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有三类事,老天的事,自己的事,别人的事。
第一类:老天的事,接受臣服。
好不容易抢到曲阜回太原的返程票,尽管要倒两次车,尽管两段路无座,我也心甘情愿主动选择,因为,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回家,回家是我想要的。我不会埋怨台风为什么要这会来,老天为什么要下雨,暴雨为什么由橙色预警转为红色预警,列车为什么要停运……因为,我知道这是老天爷的事,我不会傻到与老天爷对着干,否则我就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脑残儿,我无能为力只能选择接受臣服,在条件有限的情况下,选择自己可以选择的。
第二类:自己的事,自主选择。
早晨几点起床,早餐吃什么,穿哪件衣服,以哪种方式出行,走哪一条路,选择微笑还是郁闷,打工还是自主创业,全力以赴还是全力应付……?一切均由自己说了算,即然自己主动选择,按照常理自己就应该承担选择带来的结果。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自己却总想让他人承担自己选择带来的“后果”。之所以说“后果”而非“结果”,主要是受“后果不堪设想”这句忠告影响所致,很小的时候,就给“后果”贴上了一个“负面标签”。其实,根据喜欢“断章取义”的自己来说,“后果”只是后来引发“结果”,并无褒贬、好赖、正负之分。自己的选择产生的好的结果,自己当然愿意承担,因为这是一种享受;自己的选择一旦产生了不太好(更别说不好)或不想要的结果时,会产生连锁反应:不舒服——启动防御自我保护机制,找借口为自己开脱——外归因,找替罪羊最后——自责内疚——反省调整打破循环或者执迷不悟
第三类事:别人的事,理解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