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 立法指导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既强调治理国家必须兼有德礼和刑罚,又强调德礼和刑罚在实施政教中的关系是“得本”“刑用”。表现为贞观君臣明法慎行,以宽仁治天下的民本思想,形成了融礼,法为一体,相互为用的治国指导方针。
2. 立法宽简,稳定,划一
3. 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格,式
律:定罪量刑
令:有关国家政权组织体制,尊卑贵贱等级制度与行政管理活动
格:皇帝临时颁发的各种赦令
式:中央内部机构关于行政管理,行政程序及具体办事规则的规定
相互关系:后三者规定国家机关官民应当遵循的制度,准则和规范。律是违反令格式以及其他一切犯罪的刑罚制裁,即“一断于律”。几种法律形式并用,具有灵活性稳定性。
二、法律典籍:
《武德律》唐朝立法开端
《贞观律》构筑唐律基本框架,标志唐代基本法典即告定型
《永徽律疏》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古代法典,最具社会影响力
《开元律》在《永徽律疏》基础上删修
《唐六典》记载唐朝官制
《大中刑律统类》“刑统”新策法典编纂形式 将《唐律》按性质分为121门,1250条
* 唐律四特点:
1. 一准乎礼 贯彻儒家礼治核心-三纲五常
2. 科条简要,繁简适中
3. 用刑持平
4. 立法技术空前完善
& 历史地位:
1. 唐律是目前为止保存下来最早,最完整的中国古代法典。法制史上继往开来,承前启后
2. 中华法系代表,对东亚各国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