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与君相知

本来,这个故事的名字应该叫“那些年,花大爷和她的男神们”。为了显得自己有文化,硬是拗了这么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标题。

花大爷,顾名思义,是个女的。

在花大爷二十多年的生命里,她也不是一直都像个汉子一样活的又糙又霸气的,至少她曾经那么渴望,渴望自己喜欢的男孩看到自己柔软的翅膀。


5­—青梅竹马两无猜

作为家里的第一个孩子,花大爷,不,现在应该叫小花——小花的出生可谓是家里的一件大喜事,全家上下恨不得把她当公主一样宠着。用花妈妈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来说:“你那会儿,什么好吃的、好穿的、好玩的都先紧着你。”于是乎,小花被养出了霸道彪悍的小性格,上了县里最好的幼儿园。

让家里人奇怪的是,小花竟然不哭不闹,每次去幼儿园都及其淡定,甚至有着隐隐的兴奋。花爸爸一直觉得那是因为他闺女聪明,从小就省心,还差点儿被自己的这个想法感动的老泪纵横。

花爸爸至今都不知道,小花不哭的原因有一个:幼儿园的午饭超级好吃。

还有一个原因花爸爸更不知道,那就是幼儿园里有个笑起来眼睛弯弯像月牙的小男孩,老是冲着小花笑。

如今无肉不欢的花大爷,怎么也想不明白那会儿的自己为啥一看见肥肉就吐,而幼儿园的午餐里,几乎顿顿吃猪肉,还都是肥瘦参半。

每到中午吃饭的时候,小花就小心翼翼的把自己碗里的肉挑出来,拿小筷子把肥肉和瘦肉分离,瘦肉进嘴,肥肉悄悄塞到小饭桌的桌兜里。为这个,小花没少挨老师的骂。

每次小花一挨骂,那个老是冲小花笑的小月牙,就使劲的把饭扒拉到自己的嘴里,吸引老师的注意,老师每次都夸他不挑食,是所有小朋友的榜样。

趁老师夸他的时候,小花又往桌兜里塞了好几块肥肉。

再后来,小月牙用一个苹果贿赂了小花身边的小女孩,成为了小花名正言顺的“饭友”。

之后的每一顿午餐,小花都在小月牙的掩护下往桌兜里塞肥肉,还把自己的糖分给小月牙当报酬。两个小屁孩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睡午觉都恨不得在一张床上睡。

再后来。

小月牙成了一个小胖子,眼睛笑起来再也不像月牙了,成了两条缝。

小花用一根棒棒糖贿赂了一个小朋友,成为了那个酷酷的,不爱说话的小帅哥的“饭友”。


15—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可爱淘的作品风靡中国的那几年,小花长成了大花,成了一名鲜嫩多汁的女初中生。

少女的情怀总是那样的相似,例如班上的女孩都不喜欢被称为“老妖婆”的英语老师,例如班上的女孩都喜欢简阳。

如今想来,当年的简阳似乎符合所有小说里男主角的样子:一丝不乱的短发,男孩特有的稍显黝黑的肤色,炯炯有神的眼睛上是一副圆圆的眼镜,一笑就会露出来的小虎牙。而大花喜欢的简阳,不是这么肤浅的他。

大花喜欢简阳骨节分明的手。许是从那时候开始吧,大花对手美的男孩完全没有抵抗力,莫说简阳还写得一手漂亮的文章,而每一个字都像打印出来一样。

大花喜欢简阳成绩超好。同年级800多个人,简阳无论大考小考,总是牢牢霸占着班里前五、年级前五十的位置,而英语更是常年稳坐年级第一。

大花喜欢简阳好听的声音。每次上语文课,语文老师都会找简阳领读课文,少年嘴里发出的每个音节,都像春天里飞来钻去的小飞虫,钻进少女萌动的心里。

只是。

现实里,青春期所有美好的少年都从来不独属于一个人。

班里的女孩个个水灵,而彼时的大花却像被施了肥料一样疯长,不过不是纵向生长,而是横向。对于自卑的小胖子来说,对少年最好的喜欢便是把每一个关于他的字都写进一个本子里。本子的每一页都画了一朵小花和一个小太阳,本子的每一页都写满了简阳的点滴。大花把本子藏进一个上了锁的包包里,连她最好的朋友都不曾告诉。

月考成绩出来那天的晚自习,“老妖精”让简阳把英语试题的答案抄在黑板上。就在全班同学都安安静静抄写着的时候,窸窸窣窣的声音从教室的一角传出来,到后来声音越来愈大。学习还不算渣的大花在嘈杂中明白了问题的来源,原来简阳把答案里的一个单词拼写错了。尖利的女声夹杂着高亢的男声,都想告诉简阳是哪个词拼错了。

直到后来大花才知道一个叫“灯下黑”的词,而这个词,形容那天晚上的简阳再合适不过。简阳在讲台上一边看自己写的板书,一边皱眉扭头,想努力从几十个声音中寻找出答案。结果,当然是不可能。

简阳从讲台上走下来,忽略了坐在第一排的那个扎着马尾辫、眼睛圆圆的女孩,径直走到坐在第二排过道边上的大花身边,微微弯下身体,头和大花头几乎要靠在一起,盯着大花的卷子,声音一如既往的好听:“哪个词错了?”

时至今日,大花依然能够回想起那一天的每一个细节。逆光下飞扬的粉笔灰,少年修剪过的整齐的指甲,以及一偏头就能感受到的微弱呼吸,还有她火一般灼热的脸颊,颤抖回复的声音,和人生中第一次感受到的如鼓的心跳。每一个小细节都被无限的放大,牢牢铭刻在大花的少女心上。

少女的心思是那样的敏感细腻,暗恋是那样的纯粹和小心翼翼。那天过后,小花突然觉得害怕,没由来的害怕。她害怕有人知道自己的暗恋,她害怕自己的卑微成为简阳的污点。她把那本珍藏了简阳所有细节的本子撕成了一堆碎片,与少女莫名而来的喜欢和害怕,一起扔到了教室后面的垃圾桶里。

多年以后再见简阳,大花已经成了花大爷,段子笑话不离口,而简阳成了一名军校学生。

他做了近视眼手术,摘了圆圆的眼镜,眼球突出,无神而空洞;身高仿佛停留在了让大花心动的那年,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大挺拔。

花大爷想,唯一没变的,也只剩回忆了吧。


17—今夕何夕,见此良人

初中毕业后,大花上了县里最好的高中。花爸爸一心望女成凤,托关系把大花送进了“普快班”。

大花的高中有点儿变态,“普快班”就是“普通快班”,再往上还有“特快班”,也就是“特别快班”,往下就是“普通班”。“普快班”学生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大花在班里认识了一个人,叫余楠。

遇上他,是大花高中生活里一场摧枯拉朽的灾难。

余楠在班里算是个传奇。余爸爸是镇上初中的老师,为了让儿子成才也算是煞费苦心。无奈儿子的青春期叛逆的有点儿厉害,原本优异的成绩一落千丈不说,还和朋友们到处惹祸。中考前两个月,余爸爸被逼的无可奈何,放出话来:“只要你余楠能考上一中,老子就不管你了!”原本是一句气话,没成想余楠天资聪颖,愣是在两个月里把功课赶了上来,还考进了“普快班”。

一中是寄宿学校,住校的余楠逃离了余爸爸的管辖,简直成了一匹野马。他倒是也不打架不闯祸,也就晚上翻墙溜出宿舍上网吧打游戏玩儿通宵,白天回到教室里睡大觉,再加上偶尔逃个课,要么就是看各种跟学习没关的书,哪个老师都拿他没有办法。

大花的成绩原本就不算太好,两次月考过后,和余楠成了同桌。和余楠同桌的结果显而易见,大花的成绩比瀑布落下的速度还快、还猛。

在大花过去十几年的生活里,从未有过真正的叛逆,最出格的一件事儿也无非就是和朋友一起去过一次网吧,还一回家就“坦白从宽”了。和余楠比起来,大花简直就是“乖宝宝”的代名词。

不记得哪个作者说过,每个女孩都会被“坏男孩”吸引。余楠就是坏男孩,更重要的是,他还有一双极其修长漂亮的手,能写动人精致的文章,以及秀丽颀长的字。大花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的他,或许是想从他叛逆的故事里看到自己,又或许是在他写的文字里看到了孤独。

大花从他那里,第一次接触到“文学”。余楠的生活费,一部分被他花在网吧里,一部分被他花在书店里。她喜欢余楠看的每一本书,喜欢余楠写下的每一段文字,喜欢余楠,只是余楠不知道罢了。

本以为生活会就这样平淡无波的过下去,岂料平静下永远都是波涛汹涌。余楠撺掇大花去老师那里撒谎请了假,带她去网吧上通宵。晚上校长突击查寝,有假条的大花躲过了一劫,而余楠再次榜上有名。早上回到学校,门卫大叔放了大花进校门,却怎么也不让余楠进来。

戏谑的笑意爬上余楠的脸,冬日清晨的阳光冷冽明亮,余楠脸上的笑意仿佛都带了冷意。“你进去吧,哥哥今儿可就走了!”余楠朝大花挥了挥手,转身上了一辆停在学校门口的出租车,绝尘而去。

后来,大花再也没有见过余楠,只是听说他退学了。

后来,大花还是被“普快班”清了出去,进了“普通班”,花爸爸气个半死。

后来,大花读了“高四”,终于考进一所二本的大学。

后来,大花在QQ空间里看到了余楠的结婚照,五彩缤纷的糖果色。

在无数个“后来”里,大花终于明白,当年所谓的喜欢,也不过是因为讨厌自己身上的安逸与温吞,喜欢余楠身上的叛逆与不同。当年所谓的喜欢,也不过是贪恋叛逆少年在自己面前难得的温柔,比如那个冬日的夜晚,余楠把大花的手拉起,放进口袋里给她暖着。


26—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

去年春节,花大爷和繁先生分手了。

直到今天,花大爷仍然不敢听林宥嘉的歌,因为繁先生和林宥嘉有着相似的容貌。

或者说,花大爷至今不敢提起繁先生,因为每次提起,心里都闷着一口气,怎么也呼不出来。

花大爷和朋友去撸串,聊着聊着又聊到了繁先生身上。两年多没碰过酒的花大爷喝了不少,嘴里说的全是繁先生的不好。朋友心疼她,也跟着附和,说她分手分的对,说她值得更好的。其实只有花大爷知道,自己不是败给了爱情,而是败给了现实。

在大城市里打拼的花大爷,常常觉得自己伤痕累累。当初的繁先生,给了她所有女孩梦寐以求的爱情,却给不了她实实在在的生活。她甚至都不怪当初逼着他们分手的花妈妈了,因为她知道,就算回到当初她也依然会选择这条路。

2016年冬天刚变冷的时候,公司里的一个男孩频频示爱,花大爷却像乌龟一样躲进了自己的壳里,怎么叫都不出来。尽管,花妈妈逼婚的电话已经从每周一个,变成了三天一个;尽管,这个冬天特别冷,急需一个人暖手。

但她不想谈恋爱,至少现在不想。

她开始对一句话有着狂热的认同与喜爱。

爱自己,是终身浪漫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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