是男女朋友关系,这真让人崩溃。
原来,我们随时都有权利去选择和另一个人真正的结婚,而且,谁也无权去指责对方。
可是我从来就不曾想过要这样的权利。想来,我真是傻得要命,连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原来只有我自己是这样认定的。
03
其实,还有很多持这样观念的人。在她们的思想里,只要办了婚礼,即使没领证,也是名正言顺地合法夫妻了。她们想的是婚礼都已经办了,身边的所有人都知道我们的关系了,我们就是众所周知的夫妻了。
可是法律还一点都不知道你们的关系呢。婚姻这事儿,光亲友知道你们办了婚礼,那是没用的,只有法律知道了,才可以,想绕过法律这道门槛,认为那不过是一张薄薄的纸而已,有没有都所谓不大。
事实却是,如果相安无事还好,一旦关系恶劣,面临解体,那张在你眼里只是一张纸而已的结婚证却能很好的保护你的权益不受损失,如果你拿不出来,那只有吃哑巴亏的份儿了。
不受法律约束的行为和权利,都带着放纵,肆意。恋爱没有法律的约束,所以即使换男女朋友就像换衣服一样频繁,也最多受到的是道德的谴责,法律根本就奈何不了。而婚姻则不同,手持小红本,本身就是对双方的一种约束,如果出轨后想离婚,除了道德压力,还有法律的制约,不是挥挥手就可以说再见那么简单,而是必须要走一道法律程序,不管哪一方的利益受损了,都是要被法律保护起来的。
而相反的是,有人领了结婚证没办婚礼,哪怕全世界都不知道,那你们也是合法夫妻了,你们的身份是已婚人士了。
切记,不要小看那张纸,打算结婚就一定要记得领证,它是一种证明,也是一种约束,虽然无法保障你们的婚姻不受外来入侵,但至少在你们的婚姻受到进攻时,可以保护一方的应得利益。它就像是保险一般,不能保证你一辈子都平安无事,万无一失,但当意外比明天先来时,它能有效地减少意外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