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时看到几个陌生人,一问才知道是远得都快扯不回来的远方亲戚。那几个农民模样的男人看过去十分苍老,也许是北方的大风把他们吹老的吧。外公的外公是河南人,他们几个就是从河南来的。他们为何而来我也是不知道的,我甚至不敢跟他们说话。但我还是在大姨婆的嘴里反复听到“阿秀”这个名字,伴随着的还有一声又一声长长的叹息……
阿秀比我大十几岁,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在今天之前也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在他们的聊天过程中,我大致勾画出阿秀的模样。她长得不高,人很瘦,皮肤很黄,头发也因为营养不良而稀疏发黄。大眼睛,浓眉毛,颧骨高高的——据说这是苦命相,右脸颊有一颗明显的痣,就像是一滴染黑了的眼泪。
阿秀是家里的老二,上头是一个姐姐,下头是三个弟弟,她夹在中间体重最轻也最没地位。阿秀的家在河南的山区,三代人十二个人住在三间矮矮的平房里。爷爷奶奶、二叔二婶、爸爸妈妈、姐姐弟弟、堂姐堂哥,全都挤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时,阿秀总站在一边帮他们盛饭盛汤,当然,等他们吃完后阿秀就可以吃饭了,也是当然,最后一个吃完饭的人是要洗碗的。阿秀以前花五块钱在镇上买过一双塑胶手套——冬天把手浸在水里洗衣服洗碗实在太冷了——最后还是在妈妈不停的骂声中含着眼泪把手套给退了,还惹来小卖部老板的一阵埋怨和嘲讽。
阿秀十二岁才上小学一年级。村干部不停地做工作,宣传义务教育,她那严肃吝啬的父亲才碍于面子把她送进村里最破烂的小学,“女儿家家的,读什么书啊,以后都是别人家的人。”戴着毡帽的大老黑说,一边说一边把老烟斗的劣质烟草磕出来。
老大黑是阿秀的阿爹,他一点儿都不喜欢阿秀。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向来严重,他也不例外,他从来没把女儿当成自家人,所以只要她们一能干活就拼命差遣她们干活,生怕浪费这免费劳动力。不过阿秀的大姐,那个叫阿娟的女孩却又比她幸运了。阿娟只比阿秀大两年,她出生的时候下大雨,山体崩塌,埋了四五个进山的人,大老黑听说家里的婆娘要生了匆匆赶回来,才逃此一劫。当时回家一看发现不是个男娃,大老黑就黑着一张脸坐在门槛上吧嗒吧嗒抽着老烟,过了两天听说原来进山的人都死了,大老黑这才熨平了眉,开开心心抱着阿娟称她为“珍珠宝贝儿”了。阿秀出生的时候晴空万里,没下雨没死人,所以她只能是个平平常常的女儿家家,跟村子里的大多数女娃一样,就等着过了十五六岁就嫁出去。
阿秀书读得极好,学东西很快,村子里的老先生夸她是个好苗子,可是这有什么用呢。阿秀没能读上三年级,因为她的二弟要上小学了,家里没钱供她和两个弟弟同时上学,所以大的要照顾小的,她只能回家领小弟。可她还是不时看见老大黑往大弟二弟口袋里塞钱,有时一毛两毛,多的时候会给五毛,让他们回家路上买冰棍吃,阿秀当作没看见。
阿娟十五岁就嫁出去了,嫁给一个陕北的山里人,听说那户人家家里盖了一座三层楼高的小洋房,阿娟要是生了儿子就可以享福了。阿秀没来得及羡慕阿娟,她太累了,阿娟一走家里所有的活儿都压在她肩上了。她每天的安排是这样的:早上五点起床,生火做饭,给小弟穿好衣服喂好饭,等大人出门了她就去村头的小河打水洗衣服,中午做好饭送到田头,下午背着小弟去割猪草喂猪,晚上做饭洗碗,还要伺候爷爷奶奶还有老大黑洗脚。半夜如果小弟哭闹了她还得哄着……阿秀太累了,她没时间羡慕阿娟。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村子里的女孩子开始一个个跑出去,过个一年半载才回来一趟,每次回来时都提着大包小包,穿得也跟村里人不太一样。大老黑的眼睛红了,他拿着大烟斗出门,天黑时才回来。阿秀正在洗碗,大老黑说:“阿秀啊,我帮你跟老周家的闺女说好了,后天你就跟她到外面打工去,多寄点钱回来,小弟还要上学呢。”阿秀“啪”的一声把碗摔在地上,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次她妈没有冲进来骂她,以前阿秀要是做错了什么,例如打破了调羹或是少烧了饭——就算少烧了家人还是不会饿着,烧少了只能是阿秀挨饿了——都要嘀嘀咕咕说上一天。
阿秀走得很干净,只带了一只小小的包和一张单程火车票,没有人挽留她,只有五岁的小弟扯着她的裤子喊“姐姐、姐姐”,阿秀没有回头,跟着周家阿姐坐在农用拖拉机后面去了县城,再从县城坐火车去遥远的南方。
阿秀第一次坐火车,虽然她在家时经常可以看见另一座山头那边有火车轰轰烈烈地驶过,她就这样带着复杂的心情离开河南,有离开那么毫无温情的家的欣悦、有对茫茫前途的恐惧……
“那么后来呢?”我问姨婆,“后来她过上好日子了吗?”
“死了。”姨婆淡淡丢出这么两个字。
“什么叫——”我一下子愣住“——死了?”
阿秀死了。没死在外头做孤魂野鬼,但却做了怨鬼。
她出去的两年间每个月都会汇钱回家,一开始是一百块,后来越来越多,有一次一下子寄了一千块回家,说是把小弟送到镇上的好学校去要用的,老大黑又开始成天笑眯眯的了,逢人就说我们家秀儿出息了,在外面赚大钱呢。本来对阿秀冷眼相待的叔嫂也频频写信给阿秀,嘘寒问暖,当然最后也会加上一句:多寄点钱回家啊。
阿秀回去的时候整个人都失魂落魄的,大老黑很惊讶,“你怎么回来了?”阿秀什么也没说,只是走进屋子从内衣里掏出一叠钱塞到小弟手里,“弟啊,你可要好好读书……”然后就昏了过去。
没有人知道阿秀出去的两年到底是做什么的,也不知道她怎么突然回来了。没多久周家阿姐也回来了,她依旧穿得光鲜亮丽,她告诉别人,阿秀在广东做鸡。
这在那个“民风淳朴”的小山村可是件大事,每天都有人在院门口张望,想看看在南方做鸡赚了大钱的阿秀。也有人来说媒,一个快五十岁的瘸子,出两千块钱买阿秀回去做老婆。
大老黑想也没想就收了五百块定金乐呵呵地同意了,阿秀搞坏了家里的名声,又不知怎么回事身体虚弱得很都不能干活,嫁了不仅省下一天三顿饭,还有一笔不小的收入。两千块钱不算多,但是买阿秀这样做过鸡的女人绰绰有余了。
阿秀当天晚上就被带走了,什么都没带。只是隐隐有话传回来,听说那个瘸子总是喝酒,一喝酒就打阿秀。阿秀被打得鼻青脸肿的,身上没一块好肉。一年后阿秀逃了回来,大老黑对此很生气,闺女逃回来了就意味着那两千块钱必须得退回去,可家里哪有这么多钱。没几天瘸子就赶过来了,要带阿秀走。阿秀躲在屋子里不肯出来,大老黑就拼命砸门,没过多久,阿秀的哭喊声就渐渐弱下去了,大老黑进去时,阿秀已经一头撞死在墙上了。
瘸子一见出来人命,也怕事情闹大,一声不吭走了,没再开口要那两千块钱。
很多时候人死了就结束了悲剧,让死者安息是最耳熟的话,但阿秀连死后的福分都没有享受到。用破席子一裹,找个没人的地方,挖个坑,草草埋了了事,连一副薄皮柳木棺材都没给她,更不用说墓碑了。这样也就算了,至少死后可以安静地躺在山野间,倾听风声,欣赏一朵花开。
死后的阿秀还是给家里做了贡献。她被挖出来,穿上漂亮的纸衣服,戴上纸珠冠,嫁给了一个刚死的十八岁的男孩子。这叫配阴婚,有钱人家死了没结婚的儿子就会帮他找个活着的姑娘成婚,没那么多钱的就买一具女尸。完婚后就埋在一起,做一对阴间夫妇。阿秀这一嫁又给家里赚了两百块钱。
阿秀死了后周家闺女才偷偷告诉要好的姐妹,阿秀在广东一个电子厂工作,日夜不继,根本没有做哪些肮脏的事情。不过这都不重要了,人都死了,有没有做过小姐,弄清楚了还有什么用呢?哦,对了,确实有一个作用,本来阿秀的累累白骨只能卖八十来块的,是个清白姑娘就涨价卖了两百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