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男子说,判了个离婚的案子,女方赔偿男方精神损失费一万,因为发现孩子不是男方的,说是孩子出生后,慢慢长大,男方父母觉得孩子的模样真不像自家人,便叫儿子去验验DNA,结果还真不是亲生的,便离了。
继续讲了一宗,之前还有孩子都上学了,体检查血型,发现不是男方亲生的,也离了。
盲大姨跟着共鸣了,说附近也有这样的事,她还给这孩子推拿过几次,五岁了,也是男方家里觉得孩子不像自己的骨肉,去查了,女方也不反驳,但也不知道是谁的,央求男方养到八岁再给她,男方觉得白养了五年,没有义务再接着养了,把婚离了,孩子被女方带回老家文登,给她妈养着,自己又离开家出去找人了,对孩子不闻不问,最出乎意料的是,女方的妈妈把这个五岁孩子卖了,卖了一万块钱。
盲大姨总结性地概括了一句“这一家子(母女)都不是东西的”~~~~
生活的片段,偶尔突兀地就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